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新聞網呂梁訊:(郝淑平)柳林縣公安局治安大隊三舉措加強復工復產企業流動人員管理工作,服務保障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維護正常生活秩序。
一是提高思想認識,把摸清底數作為疫情防控工作的至關重要任務來抓。當前,疫情防控正處於關鍵時期,治安大隊結合實際,積極督促引導各派出所主動與教育、應急等部門以及鄉鎮黨委、政府對接,並深入轄區各企業單位,及時摸清掌握轄區工業企業和各種行業場所復工返工流動人員的底數。
二是突出重點環節,進一步明確返工復崗流動人口管理流程。圍繞清軌跡這一關鍵環節,要求凡外縣籍人員流動人口,必須在第一時間持身份證,向轄區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認真填寫《柳林縣流動人口疫情防控登記表》,並向所在地村(居)委、社區等部門主動如實上報個人信息,來柳前20天的活動軌跡,提供相關醫學證明,並按相關規定進行隔離觀察。
三是落實工作責任,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疫情防控工作。針對流動人口在中小型企業務工經商或租賃房屋的情形,按照「誰用工、誰負責」、「誰出租、誰負責」「誰收留、準負責」的原則,由用工單位負責主動督促流動人口申報登記,壓實申報責任。同時,大力開展宣傳,對故意隱瞞行動軌跡,未履行任何登記、報告、報備的,一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嚴厲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