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女士在邯鄲銀行存了5000萬個人結構性存款,到期後銀行卻拒絕了她的支取。由於邯鄲銀行的利息相對高於其他銀行,這筆存款也有利於該行副行長的業績,宋女士不知道為什麼本來是件一舉兩得的事卻變了味。目前,邯鄲銀監分局已開展調查。
2018年,在朋友的介紹下,宋女士認識了邯鄲銀行渚河路支行副行長程某。程某晉升職務的途徑是提高自己的個人定期大額存款業績,所以他向宋女士請求,把她公司的流動資金存到邯鄲銀行渚河路支行,程某向宋女士許諾,本行利息高於普通儲蓄利息。
自己這邊利息高,還能幫到程某衝業績晉升,宋女士覺得這是件一舉兩得的好事,便答應了程某的請求。2018年8月28日到9月28日的一個月內,宋女士將5000萬元陸續存入了渚河路支行,她辦理的是為期6個月的個人結構性存款,享有2.82%的利息。
宋女士正常地在銀行櫃檯辦理了一切手續,銀行也出具了各項存單。讓宋女士感到有些疑惑的是,程某要求由銀行保管她的存款單。程某解釋稱,這是因為邯鄲銀行的個人結構性存款利息相對而言較高,不允許客戶提前支取,所以他們支行要保留存單。宋女士當時表達了自己的反對,程某繼續勸說她可以向支行籤署一份代保管協議,還承諾一到期就無條件返還。
程某提供的《邯鄲銀行代保管協議書》上蓋著支行的公章,而且銀行確實具有代保管貴重物的業務,宋女士出於信任,為她的27張存單都籤署了協議並交由渚河路支行代保管。
2019年2月27日,存單相繼到期,宋女士準備取出自己的存款,卻遭到了渚河路支行的拒絕,這讓她難以置信。渚河路支行拒絕返還存單、拒絕支取存款、拒絕申請存單掛失,這一套"拒絕三連"下來,把宋女士打了個措不及防。櫃檯工作人員讓宋女士稍等,向銀行領導匯報了情況,然後告知宋女士暫時無法為她辦理業務。
宋女士不明白是哪裡出了錯,開始四處奔波想要儘早解決問題,可惜天不遂人願。宋女士找邯鄲銀行的行長,被告知已經把事情匯報到了總行,總行需要時間了解具體情況;宋女士又找程某,要麼找不到人,要麼被推辭再等等。事發至今兩個多月,宋女士在銀行碰了一鼻子的灰,而她的存款還是一分也沒取出來。
因為這筆錢的不到位,宋女士的公司業務受到了很大的影響,正常的生產經營都難以為繼,她一直為此苦惱,銀行方面卻拖著她遲遲沒有一個合理的解釋。
5月6日,邯鄲銀行總行工作人員表示,程某雖然是邯鄲銀行的員工,卻並非渚河路支行副行長。總行於4月初得知此事後一直在進行調查。當問及宋女士的存款問題時,該名工作人員沒有正面回答。同日,邯鄲銀監分局表示已對此事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