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體從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獲知,王思聰在京被執行案已經和解。據悉,北京二中院將對該案作結案處理,並陸續解除對被執行人王思聰採取的執行措施。
今年11月4日,王思聰被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以下簡稱北京二中院)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1.5億餘元。11月19日,北京二中院向王思聰下達限制消費令;11月22日,法院通報稱,因王思聰未按執行通知書的要求履行還款義務,故對王思聰採取限制消費措施,並查封其名下的房產、車輛、銀行存款等財產。
目前,被執行人珺娛(湖州)文化發展中心、王思聰已履行和解協議約定的第一筆款項5000萬元。雙方已於12月2日達成和解協議。同時,王思聰在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的三個服務合同糾紛案件也已經撤回,該院對其發布的三條限制消費令已撤銷。
12月13日,就有網友在日本偶遇王思聰與女性友人滑雪、排隊吃拉麵。從本次公布的信息看,當時王思聰已經達成和解。
【來源:羊城晚報羊城派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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