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下午,四平市梨樹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員額法官董興楠接到梨樹縣交警大隊交警的電話,通知法院委託交警部門扣押的車輛已被交警控制到位,要求法院人員到場交接。請示領導後,董興楠帶領兩名執行幹警立即趕到梨樹鎮南環島處,將已經被交警控制的車輛扣押回法院。
原來,梨樹縣人民法院在執行申請人範某與被執行人李某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中,因被執行人李某拒不履行本院生效判決確定的還款義務,經過網絡查詢得知被執行人有一「長城」牌越野車,梨樹縣人民法院依法對其車籍予以查封,但不知該車具體所在位置。
2020年9月16日,梨樹縣人民法院根據《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 吉林省公安廳關於進一步規範協助執行工作的意見》的有關規定,與梨樹縣交警大隊溝通並送達了協助查找車輛的通知書。梨樹交警大隊高度重視,將有關信息輸入交警指揮平臺系統。12月7日下午,被執行人李某駕駛該車剛進入梨樹鎮便被交警發現並予以控制。
這是府院聯動以來,梨樹縣人民法院與公安交警部門密切協作並取得實效的又一成功案例。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李忠鑫 梨樹縣人民法院供圖
【來源:中國吉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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