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韓國企劃財政部公開包含加密貨幣徵稅方案的「2020年稅法修正案」。今年6月,韓國經濟副總理兼企劃財政部部長洪南基表示,「將把虛擬資產徵稅方案寫入7月份公布的稅收修正案」。根據當日公開的資料,對於2021年10月1日以後交易的虛擬資產,政府將按照20%(含2%地稅,共計22%)的稅率徵繳轉讓所得稅。關於此前行業爭論不休的「收入類型」,政府計劃將加密貨幣轉讓所得視為「其他收入」進行徵稅。
個人與外國法人,通過國內VASP代扣代繳
對於2020年稅法修正案中的「虛擬資產交易所得徵稅方針」,企劃財政部表示,「所得稅法和法人稅法並未把個人(居民、非居民)和外國法人的虛擬資產交易所得列入納稅稅目」,「但是從國外主流國家的做法和其他收入(股票、衍生商品)的納稅情況來看,為保證公平,政府有必要對這部分收入進行徵稅」。
於是,企劃財政部把非居民和外國法人的虛擬資產交易所得列入「在韓國境內的其他所得」,按照代扣代繳的方式徵稅,即要求向非居民和外國法人支付款項的主體(VASP,虛擬資產經營者)直接從應付款項中扣除應納稅款代為繳納。因此,預計未來韓國國內的VASP將進一步加強對外國人和外國法人投資者的管理。另外,企劃財政部制定的代扣代繳標準為交易額x10%或交易差價x20%,取較低金額扣繳。
爭論不休的「收入性質」劃分,最終確定為「其他所得」
關於虛擬資產收入的性質,業界一直爭論不休。關於徵稅名目,人們的猜測主要集中於轉讓所得稅、其他所得稅和交易稅三種類型。其中,「交易稅」由於不考慮加密貨幣價格浮動因素,不符合「有收入的地方就有稅收」的徵稅原則,被認為最不可能被政府採用;「其他所得稅」也因為徵稅標準不夠清晰,引起了業界的反對。因此,業界謹慎猜測政府最終可能會按照「轉讓所得稅」對加密貨幣徵稅。7月12日由梁敬淑議員發起的「轉讓所得稅附加法案」也符合這一思路。
但是,企劃財政部表示,「綜合考慮國際會計準則和韓國現行所得稅體系,政府決定把這項收入的性質定義為其他所得」。在現行所得稅徵稅體系中,其他所得是指「由商標權等無形資產產生的收入」。從中可以看出企劃財政部對虛擬資產的態度。根據徵稅方案,虛擬資產所得額將根據出售價格減去買入價格計算,按照全年綜合損益金額計算應納稅額,不存在像股票市場一樣的五年內結轉抵扣等優惠規定。根據徵稅方案明示的徵稅標準,年初業界擔心的國內投資者即使虧損仍需要納稅的可能性預計將不復存在。不過,非居民如果不能明確拿出在海外交易所買入時的價格證明,可能在投資蒙受損失時,仍需要被交易所代扣相關稅金。
20%的稅率,年免稅額250萬韓元,明年10月起開始實施
對於人們最關心的稅率,企劃財政部公布的方案為「20%」。企劃財政部表示,這一標準主要考慮到大部分需要單獨徵稅的其他所得和股票轉讓所得的基本稅率都是20%。不過,一年通過虛擬資產獲利不超過250萬韓元的部分可以免予徵稅。相關徵稅方案將在2021年3月《特金法(特定金融信息法)》修正案正式生效6個月後,於2021年10月1日開始實施。
有人發起國民請願:有失公平
相關消息在幣圈社區傳開後,有人就虛擬資產徵稅標準發起國民請願,對修正案中關於免稅金額和生效時間的規定提出抗議。請願文章的作者表示,「根據股票市場的徵稅標準,年獲利不超過2000萬韓元可以免稅,(擴大轉讓所得稅的)生效時間也是2023年。相比之下,虛擬資產的免稅額只有250萬韓元,從2021年就開始生效,有失公平」,敦促政府給出回應。目前這條請願大約獲得了7800人的支持。
政府需「逐步制定細化徵稅指南」
對於這些徵稅方案,IW稅務師事務所的稅務師代表權仁旭表示,「現在公布的方案還只有粗略的框架,需要進一步探討具體細節」,「未來政府還需要逐步制定更詳細的徵稅指南」。他表示,就拿最典型的VASP「交易所」來說,如何判斷用戶是非居民還是居民,就是一個難題。外國人也分居民和非居民,有很多不同情況,需要更加具體的徵稅指南。權稅務師表示,「關於轉讓差額所得,如何計算成本價,也存在很多不同方案,都需要政府制定詳細的辦法。只有不斷細化徵稅指南,交易所才能落實代扣代繳,政府也才能更加合理地徵收相關稅款」。
投資者有何省稅策略?
虛擬資產徵稅方案公布後,如何合理省稅,也是投資者普遍關注的問題。權稅務師表示,「在合法範圍內最有效的避稅方法是,在開始徵稅之前把手中的加密貨幣售出,而後重新高位買入。這樣在2021年以後出手時,就可以按照較高的買入價格計算,降低買賣差額」。因為根據買入價格特別規定,這樣可以按照實施日期前一天的行情計算買入價格,投資者只需就法規實施後獲取的利潤支付所得稅。不過,他表示「如果是通過海外交易所買入的加密貨幣,即使從2021年10月開始徵稅,在計算買入成本時,也可能會追溯到之前的價格,所以想要長期持有的投資者應當提前準備好相關證明」,介紹了需要注意的問題。
他提出的第二個方法是最大限度列出必要經費。權稅務師表示,「交易所的買入記錄可以顯示投資者最基本的必要經費。除此之外,取款手續費、轉帳手續費(GAS費)等都屬於必要經費。對於這些,投資者需要下載EXCEL格式的帳戶交易記錄和交易所交易記錄作為證明。當然,這裡還牽涉海外交易所的問題。如果投資者以90韓元的價格從海外交易所買入某種幣,後來出售時的價格為100韓元,就需要拿出此前按照90韓元價格購入此幣的相關證明,只有這樣才能成功避稅省稅」。
針對DeFi、穩定幣、P2P交易也能合理徵稅嗎?
對於投資者使用海外交易所交易避稅的情況,修正案中明確要求將投資者海外交易所得計入納稅申報範圍,否則最高將追繳60%的未申報罰金。不過,權稅務師表示,「對未申報的海外交易所得徵收60%未申報罰金的規定早已有之。有意逃稅的人依然會選擇在外國交易所交易」。
另外,關於DeFi、穩定幣、P2P,目前還不存在直接的法律法規,相關的交易情況也難以追蹤掌握。權稅務師表示,「從現在公布的徵稅方案來看,政府主要是針對韓元交易徵稅。不過,對於Defi、穩定幣等領域,也可以根據現有法案制定徵稅方案。比如根據現行法律,可以按照利息所得對DeFi等進行徵稅。以後政府只需根據情況,把這次頒布的徵稅方案與現行法律結合起來,就可以將新興的加密貨幣行業納入徵稅範圍」。對於投資者在BTC市場而非韓元市場交易產生的賣出和買入價格,他表示「原則上,轉讓的概念不僅限於使用韓元的交易,還包括使用股票和加密貨幣進行的交易,BTC市場的交易也可以視為轉讓。不過,從實際操作來看,這種情況計算買入和賣出價格的標準不夠清晰,是否包含在徵稅範圍之中,還需要政府制定更加具體的方案」。
JOIND 樸相革 記者 park.sanghyuk@joongang.co.kr
本文來源: 金色財經 / 作者:Joi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