福建事業單位招聘網:2020福建事業單位招聘的戰爭已經打響,為方便考生們查看2020全年的事業單位招聘公告、報名時間、考試時間等,福建中公教育為大家做了2020福建事業單位招聘公告匯總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和今年國家、省、市關於應對疫情影響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的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事業單位工作需要,中共泉州市委組織部、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組織實施2020年泉州市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的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資格要求
本次招聘包括市直事業單位以及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泉港區、石獅市、晉江市、南安市、惠安縣、安溪縣、永春縣、德化縣、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的部分事業單位,共計劃招聘1421名(包括委託人社部門統一組織考試的公立醫療衛生事業單位687名)。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詳見《2020年泉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條件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84年8月10日至2002年8月10日期間出生),崗位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所要求的年齡為準;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人事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查詢平臺查詢有失信記錄的人員;④現役軍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⑥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或招考時要求服務期且服務期未滿的公務員,或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⑦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不是公務員,但在報名之後、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的,取消其本次考試或聘用資格。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招聘崗位。
(二)具體條件要求
1.崗位信息表有特別說明的,按說明要求執行。說明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在此期間,不得轉任交流,嚴格執行有關文件規定,達到最低服務年限後方可辦理有關手續,以保證基層幹部隊伍的穩定。
2.2020屆畢業的報考人員,其學歷(學位)證書的取得時間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報考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認定時間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其他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得截止時間為2020年8月10日。
3.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證書取得的截止時間和相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8月10日。報考人員相關專業資格證書通過考試但未取得證書的,須在資格覆核時提供由相關部門出具的成績單及是否通過考試的書面結論。
報考要求具備一定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工作經歷或相關工作經驗崗位的報考人員,在資格覆核時須提供相應的有效證明材料。報考人員全日制普通教育期間的實習或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崗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經驗)。
根據《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要求,本次公開招聘的崗位要求取得教師資格證、護士執業資格等崗位,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事業單位與符合「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高校畢業生籤訂聘用合同時,應當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職業資格的,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我市各級各類公立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含試用期內)工作人員或曾被我市各級各類公立醫療衛生事業單位聘用為編制內工作人員但服務期未滿五年而辭職的人員,若應聘市直公立醫院,只能報考市光前醫院、市第三醫院。
5.招考崗位中註明「專門崗位」的,是用於專門招聘2020年8月31日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和省市統一組織實施的大學生村官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的人員,以及2020年8月31日前合同期滿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具體招聘對象詳見崗位信息表。不屬上述對象的報考人員不得報考。
曾通過享受各類加分政策被錄(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的報考人員或曾以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身份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專門崗位而被錄(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的報考人員,不得報考「專門崗位」。
6.招考崗位中註明「2020屆畢業生」的,是用於專項招聘2020年畢業並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高校畢業生。
離校未就業的2018年、2019年畢業並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高校畢業生,可報考「2020屆畢業生」崗位。
國(境)外同期高校畢業生(含離校未就業的2018年、2019年畢業並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高校畢業生),可報考「2020屆畢業生」崗位。
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和省市統一組織實施的大學生村官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如之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後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即:服務期滿時間在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可報考「2020屆畢業生」崗位。
其中:離校未就業的2018年、2019年畢業並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報考「2020屆畢業生」崗位,需在資格覆審時提交《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報考承諾書》(見附件1)。
