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愛情公寓5》的抄襲事件鬧得沸沸揚揚,而之前就被指明「抄襲」的槽點,在第五季又掀起了一波熱潮。如今,《愛情公寓5》在豆瓣只有5分,而只給出一顆星的觀眾多達34.3%。
這次是因為:在第八集劇中美嘉直播時所畫的三張畫都被指和B站知名up主老番茄2017年的畫非常相似。
在網友指出以後,官微便於2日後發布了致歉書,稱「錯誤地使用了老番茄的畫作為參考圖片」。
但是很多網友並不買單,因為抄襲並非一次,已經有人盤點出前幾季哪些橋段涉嫌抄襲或融梗。
@T-recy:嗯,國內大up可是會實打實告到法庭的~還是抄襲美劇比較安全~
@王宇峰0909:真棒,老友記,老爸老媽浪漫史,it狂人,喬伊傳,生活大爆炸等美劇為你點讚
@獨角獸頭頂的一撮毛:「我從小就看,收穫了很多快樂」,所以抄襲有理??什麼奇葩邏輯??
以上網友評論均獲得高贊。
如今,越來越多的人注重「版權意識」,抵制「抄襲」對於創作者來說是最起碼的尊重。「抄襲」或「偽原創」是各個領域裡均存在的問題。而影視、音樂、文學、設計領域,則是重災區。然而,最難判定的莫過於「音樂」了。
【音樂抄襲很難界定?】
在音樂圈裡,「聽著相似就是抄襲」、「抄不抄襲無所謂,只要好聽就行」很多人抱著這樣的錯誤想法。
而搜索「如何界定音樂抄襲」,多數的回答都指向經典的「8小節」原理;以及「動機主幹音構成是否一致、旋律發展是否一致、和弦走向是否一致」這三點也只是大家對是否抄襲而做出的判斷標準。
有名的《月亮之上》與《敖包相會》案件就為我們上了一課,判斷是否抄襲也是從各個角度進行了精準分析。從案件的一審、二審中,法院所考察的主要內容有:曲譜旋律及其細節、節拍、調性、起音落音骨幹音等,對比的角度則是從實際演奏效果到曲譜比對幾乎全部涉及,十分全面具體。
而真正判斷歌曲是否抄襲,則要通過繁瑣的程序,最終由法官依據音樂專家最終做出判斷。
「相同的音樂創作是出於無意識」「創作每一首歌時,就是那一瞬間的靈感一氣呵成」 (潛憶抄襲);「純屬巧合」(無法自證「未接觸」,只為博取同情);「只是『引用』不是抄襲」。(違反《著作權法》中關於「引用」的規定)涉嫌抄襲的曲目總會用以上幾點來做出反駁,而無意識地創作出的作品,很有可能是用潛意識裡已經聽到過的旋律進行運用。
現在很多歌我們都會覺得有抄襲的痕跡,因為它們的旋律十分相似,今天我們再一起來聽一聽這些歌。
電影【小時代】的《時間煮雨》發行不久後,就有人指控抄襲日本女歌手一青窈的《風車(かざぐるま)》兩首歌的相似程度極高。《時間煮雨》現在標註的作曲人是武部聰志,而他就是《風車》的曲作者。
2005年張含韻演唱的《酸酸甜甜就是我》紅遍大街小巷。這首歌的旋律和挪威女歌手Lene Nystroms演唱的《Pretty Young Thing》極度相似,曾引起廣泛討論。
李袁傑的《離人愁》上線,很多人就指出這首歌既像《煙花易冷》,又像《山外小樓聽夜雨》,並且在「國風好聽跪」中說:「中國風的曲子其實聽起來都差不多,所以我就不怪你們誹謗我抄襲了。」
【現在我們聽的歌越來越像了】
很多歌曲我們在聽上一遍以後,總覺得它與某首歌曲很像,就像李袁傑所說的「聽起來都差不多」。很多歌乍一聽還不錯,以為自己找到了個寶藏,實則不然。
果殼曾提及過音樂人其實更懂你的想法:「他們知道這種聽上去似曾相識的音樂對你更具吸引力,因為人的大腦聽到類似的音樂會產生快感,這被稱為『純粹接觸效應』。」
無論「抄襲」還是所謂的「借鑑」,都失去了創造所產生的靈魂。當旋律越來越趨於統一化,我們就很難再體會「耳目一新」的感受了。如果都是聽起來差不多的旋律,那麼又有什麼能觸動聽者的內心呢?
最後,引用華晨宇的話「做原創的人不應該去做這種套旋律的歌,起碼最基本的樂理知識要懂,如果不懂的話,不要來標榜原創。」
相信這段話適用於每一個領域,並且「嚼蠟」也真的沒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