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密室逃脫」摔斷右臂 7.1萬傷損誰來擔責?
眼下各種「密室逃脫」的真人遊戲十分熱門,不管是成年人還是孩子,都熱衷體驗一把刺激的逃脫過程。但隨時產生的糾紛也出現了,陸小姐在一次玩密室遊戲時不慎摔傷,她將提供遊戲服務的某公司告到法院,要求賠償醫療費、誤工費等各項損失共計7.1萬餘元。
遊戲中摔傷玩家全額索賠
2016年8月的一天,陸小姐與朋友一起到一處名為「X先生密室」的場所遊玩。
據陸小姐說,由於沒有工作人員提示,當天她是穿著拖鞋進入密室參與遊戲的。遊戲房內燈光灰暗,雖然店方給參與遊戲的人配備了手電筒,但因遊戲過程中上下樓梯時需要一隻手拿著手電筒,無法雙手抓著樓梯扶手,而且樓梯過於陡峭,踏腳寬度僅有2-3釐米,導致她下樓時從樓梯上掉落,造成右上臂骨折。
2017年9月,陸小姐向法院起訴,要求被告公司賠償她各項損失7.1萬餘元。陸小姐認為,除了光照、樓梯等設施存在安全隱患外,整個遊戲過程中她沒有看到、也沒有人提醒過相關注意事項,受傷後也沒有安全救援人員,因此,被告公司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經營方指玩家大意否認失責
被告公司不同意陸小姐的訴訟請求,表示密室遊戲具有一定的神秘性,室內燈光雖與正常燈光有區別,但足夠用於行走照明,配備手電筒是用於過道照明和尋找「寶藏」。
同時,遊戲中的樓梯是為遊戲需要設計的,並不是建築本身的樓梯,樓梯傾斜的角度也是適當的、合理的。密室上下行樓梯旁邊的牆面上貼有警示標誌牌。陸小姐受傷,是因為採取錯誤的背朝樓梯的下樓姿勢,並且在下樓過程中與同伴交流,注意力不集中,造成踏空導致的。
法院查明雙方均有過錯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公司作為密室逃脫遊戲場所的經營者,對參與遊戲人員負有安全保障義務。涉案遊戲場所內的樓梯高達2米,傾斜角度約為70度,樓梯臺階為單根方型鋼管,踏面僅有2-3釐米,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同時,被告雖然在密室內張貼了警示標誌,但由於遊戲場所內燈光的原因,未經專人提醒,對首次參與遊戲的人來說並不顯著,不容易注意到。因此,被告對樓梯的安全隱患並沒有盡到充分提示義務。原告受傷後,被告沒有撥打120,也沒有安排醫務人員現場進行檢查或者將原告送醫就診,不能說盡到了合理限度內的救助義務。
另一方面,原告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自願選擇參與密室類遊戲,應該對遊戲場所內的環境予以充分注意,尤其是涉案樓梯的踏面結構及傾斜角度。但是,原告卻選擇背朝樓梯的方式下樓梯,增加了下樓梯的危險,沒有盡到安全注意義務。綜合本案具體情況,法庭酌定原告方承擔本案較重的責任。
近日,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判決,被告公司應對陸小姐的損傷承擔45%的侵權賠償責任,賠償陸小姐2.9萬餘元;其餘55%的責任由陸小姐自己負擔。該判決已經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