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攝圖網
根據交通運輸部統一部署,從2020年1月1日起,貨櫃運輸車輛可以通過安裝使用ETC車載裝置、提前預約通行的方式,在本市高速公路實現不停車快捷通行並享受通行費相關優惠政策。
為了讓運輸企業、貨車車主更好地適應預約通行的方式,市交通委制定過渡期間的通行費優惠政策。過渡期為六個月,分兩階段實施,詳見↓
優惠對象:
過渡期內,在本市高速公路通行的以下車輛:
●道路運輸證經營範圍僅為「貨物專用運輸(貨櫃)」的車輛(以下簡稱「J1車輛」)
●道路運輸證經營範圍除「貨物專用運輸(貨櫃)」外還有「普通貨運」等其他項目且本次通行裝載國際標準貨櫃的車輛(以下簡稱「J2車輛」)
過渡期優惠政策:
設置六個月的過渡期,分為兩階段實施:
1
第一階段(2020年1月1日0時至2020年4月30日24時):
已安裝ETC車載裝置但未完成預約的車輛:通過ETC車道正常出入高速公路的J1、J2車輛,按照相關優惠政策計費、扣費;
未安裝ETC車載裝置的車輛:J1、J2車輛領取CPC卡通行,按照貨車車型計費、交費,事後申請退費(具體流程另行公布)。
2
第二階段(2020年5月1日0時至2020年6月30日24時):
已安裝ETC車載裝置但未完成預約的車輛:通過ETC車道正常出入高速公路的J1、J2車輛,按照貨車車型計費、扣費,事後申請退費(具體流程另行公布);
未安裝ETC車載裝置的車輛不再享受各項優惠政策。
上海市交通委提醒:
以上具體時間以車輛進入高速公路入口的時間為準。過渡期結束後,僅限安裝ETC車載裝置且通過交通運輸部預約平臺完成預約通行的貨櫃運輸車輛享受本市通行費相關優惠政策。
手機訪問 上海本地寶首頁
本地寶鄭重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本地寶無關。其原創性及文中陳述內容未經本站證實,本地寶對本文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不作任何保證和承諾,請網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