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助推寧波當好浙江建設「重要窗口」模範生,保障「六爭攻堅」各項任務圓滿完成,根據工作需要,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擬選調綜合文字崗位公務員3名。
一、選調範圍
寧波市級機關、區縣(市)機關、鄉鎮(街道)和在甬的中央、省級機關直屬機構工作的公務員。
二、選調條件
選調對象應當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敬業奉獻精神,品行端正,廉潔自律,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特別優秀的可以放寬職務、年齡等限制):
1.1985年1月1日以後出生,身體健康;
2.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務;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在境外獲得的學歷或學位須經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中心認證);
4.具有較好的文字基礎,在本單位從事綜合文字工作,有重要文稿主要執筆經歷的優先;
5.區縣(市)機關公務員需在區縣(市)工作滿兩年,鄉鎮(街道)公務員需在鄉鎮(街道)工作滿五年,並符合當地有關規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選調範圍:
1.受過刑事處罰或黨紀政紀處分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合同約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按照有關規定需要迴避的;
5.尚在新錄用試用期的;
6.《市公務員轉任規定(試行)》提出的不得轉任的情形;
7.國家或省市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1.報名。
2020年6月29日至7月5日,通過寧波市政府網站下載《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選調公務員報名表》,填寫完整後電子版發郵箱(2176368621@qq.com)。
2.資格審查。
由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條件的預審,擇優確定入圍人選。未入圍參加綜合評定的人選,不再另行通知。
3.綜合評定。
對入圍者的政策理論水平、文字表達能力和協調處理能力進行綜合評定,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
4.體檢和考察。
在約定時間進行體檢和考察,有體檢不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要求或考察不合適的,根據綜合評定情況視情進行人員遞補。
5.研究決定。
根據綜合情況,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黨組研究決定擬選調人員。考生自願放棄選調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後2個工作日內提出。
6.辦理調動。
商考生所在單位辦理調動手續。
四、注意事項
1.未盡事宜,由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組織人事處負責解釋。諮詢電話:89185071、89182527。
2.報名人選所提供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選調資格,通報原單位。
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6月28日
【來源:寧波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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