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在生活中,我一直認為自己要量力而行,少借錢,能不借錢就不要借錢。畢竟債務是賴不掉的。尤其是現在,司法機關大力清查老賴,維護債權人合法權益。往往會查封債務人的財產進行賠償。那麼,如何證明個人財產與債務無關?
一、如何證明個人財產與債務無關
如果自己有債務,當然要用自己的個人財產進行賠償。如果所欠的債務與自己無關,但是所欠的債務人與自己有密切關係,可以拿出相應的證據證明債務與自己無關,比如債務轉帳記錄、支出明細等,生活中的細節。並寫相應的聲明,撇清與自己的關係。
二、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三十五條 合夥的民事責任
合夥的債務,由合伙人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 合伙人對合夥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償還合夥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數額的合伙人,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八十四條 債的定義
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係。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 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
第八十七條 連帶之債
債權人或者債務人一方人數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享有連帶權利的每個債權人,都有權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負有連帶義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履行了義務的人,有權要求其他負有連帶義務的人償付他應當承擔的份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三條
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綜上所述,當個人有債務時,就要按時履行還款義務,否則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起訴,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財產並清償債務,如果債務與自己無關,最好事前就要寫清聲明,該債務無自己無關,並且留意相應的證據。如還有其他相關的法律問題可以向卓政律師發布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