7.報考崗位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學歷,是指報考人員通過參加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於經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且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的高等院校,並按教學計劃完成學業後所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研究生報考人員學歷類別不限。
根據《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關於提高技術工人待遇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閩委辦發〔2019〕1號)等文件規定,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分別按相當於大專、本科學歷參加本次公開考試。
8.報考人員取得的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招聘崗位有學位要求的,報考人員取得的學位須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
報考人員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國外學歷學位報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可登陸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人事廳、發改委《關於在全省高校畢業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教育的意見》(閩教高〔2009〕9號),經修讀達到畢業條件並獲得「雙學位」、「雙專業」證書的報考人員,由省教育廳進行省內統一電子註冊,在本省範圍內承認其學歷、學位。此類報考人員的「雙學位」、「雙專業」所對應的學歷學位,須在福建省「雙學位」、「雙專業」畢業生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信息查詢平臺(http://jyt.fujian.gov.cn/wsbs/bmcx/sxwszy/)可進行查驗。
9.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崗位,所學專業符合《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0年)》(以下簡稱<專業指導目錄>,已發布在泉州人社網、泉州人事考試網,請自行下載查閱)中「××類」所列專業的人員準予報考;將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招聘崗位,符合所列專業的報考人員準予報考。所需專業與所學專業應該一致,且該專業的學歷(學位)層次也必須與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學位要求相匹配。報考人員專業的確認,以畢業證書所載明的專業為準。
10.以下四類人員視為符合福建戶籍條件要求:(1)2020年8月10日前常住戶口在福建的報考人員;(2)福建省內高校2018年、2019年、2020年畢業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2018年、2019年、2020年畢業的福建省生源;(3)高考生源地或籍貫為福建的報考人員;(4)2020年8月10日前取得《福建省居住證》,且居住證居住地住址在福建省內的流動人口(居住證須在有效期內),視同具備居住地戶籍條件。戶籍要求為「泉州」、「本縣」的,按以上原則類推。
11.限定為「中共黨員」的崗位,預備黨員也可報考。
12.符合報考條件的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徵得具有審批權限的部門同意後方可報考。
三、報名辦法及注意事項
本次招聘報名採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點。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1個符合條件的崗位,報名成功後不得改報,報考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崗位。
(一)報名時間及程序
1.網上提交個人信息及繳費(2020年8月12日8:00至8月18日18:00)。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泉州人事考試網(http://www.qzks.com)的「在線報名」欄目查詢崗位,提交個人信息及一張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數碼證件照,並通過「支付寶」支付報名費80元/崗位,未繳費者不能參加網上資格初審。報名及繳費系統將於2020年8月18日18:00關閉。
2.資格初審(2020年8月12日8:00至8月19日18:00)。報考人員報名並成功繳費後,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初審。報名人員應在繳費成功後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本人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對資格初審有異議的,應在資格初審時間段內通過報名系統進行申訴,因未及時關注資格初審結果而錯過申訴或改報機會的,後果由報考人員負責。
報考人員所填寫的報名信息、聯繫方式(包括行動電話、家庭電話、郵箱、地址等)等應準確無誤,保持暢通,因有誤而影響招聘考試的,後果由報考人員負責。
對於資格審核不合格或因所報考崗位未達到開考條件而被取消考試的報考人員,將於筆試結束後半個月內將報名費退回其繳費的支付寶帳戶。擬進入面試、專業技能測試、體檢、考察階段,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及組織人社部門將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覆核;辦理聘用手續時,組織人社部門還將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再覆核。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組織人社部門再覆核為準。
3.準考證下載及列印(2020年8月31日以後)。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自行下載並列印本人準考證。報考人員應填報《2020年泉州市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試承諾書》(見附件2),方可列印準考證。逾期未列印準考證的或者未及時提供合格照片無法下載準考證的,不退還報名費。報考人員應於筆試前14天登陸「閩政通APP」通過L4級的身份認證(人臉識別)。
(二)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報名,並對網上提交的信息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惡意報考的,一經核實,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計入誠信檔案、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等處理。
2.報考人員必須如實、完整地填寫報名系統所要求填寫的各項信息,對於因信息填寫不完整而影響資格條件判斷的,將不予通過資格審核。報名信息填報要求詳見泉州人事考試網有關說明,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報名網站有關說明填報相關信息。
四、考試辦法
本次考試採取筆試、面試(含專業技能測試)、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等方式進行,各崗位的具體考試方式詳見《崗位信息表》說明。
(一)筆試
參加統一筆試的崗位,擬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應達到1:3方可開考,未達到1:3的原則上應減少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崗位的招聘計劃。情況特殊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商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後方可開考。
1.筆試科目。各招聘崗位筆試均只考一個科目。筆試科目設置為《綜合基礎知識》、《醫學基礎知識》、《護理專業知識》。題型全部為客觀題。各崗位的筆試科目在報名系統和《崗位信息表》的「筆試科目」欄中均有標註。筆試卷面總分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
