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加多寶、王老吉的「紅罐之爭」,到片仔癀、八寶丹的同源糾紛,近年來醫藥、快消領域產品有關商標和包裝的訴訟,正呈密集湧動態勢。2015年伊始,醫藥行業商標之爭又添新例。
1月4日,香港全球藥業有限公司在京召開發布會,通報公司旗下產品「利佳薄荷水」(在海外及港澳地區商標名為「雙飛人」)遭江西雙飛人醫藥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江西雙飛人」)起訴的最新進展。
2014年10月21日,江西雙飛人向江西省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廣州醫藥有限公司(利佳薄荷水總經銷商)、廣州賴特斯商務諮詢有限公司(利佳薄荷水進口商)等19家企業。起訴的侵權事由為:「利佳」薄荷水的外包裝侵犯「雙飛人製藥(中國)有限公司」的立體商標權,「利佳」薄荷水在宣傳時引用說明「雙飛人」商標歷史溯源的文字構成不正當競爭。此案即將於1月8日在江西開庭。
香港全球藥業董事總經理倫洪楷表示:「利佳薄荷水2014年進入中國本就是為了滿足消費者的強烈需求,由廣州醫藥作為內地的代理商。對於江西一方(涉嫌搶註商標、惡意訴訟)這種有違商業秩序的行為,公司方面堅決說不。」
據了解,作為一款行銷全球、廣泛適用於家庭常見病的老牌藥,「雙飛人」薄荷水產品在海外與中國港澳地區具有註冊及商標資質。而在內地,因1999年江西企業率先註冊了「雙飛人」中國內地的商標權,使得香港產品進入內地銷售必須更名。
此番目前,香港全球藥業與江西雙飛人互斥對方為「李鬼」品牌。江西雙飛人將香港全球藥業告上法庭,則是希望後者在內地的銷售能被全面叫停。
品牌歸屬之爭
「之前橫生波折的商標紛擾,已經直接延誤了『利佳薄荷水』進入中國內地的時間。此番登陸中國內地受阻,公司將聯手中國內地代理商廣州醫藥等21家被告單位一起,捍衛我們的合法權益。」在4日的發布會上,香港全球藥業方面這樣表示。
「雙飛人」產品誕生於1838年的法國,上世紀在東南亞各國熱銷,並在當地華僑中積累了良好的口碑。1970年前後,法國利佳製藥廠鋪貨進入中國港澳地區。倫洪楷透露:「目前每年在香港的銷量超過1000萬瓶,多數是來自內地消費者購買的。」
由於該產品適用於預防腹瀉蚊蟲叮咬、暈船驅風、除菌除味等,在我國華南地區的市場佔有率十分可觀。而內地市場的空白布局,也使得地下竄貨與「山寨貨」日漸猖獗。早在2006年,海南省相關部門就曾曝光走私及不合格「雙飛人」薄荷水700多瓶。
2014年5月,更名後的「利佳薄荷水」正式宣布進入內地。
而在1999年註冊獲得內地「雙飛人」商標使用權的江西雙飛人,亦強調自己的正牌地位。公司聲稱,自身產品得到法國雙飛人製藥(集團)有限公司授權,所有銷售合法合規,因而進行起訴。
香港全球藥業對此說法表示否定。在香港相關註冊備案網站,可查到所謂「法國雙飛人製藥(集團)有限公司」曾經註冊和早已撤銷登記的狀態,或是該江西公司蓄意在海外成立空殼公司以獲得假洋牌外衣。但這一點尚未獲得江西雙飛人的確認。
2014年,利佳薄荷水進入內地市場時,法國利佳製藥廠曾發布聲明,稱公司未與全球藥業之外的其他企業有任何形式的合作與授權。
市場之爭
江西雙飛人在江西當地頗受肯定。此前該公司方面曾透露,其註冊系列商標核定使用商品包括人用藥、花露水、化妝品等,其中使用商品為花露水等的商標已被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江西省著名商標認定委員會認定為江西省著名商標。
在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官網「中國商標網」上,江西雙飛人製藥註冊商標達160項。此外,「江西雙飛人醫藥科技有限公司」在該網站也註冊有包括「黃道益」(香港黃道益活絡油創造者、知名中醫師)在內等三十多項商標。受制於內地與香港地區智慧財產權的地域排他性,利佳薄荷水產品在中國內地以「非特殊用途化妝品類別」申報獲得批文(「國妝備進字J20133957」)。法國利佳薄荷水在中國內地也合法取得了商標註冊和外包裝專利和版權(「利佳」註冊商標:第6444519號;合法外觀設計專利:ZL 2014 3 0078768.1)。
而因「利佳薄荷水」訴訟一案走到公眾面前的香港全球藥業,系全球多家藥企在我國港澳地區的總代理商及經銷商,其合作夥伴包括全球最大仿製藥企業梯瓦製藥公司等。
2014年,隨著「利佳薄荷水」進入內地市場,江西雙飛人開始高調「打假」,相關起訴從廣東打到了江西。受訴訟波及,目前只在廣東省鋪貨的「利佳薄荷水」從二十多家廣東知名連鎖藥房被暫時下架。
香港全球藥業的代理律師表示,公司從沒有許可江西方面藥店生產銷售「利佳薄荷水」,不可能與在江西的被告一起構成共同侵權,因而認為該案由江西的法院管轄缺乏依據。
面對訴訟,香港全球藥業一方面表示應訴到底,一方面希望將利佳薄荷水三年內覆蓋華南、西南、華北地區及全國重要連鎖藥店,五年內累計鋪貨10萬餘家,力爭做到10億銷售額,成全國知名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