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5月15日訊(通訊員 胥揚)「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我兒子現在有點困難,我代為償還,還請解除他的失信,不然他做什麼都不方便了。」近日,汨羅法院在執行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出現了這樣一幕。
李甲與李乙是同村好友,2015年李甲向李乙借款60000元,後因周轉困難,未能及時償還,李乙多次催討未果後訴至法院。經法院審理判決,李甲應償還李乙借款本金60000元及利息。案件生效後,李甲並未履行且下落不明,李乙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幹警經過查詢未發現被執行人李甲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多次上門也未找到李甲行蹤,鑑於李甲故意躲避執行的行為,該院依法將李甲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執行幹警多方努力,與李甲父親取得聯繫,並告知由於李甲一直規避執行,已被納入失信名單,後面還會對其採取進一步強制措施。得知情況,李甲父親既氣不爭氣的兒子,又為這筆欠款寢食難安,決定為兒子償還債務,同時表示自己也不寬裕,希望法院能組織協調,分期分批償還。
執行幹警和李乙聯繫,做通其工作,並組織李乙和李甲的父親達成協議,李甲父親支付20000元現金後,約定對剩餘款項分兩年付清。
法官溫馨提示: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子債父償卻是非常之舉,老父親替子還債是一種父愛的深重,更是一種對失信兒子的無奈,希望那些失信的被執行人,多一點誠信,多一點擔當,不要給家人平添煩憂。
[責編:胡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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