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1個多月
就到2021年了!
@打工人
今年的假期你都休完了嗎?
「端午、中秋、國慶.....」
別掰著手指頭數了
今年你可能還剩個隱藏「小長假」——
帶薪年休假!
這些人可以休帶薪年休假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
帶薪年休假能休幾天?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年假可分成兩次或者三次休嗎?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有5天年假的人一般會選擇一次休完,而有10天或15天年假的人,經常會選擇分兩次或三次休假。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但應徵得職工本人同意。
未休年假需支付3倍工資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這些人今年不能休年假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國務院批准,現將2021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1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二、春節:2月11日至17日放假調休,共7天。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節:4月3日至5日放假調休,共3天。
四、勞動節:5月1日至5日放假調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節:6月12日至14日放假,共3天。
六、中秋節:9月19日至21日放假調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六)上班。
七、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地區、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要按規定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群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
國務院辦公廳
2020年11月25日
來源: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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