2.筆試時間。2020年9月5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考《綜合基礎知識》
下午2:30--4:30考《醫學基礎知識》、《護理專業知識》
3.筆試地點。筆試地點根據報考崗位分設在泉州市區及有關縣(市、區),具體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標明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按照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試當天必須憑準考證、身份證、八閩健康碼綠碼(閩政通APP)(「閩政通APP」L4級的身份認證(人臉識別))並佩戴口罩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報考人員存在《2020年泉州市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試承諾書》所列情形的,考試報到時應攜帶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單,核酸檢測陰性方可進入考點。
4.筆試加分辦理。加分手續辦理將在筆試結束後進行,具體事宜將在泉州人社網、泉州人事考試網另行發布通知。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廳《關於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關於促進新時代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實施細則》(閩退役軍人廳〔2019〕33號)規定的加分條件的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等。
(2)符合《福建省公務員局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規定且於2020年8月31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高校畢業生。
(3)參加由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門統一組織的「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並符合《中共泉州市委辦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實施「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的意見》(泉委辦〔2007〕68號)規定且於2020年8月31日前合同期滿三年、考核合格的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
特別說明:(1)曾通過享受各類優惠政策待遇被錄(聘)用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各類報考人員,不再享受加分優惠政策;(2)除閩人發〔2006〕10號規定可以累加計算的加分項目外,報考人員若同時具備多項不同加分資格條件的,取加分分值較高的項目予以加分;(3)「專門崗位」的報考人員,不再享受加分優惠政策。
5.筆試成績查詢。筆試原始成績將在泉州人社網、泉州人事考試網公布,具體公布時間另行通知。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及排名以加分後的成績為準。
6.筆試成績合格線。筆試成績合格線將統一划定,與筆試原始成績一併公布。筆試成績未達到合格線者不予參加面試(含專業技能測試)或考察。
(二)資格覆核
面試或體檢前,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將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書面原件材料審核。
進入面試報考人員在資格審核時放棄或資格不符的,在該崗位筆試合格線上按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工作在面試資格覆核期限內完成。
資格審核主要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規定的報考條件,並通過查驗有關證書、文件資料和本人身份證件等方式,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資格審核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在市、縣人社部門網站公告並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通知)。
(三)面試(含專業技能測試)
面試(含專業技能測試)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具體要求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另行通知。各崗位是否需要面試(或專業技能測試)詳見《崗位信息表》有關說明。有關事項如下:
1.報考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崗位,在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及以上的報考人員中,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最後一名筆試成績並列的,取所有並列的報考人員為面試人選。招聘計劃數與面試人數比例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個別招聘崗位對面試人數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具體詳見《崗位信息表》。
面試(含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合格線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另行確定,其中,面試人數少於或等於招聘計劃數的崗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以上方為合格。
2.僅採取面試(含專業技能測試)的崗位,面試人選按實際報名人數確定,該類型崗位考試具體事宜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書面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核准後另行通知。
(四)綜合成績計算
報考只筆試(或面試)崗位的報考人員,其筆試(或面試)成績即為其綜合成績;報考筆試與面試相結合崗位的報考人員,按《崗位信息表》中註明的「筆試面試成績折算比例」計算其綜合成績。
五、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根據招聘計劃數,在考試合格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對象最後一名綜合成績出現並列的,取筆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取筆試原始成績(即未加分)較高者進入體檢,若筆試的原始成績也相同,則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商組織、人社部門研究決定體檢對象的確定方式後另行通知。
體檢對象屬於機關或國有企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應於體檢前向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供具有審批權限的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或同意辭職證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證明)。
2.體檢標準。本次招聘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文件的要求執行(崗位對身體條件另有要求的,還須符合相應項目規定的標準)。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3.體檢的組織及要求。市直事業單位體檢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縣(市、區)事業單位體檢由各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統一負責,請報考人員及時與所報考的市直單位、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聯繫(聯繫電話詳見招考崗位信息表)。
