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之島逾期留在揚名廣場近一月,走與不走依然成謎。前晚,由揚名房產組織,事關吉之島是否能繼續留駐的業主投票結果出爐。據揚名百貨方稱,投票數未達雙過半(業主人數和鋪位面積),將公示7天以待方案是否獲多數業主支持。揚名廣場業委會多數成員則聯名發出異議函,對投票行為不予以認可。吉之島方面稱,已做好撤場準備。
■各方說法
揚名: 投票多數業主未參與
去年12月31日,揚名百貨和吉之島共同向媒體發布,稱拋出和業主續約的最後方案,並將應20%業主要求,提議業委會召開業主大會,決定吉之島去留(詳見晚報1月1日05版)。此後,揚名房產多次在媒體發布公告,通知吉之島所佔區域的業主,在1月7日至12日之間,對方案投票表決。
昨日上午,揚名百貨總經理龔先生告訴記者,880多名業主中,有416人投票,392人贊同,不過,未達到雙過半的要求,投票結果不能即時生效。所以,接下來將對投票結果公示7天,若未投票業主不提出反對,則視同該業主同意此方案。
該負責人表示,公告舉措依據的是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由於召開業主大會的提議,送達業委會時,未得到任何回應。因此由揚名房產作為大業主,應20%的業主要求,組織此次投票對進行方案表決。
業主: 部分或找代理人招商
在這期間,一份有兩名業主和兩名業委會成員代理的委託書,也在網上流傳,委託書提出業主可將鋪位交由這四人代理,不同意揚名目前的方案,他們將以最低租金為去年標準基礎上進行談判和招商。
這份委託書得到了其中一名業委會成員的證實,「我們招商的目的不是趕吉之島走,不是空鋪,是為業主利益最大化」。另有不願具名的業主向記者出示了厚厚一沓由業主籤名的該委託書複印件,及原件照片稱,至昨日下午,已有近300業主籤了委託書。
業委會: 多數聯名不認可投票
在揚名房產發起投票的同時,揚名廣場業委會現有6名成員中,有4人和2名業主聯名發出異議函,分別送達到轄區香灣街道辦、揚名百貨以及吉之島。異議函指稱,前述投票未經業委會同意,不予以認可。
香灣街道辦副主任劉先生向記者表示,由於沒有加蓋公章,尚無法確認異議函是否為業委會的意見。劉先生稱,方案中租金高低為商業行為,街道辦和居委會只見證投票的真實性,前晚開票是在街道辦見證下進行。
昨日,記者通過電話與這4人分別取得聯繫,他們稱,沒有收到揚名關於召開業主大會的提議,並非反對業主大會,對方就召開業主大會時間、投票內容都未和業委會議定,也沒有根據相關規定,將前述提議公示15天。
一名業委會副主任則說,之所以異議函沒有加蓋業委會公章,是因擁有公章的主任身在澳門,身體不適未及時來珠。另有業委會成員指出,投票的方案須在去年的租金標準基礎上進行,一籤6年,每兩年遞增。
吉之島: 已做好隨時撤場準備
昨日下午,記者致電廣東吉之島公關部負責人陳小姐,她向記者表示,他們認為,揚名方面發起的投票和公示符合相關規定。吉之島尊重業主投票以及公示的結果,珠海店已做好隨時撤場的準備,近日出現清貨之舉與此有關。她同時也向記者確認,將會開設第二家珠海店,「這只是時間問題」,陳小姐說,目前她也未知地址選在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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