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聽=500毫升?青島嶗山啤酒可真是讓消費者明白了什麼叫「最終解釋權歸商家所有」。
近日,一消費者在飯店吃飯時買的嶗山啤酒中了獎,中獎信息顯示3元換購青島原釀500聽,但兌換時被商家告知換購的500聽是指500毫升,不是指500罐。事情一經報導遂引發熱議,網友紛紛批評嶗山啤酒「玩不起就別玩」。
12月21日晚,青島嶗山啤酒做出回應,稱外包裝箱體及罐體上有明確解釋,「憑拉環內『叄圓換購』字樣,可在售點加3元換購青島原釀500ml罐壹罐」,並稱「我們依然無比感謝消費者善意的建議和提醒,我們將獎勵這位消費者500聽易拉罐產品」。
雖然500罐的啤酒最終兌換了,嶗山啤酒也解釋了事情的原委,可網友們並不買帳,因為嶗山啤酒的官方回應充滿了拒不認錯的甩鍋和傲慢,什麼叫「獎勵」?承認自己廣告文案有錯就那麼難嗎?任何一個消費者看到「換購500聽」的字眼大概率都會理解成換購500罐吧。即使有誤,難道不是自己印製的中獎信息有誤才最終誤導了消費者嗎?
按照一般的邏輯,打開啤酒,大家都會直接去看拉環或者瓶蓋上的中獎信息,而不會特別關注外包裝箱體以及罐體上的明確解釋。當然,對於嶗山品牌方「500聽是為了方便工作人員區別大罐和小罐」的解釋個人是傾向於相信的,但關鍵是這種方便內部人員溝通的口語表達出現在給消費者看的中獎信息中,那就不能只看內部工作人員的理解了,而必須以消費者的通常理解為準,這也是有法律依據的。
對於這種為了重複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中獎信息,其實依然構成了格式合同。為了保護弱者的利益,達到公平的目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對格式合同的相關條款進行了限制: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於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
顯而易見,不管於理於法,嶗山啤酒都應該兌現這500罐啤酒,而不是試圖玩文字遊戲,混淆概念,拒不兌換。消費者真的是在乎這500罐酒嗎?大概率不是,他們所求的無非是嶗山啤酒能給個交代,品牌方能講點誠信。
倘若在一開始就大大方方地認個錯,道個歉,乾脆利落地給消費者兌個獎,然後再向大眾解釋一下「500聽」的印製錯誤問題求取諒解,既能落得誠信擔當的美譽,又能收穫一波流量,何至於落個賠了啤酒又損名聲的下場?真是一手好牌打得稀巴爛。
對於商家而言,解釋權還真別濫用,尤其是在自身先做錯的情況下,再試圖矇混過關,最終砸的只會是自己的招牌,而消費者大可以「用腳投票」。
(黃河評論信箱:zghhpl@163.com)
來源:正觀評論員 王航
編輯:梁冰
統籌:王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