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十起典型違法廣告案例
2018年,全省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積極作為,狠抓落實,加大廣告監管執法力度,堅持日常監管與專項整治相結合,保持高壓態勢,重拳出擊,依法查處虛假違法廣告,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的廣告市場秩序。現將查處的十起典型違法廣告案例予以公布。
1.山西農大綠榮科技有限公司發布包裝物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其產品「綠榮」牌玉米配方肥和複合氮肥包裝袋上發布「本品是山西農業大學配肥專家為響應國家提倡的測土配方施肥號召,引導精準施肥……使玉米苗壯、杆粗、抗倒伏……效果顯著,一般增產25%-35%」「40公斤大於同等含量複合肥50-60公斤的肥效」「根據各種元素的拮抗和互補作用,玉米需肥特點,合理配比,是提高產量、改善品質的最佳產品」等內容,違反《廣告法》有關規定,2018年9月,長治市長子縣市場和質量監管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並處罰款135萬元。
2.長治潞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利用展示牌和印刷品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其展示牌和印刷品上發布投資理財廣告,廣告中含有「全市最高,一年利率3.55%,最高可達4.59%」「收益穩健,高出想像」「預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可達4.59%」等內容,違反《廣告法》有關規定,2018年7月,長治市工商局城區分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並處罰款35萬元。
3.山西中民普健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發布印刷品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其印刷品上發布漂浮水療廣告,廣告中含有「可有效調理以下78種疾病:抑鬱症、慢性疲勞、排毒、肥胖症、更年期綜合症、男性保健」「漂浮水療的功效:緩解疲勞、促進皮膚表層代謝、消炎祛痘等美容養顏作用」等內容,並利用國家領導人形象對產品進行宣傳,違反《廣告法》有關規定。2018年5月,運城市工商局鹽湖分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並處罰款20萬元。
4.晉中開發區淺水灣大酒店有限公司利用微信公眾號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其酒店微信公眾號發布廣告,廣告中含有「去機場、太原南站、大學城、晉中客運站、晉中高鐵站住宿最佳酒店」等內容,違反《廣告法》有關規定。2018年5月,晉中市工商局開發區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並處罰款20萬元。
5.山西萬家幸福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發布印刷品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發布印刷品廣告,廣告中含有「萬家幸福為您推薦優質好房,讓您坐擁房產投資的超值回報、萬家幸福優質好房回報率6%以上」等內容,違反《廣告法》有關規定。2018年6月,太原市工商局晉源分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並處罰款10萬元。
6.山西舉明教育諮詢服務有限公司發布網際網路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其網站發布「山西領航教育」廣告,廣告中含有「山西領航教育是CCTV教育合作夥伴、山西連鎖、舉明教育集團下優秀品牌;97%提分率;10年時間1300名員工共同見證,一本上線5209人,600分以上782人……張XX總分693分,徐XX保送XX大學」等內容,違反《廣告法》有關規定。2018年8月,運城市工商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並處罰款4萬元。
7.山西君和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發布網際網路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其網站發布「山西君和汽車銷售服務」廣告,廣告中含有「按照奧迪國際通用標準建成太原市規模最大、功能最全、標準最高的奧迪城市展廳旗艦店,是山西地區奧迪品牌唯一的世界級體驗中心」等內容,違反《廣告法》有關規定。2018年9月,太原市工商局萬柏林分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並處罰款3萬元。
8.山西雁門春釀造有限公司發布包裝物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其酒類包裝物上發布廣告,廣告中含有「人民大會堂指定用酒中國世紀大採風」等內容,實際當事人未經人民大會堂授權為指定用酒,違反《廣告法》有關規定。2018年11月,朔州市工商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並處以廣告費用三倍罰款2.72萬元。
9.太原中醫肝病醫院有限公司發布網際網路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未取得網際網路《醫療廣告審查證明》情況下,通過網際網路發布「肝病治療」廣告,廣告中含有「人工肝技術,治癒率高達80%以上」「首家引進尖端診療設備精準與醫療」等內容,違反《廣告法》有關規定。2018年9月,太原市工商局小店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並處罰款2萬元。
10.山西客立方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發布網際網路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其網站發布「鼎盛國際青年城」房地產廣告,廣告中含有「晉陽湖旁花園院落大宅,出門即是地鐵3號線、未來6號線」「學府街上人文宅院,太原三附小、四十八中距離地鐵2號線500米」等內容,違反《廣告法》有關規定。2018年9月,太原市工商局萬柏林分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發布違法廣告,並處罰款1萬元。
山西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