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臺江區各級各類幼兒園的招生行為,確保我區適齡幼兒招生工作穩妥、有序、順利地進行,根據《福州市教育局關於印發2020年秋季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的通知》(榕教幼[2020]2號),結合我區幼兒園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現制訂2020年秋季幼兒園招生工作方案
2020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 堅持科學布局,多渠道接納的原則。優化學前教育資源布局,多種形式擴大學前教育資源,為社會提供多樣化的教育服務;多渠道接納適齡幼兒入園,努力滿足適齡兒童的入園需求。
(二) 堅持公益性、普惠性的原則。遵循學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的指導思想,強化政府職能,大力發展普惠性幼兒園(公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園,下同),逐步完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
(三) 堅持實事求是、穩步推進的原則。根據我區適齡人口數和學前教育資源發展的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幼兒園的計劃招生數和班額數,並穩步推進公辦幼兒園招生改革試點工作。
(四) 堅持相對就近、免試入園的原則。根據我區公辦性質幼兒園的分布情況,合理劃定其招生服務片區,不得隨意招生。兒童入園除進行健康檢查外,各級各類幼兒園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入園、編班測試。
(五) 堅持公開、透明的原則。建立幼兒園招生信息公示制度,主動向社會公開當年秋季招生辦法等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二、入園年齡
年滿三周歲(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的適齡幼兒
三、招生方式
1.根據《福州市教育局關於印發2020年秋季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的通知》,我區所有公辦性質的幼兒園(不含部隊辦園和部分省屬部門辦園、省屬高校辦園)繼續實行隨機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結合的辦法,將30%的學額,採取電腦搖號的方式招生,剩餘的學額由幼兒園自主招生。
2.普惠性民辦園的招生可根據園所招生報名現狀選擇參照公辦園參與招生試點改革的招生方式或面向社會自主招生。收費項目和標準需按限價執行並報轄區教育行政部門備案,不得違規收費。
3.非普惠性民辦園面向社會自主招生。招生通告、相關簡章、招生計劃需經教育主管部門核准,不得進行不實宣傳,不得超計劃招生,民辦幼兒園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應向社會公示。
四、工作要求
1.招生計劃
區各級各類幼兒園根據本園實際情況,合理制定招生計劃,報教育局備案(見附件)。
2.報名條件
根據臺江區學前教育資源實際情況,原則上劃定全區作為公辦性質幼兒園的招生服務片區,以各幼兒園具體的招生公告內容為準。參與公辦性質幼兒園隨機派位招生的適齡幼兒應持有臺江區戶籍,符合派位招生報名條件的家長只能選擇本區一所公辦幼兒園報名,每個符合派位條件的適齡幼兒只享受一次派位機會;雙胞胎或多胞胎共用同享一次派位機會,若派位成功,將同園入讀,相應名額在幼兒園原招生計劃基礎上增加。民辦幼兒園自主招生,報名條件詳見各民辦園招生公告。
3.招生程序
(1)各級各類幼兒園主動向社會公開幼兒園招生工作信息,並做好政策宣傳和招生諮詢工作。
(2)各級各類幼兒園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組織開展招生工作。制定招生辦法,明確工作步驟,遵照時間安排,逐項認真完成,確保招生工作平穩、規範、有序。
(3)家長現場報名:公辦性質以及參與試點改革政府購買普惠性服務的幼兒園2020年7月2日至7月6日負責接收、審核報名材料。安排好報名錯峰錯時,避免人流過渡集中。
(4)電腦搖號:公辦性質以及參與試點改革政府購買普惠性服務的幼兒園將臺江戶籍符合派位條件的名單錄入福州市幼兒園招生派位系統;區系統管理員於7月8日前負責做好網絡審核,確認無誤後核准報送名單;7月10日在臺江區教育局進行電腦派位。
(5)自主招生:公辦性質以及參與試點改革政府購買普惠性服務的幼兒園自主招生工作應統籌考慮符合報名條件的適齡幼兒的戶籍地、居住地、政策照顧等因素,由園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錄取的幼兒名單,原則上優先考慮省市區委、政府有關文件規定的政策照顧對象和本服務片區的戶籍幼兒。
(6)根據國家《託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託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規範》規定,幼兒入園前,應當根據幼兒園提示,到衛生計生部門指定的婦幼衛生保健機構或醫院按規定項目進行體檢,合格後方可進入園。
4.招生管理
區教育局根據幼兒園的實際情況,審核公、民辦幼兒園的招生計劃,並指導幼兒園做好招生簡章制定等相關工作。民辦幼兒園招生簡章等需經區教育局審核備案後向社會公布,並予以實施。
5.主動公開
(1)區教育局將於6月15日在臺江區政府網站教育信息相關欄目向社會公開幼兒園招生工作以下信息,並做好政策宣傳和招生諮詢工作:
①臺江區2020年秋季幼兒園招生工作方案;
②本區公辦性質幼兒園和經審核准予招生的民辦幼兒園的招生信息,包括幼兒園名稱、地址、等級、計劃招生數、收費標準,招生方式等;
(2)各級各類幼兒園應在招生工作開始前1周發布招生公告,包括報名條件、報名時間、招生程序、諮詢電話等;招生公告應粘貼於社區宣傳欄、園務公開欄,有條件的在幼兒園網站上發布。
6.加強監管。進一步完善幼兒園招生工作的監督檢查機制,監督招生有關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貫徹落實,協調解決本地區幼兒園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突出問題,保障學前教育招生工作的有序開展。各幼兒園應準確掌握招生政策,嚴格招生紀律,共同維護教育公平。
五、其他事項
1.各公辦性質幼兒園的招生工作原則上在7月15日前完成,民辦幼兒園的招生工作原則上8月15日前完成。
2.幼兒園收費應按照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並報轄區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各級各類幼兒園應向社會公布收費事宜,並自覺接受發改、財政和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嚴禁借招生收取贊助費、興趣小組費,嚴禁提前收費、一次性收費等行為。
3.加強招生服務工作,要增強法制觀念、政策意識和服務意識,認真做好群眾的來信來訪工作,熱情、耐心、細緻做好家長的工作。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問題,要及時化解,以維護招生秩序,保證社會穩定,確保今年秋季幼兒園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
2020年秋季臺江區幼兒園招生計劃信息表
(可點擊查看大圖)
來源:福州市臺江區教育局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