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晉書》中寫道:「殺父,禽獸之類也。殺母,禽獸之不若。」人作為地球上唯一開了靈智的高等生物,自然是不能被當作其他動物般隨意殺害的,無論殺害對象是父母親人,亦或者是無關聯的人,只要犯下這等惡行,都必將招致法律嚴懲。
01
大家還記得那個「食人魔張永明」嗎?這是一隻披著人皮的魔鬼,從他第一次對人舉刀相向起心中的惡念就再也壓制不住了。他最後被繩之以法,起因還是一個叫韓耀的少年的失蹤。當時所有人都以為這就是一起普通的人口失蹤案,卻沒想到背後牽扯出的竟然是一起連環殺人案。兇手張永明,出生於雲南昆明市普寧縣南門村,是農村家庭的孩子。張永明是那種性格孤僻的人,不擅長跟人打交道,所以也就沒什麼朋友,性格也就越發孤僻,如此惡性循環,也許扭曲的人格就是在這期間逐漸形成的。
張永明第一次提刀嘗試殺人還是少年時期,對象是他少有的幾個好友之一的陸世榮。1974年12月25日,兩人相約出門遊玩,遊玩的過程中很盡興,也就沒有注意到天色已晚。等兩人盡興而歸時,陸世榮終於開始擔心回家後會受到父母的責罰,所以張永明就大手一揮,讓陸世榮暫居他家裡,兩人搭夥睡一張床。
可是到了晚上,張永明的父母卻突然聽到張永明的床上傳來陸世榮的慘叫聲,大驚之下立即趕去查看,而到了兒子的床前,卻驚訝地看見陸世榮整個人被綁在床上,而他們的兒子正手持刀具向陸世榮身上刺,其狀若瘋狂。張永明的父母趕緊奪下兒子手裡的刀,然後立即報警。不過張永明還不是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人,而且陸世榮也沒有性命之憂,所以張永明只是被帶進了少管所好好教育了幾天。
02
不過經過了這件事後,張永明本來就不多的朋友又少了一個,其他人與張永明相處時眼中也有畏懼的神色。4年後,張永明被分配到瓦窯場工作,那裡他又有了一個叫楊樹榮的朋友,楊樹榮顯然是不知道張永明經歷的,結果就是楊樹榮最終因此喪命。一天,楊樹榮陪同張永明去鎮上辦事,然後就再也沒回過家,而張永明對此也是一臉焦急的神態,只說分開後就不知道楊樹榮去了哪裡。
本來這事就不了了之了,哪知在半月後卻有人在南門村附近的河邊找到了楊樹榮的屍身,警察經過調查後認為張永明的嫌疑最大。而張永明也誠實,對警察交代了實情,說自己原本是把他扔河裡毀屍滅跡,哪知道屍體竟被衝到了岸邊。於是,1979年張永明被判處死緩,不過因為他在監獄裡表現良好,屢次立功,所以最後被減刑釋放了。
不過即使減刑,張永明也被關了整整20年,恍如蘭柯一夢,父母逝世、兄弟姐妹失聯。於是1997年,張永明出獄後獨自回到了老家晉寧居住,有些孤苦伶仃。村民們都有意無意疏遠他,他似乎也樂意把自己封閉起來,於是在家裡養了3條大狗。
03
2008年,村子裡開始有多名男子失蹤,且查不到任何痕跡。那個年代裡,有不少黑廠會把年輕人拐進去做工,所以村民們對個把人失蹤算是習以為常,根本沒有往張永明頭上去聯想。直到後來南門村「撞了大運」,土地被政府收購開發,張永明本人也獲得了3萬的賠償,於是他的生活也就沒了後顧之憂。閒下來的張永明開始去公園下棋,他的棋品據說還很不錯。
正是因為如此,村民們對張永明的警惕性放低了,讓他又有了作案的機會。2012年5月,有消息曝出張永明所在地先後陸續失蹤的10個少年,只可惜查不到證據最後都不了了之了,直到有一名叫韓耀的男子失蹤後,他父母卻下定決心活要見人死要見屍,於是警方成立了專案組,而有前科的張永明自然也是重點懷疑對象。
2012年5月9日,警方在多方走訪後調查了張永明的家,且在地下室裡發現整整五個塑料大桶,裡面裝著醃肉和鮮肉,此外還有不少人骨和失蹤青年的衣裳。於是警方進一步驗證,確定那些肉是人肉,於是立即對張永明展開審訊。於是張永明招供了全部事實,人都是他殺的,肉也是他吃的,吃不了的還用來餵狗,剩下的他還用板車推出去賣,被抓之前他剛出去賣過一次。就這樣,8年前張永明殺害了11名青年,在警察問他剩下的遺體去哪兒時,他也只是笑稱:當鴕鳥肉賣了。2012年7月28日張永明被判死刑。
結語
心底的惡念就如潘多拉的魔盒一般,只要打開了,就再也沒有關上的可能。所以要扼殺惡念就必須從源頭動手。我們知道,對於野獸來說一旦吃過人就不會忘記捕食人類的滋味,所以必須消滅。事實上人也是如此,只要有過殺人經歷就很容易有第二次,所以絕不容姑息。
參考資料:
《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