參加體檢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到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醫院進行集中體檢。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包括體檢當日未按要求時間到達指定地點集中的),視同放棄資格。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不符合體檢合格標準的部分項目,一般安排當日復檢或當場復檢,要求當日復檢或當場復檢的項目在體檢時告知。
體檢結果由招聘單位通知。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由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另行指定醫院復檢一次,以復檢的結果為準。復檢時不得告知復檢項目。自行到其它醫療單位體檢的一律無效。
女性報考人員因懷孕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懷孕的醫學證明並與招聘單位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
(二)考察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1:1比例對考試、體檢均合格的報考人員組織考察。考察包括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重點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迴避等進行考察,並對報考人員個人檔案進行審核。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原則上應在一個月內完成考察程序並將明確的考察結果和聘用意見書面報組織人社部門。
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及時提供相關政審考察材料。報考人員未配合招聘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政審考察工作且無特殊原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察及聘用資格。
(三)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市直和各縣(市、區)事業單位擬聘人選分別在泉州人社網和各縣(市、區)政府人社部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其中,同一崗位涉及多個單位的,由報考人員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優先選擇聘用單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照體檢對象的確定方式決定優先選擇順序。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籤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係,實行合同管理。
各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應將聘用結果報送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備案。
六、其他事項
(一)為嚴肅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紀律,規範招聘工作秩序,對報考人員雖不構成違紀違規,但無正當理由故意浪費考試資源的不誠信行為,記入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檔案。
具有以下行為的,記入誠信檔案3年:(1)通過資格覆核併入圍體檢後棄權的、或已確認參加面試卻在面試當天臨時棄考的;(2)進入考察、擬聘用公示等環節後棄權的。
被核准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後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報到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記入誠信檔案5年。
(二)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察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報考人員在資格覆核、面試(專業測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因不合格或棄權等原因造成崗位空缺的,在該崗位符合條件的其他報考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各崗位是否遞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商組織人社部門研究決定(遞補次數原則上不超過兩次)。
(四)本次公開招聘的相關信息將通過泉州人社網和泉州人事考試網發布,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及時查詢,了解最新考試相關信息。報考人員在招聘過程中如有相關問題,可通過以下途徑進行諮詢:
1.招聘崗位有關信息、招聘進展情況諮詢,請與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直接聯繫,聯繫電話詳見網站發布的《崗位信息表》。
2.電話諮詢。招聘工作政策等相關問題,黨群系統請諮詢市委組織部公務員二科,諮詢電話0595-28386620;政府系統請諮詢市人社局人力資源開發科,諮詢電話:0595-22112393;報名、繳費等報名技術問題可登錄專項考試報名系統考生界面後在「留言諮詢」欄目提交問題或諮詢市人事考試中心,諮詢電話:0595-22115511.
(五)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迴避制度。本次考試紀律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有關規定執行。本次考試迴避規定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迴避規定的通知》(人社部規〔2019〕1號)有關規定執行。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95-28387820.
(六)報考人員應完整、仔細閱讀本公告後方可報名。因未完整、仔細閱讀本公告相關規定而影響應聘的,後果由報考人員自負。同時,認真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個人健康監測,確保順利參考。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和組織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複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試題等,誤導報考人員的,均與招聘主管部門無關。鄭重提醒廣大報考人員要誠信考試,提高警惕,以免上當受騙。
(七)本公告僅適用於本次公開招聘,未盡事宜由中共泉州市委組織部、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1: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報考承諾書
附件2:2020年泉州市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試承諾書
中共泉州市委組織部 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8月10日
2020年泉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原標題:2020年泉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rsj.quanzhou.gov.cn/zwgk/zxdt/syzk/202008/t20200810_24030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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