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3日,大年初一。
2月28日,距全國政協開會只有4天,距全國人大開會只有6天。
東星航空有限公司(下稱「東星航空」)的母公司湖北東星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東星集團」)在北京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公司已於2月9日向廣州市中級法院對民航中南局提起行政訴訟,請求判令民航中南局此前作出的東星航空停飛的行政處罰無效,此案已於2月24日被廣州市白雲區法院受理。同是2月9日,東星集團還向武漢市中級法院遞交兩份狀子,一份是針對武漢市政府的行政訴訟狀,另一份是針對蘭世立判決的刑事申訴狀。東星集團辯護律師嚴義明告訴《證券市場周刊》記者,武漢市中院接收已超出7日,但沒有受理,也不回復,甚至沒有給籤收回執。
於是,2009年鬧得沸沸揚揚的民營航空企業東星航空的破產,以及東星航空老闆蘭世立的命運,再次成為公眾關注的熱點。
2月25日,本刊記者前往位於武漢市中南路的湖北省監獄管理局獄政處辦理探監手續,未獲批准。獄政科的工作人員告訴本刊記者,蘭世立確在此服刑,「好得很」。
期間,本刊記者在武漢和北京採訪了各方面人員。在武漢市一家偏僻的咖啡屋,蘭世立的親屬告訴本刊記者,遺書確是蘭世立本人寫的,蘭世立現關押在湖北省洪山監獄,醫院曾給家屬下達《病危通知書》。為了證實自己的身份,她拿出了蘭世立本人親筆籤名的授權委託書。
在獄中,蘭世立不停地寫道,「想著東星航空,看著它到這個世界上僅僅生存了1021天,不足三周歲便已折夭,這是一場天大的悲劇。東星航空,一個上帝賜給人類的天之驕子,卻被一群封建、愚昧的官僚活生生地給謀殺了。他們為了佔有她的身體,竟不擇手段地給他潑髒水、加罪名,並將她的主人綁架、囚禁……」
原本是想傍上一條大船的
2008年是中國航空業的災難年。這一年,航油價格持續上漲,雪災地震頻發,國際金融危機也聯手打擊航空運輸業。東星航空也艱難著。
最初確實是東星集團主動向中國航空集團公司(下稱「中航集團」)拋出橄欖枝的。2009年1月7日,東星航空與中航集團在武漢江城明珠酒店籤訂了《東星航空有限公司與中國航空集團公司重組意向協議書》。本刊記者拿到了這份材料,這是蘭世立首次透露談判細節。
兩份合同的主要內容與核心條款是:中航集團以1元人民幣的價格收購100%東星航空的股權;以歸還借款的名義,歸還東星航空向東星集團及關聯公司借款1.4億元;東星航空現有人員1380多人,中航集團只留用800人,其他500多人交由東星航空安置,中航集團將給予5000萬元人民幣作為補償;東星集團和東星集團所屬公司及蘭世立個人對東星航空所有的債務均要進行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永久性的擔保,以後東星航空任何債權單位,只要有人向東星航空索取債務,中航集團便將先行支付,隨後便可無條件向擔保單位索取。
本刊記者向中航集團投資者關係部高級經理王凱求證,他表示,中航不發表任何意見,不做任何表態。
面對這種條件,蘭世立心生退意。此時,武漢市政府走上前臺。本刊記者拿到了一份武漢市交通委2009年2月11日下發的文件,其中記錄:「各責任單位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把支持重組工作作為當前的大事抓緊抓好,確保20日順利籤約。如果哪個部門因工作不利籤約,將嚴肅追究相關單位、相關責任人的責任。」這份文件的附件《中航集團重組東星航空公司籤約前相關工作分解表》,詳細分解了東星航空重組的時間節點和責任落實人。
2009年3月10日上午,中航集團與湖北省正式籤署《關於建設武漢航空樞紐的框架協議》,中航集團將把武漢作為國內核心網絡樞紐進行「高起點建設」,而湖北省政府將在稅收、土地等資源方面給予中航優惠和獎勵。中航集團承諾:2010年前,通過業務合作、通程登機等方式開通武漢至巴黎、東京、新加坡等國際航班;2015年前,開通武漢至洛杉磯、倫敦、柏林等國際航班。
當時有傳聞,東星航空負債58億多元,嚴重資不抵債,有中航這樣的大救星,有50架飛機放在武漢,還可以開通數條國際航線,這對湖北和武漢官員來說,是天大的好事,一舉多得。
這遭到了東星航空和蘭世立堅決反對,於是有了一周四抓蘭世立的奇聞。
據蘭世立記載:2009年2月11日,武漢市副市長袁善臘的秘書打電話給蘭要見面,蘭正在北京出差,一回到武漢就被武漢市公安局經偵處的警察當街抓捕,至次日凌晨2時才被釋放;2月12日,警察再次抓人,被審訊13個小時,凌晨3時才被釋放;2月13日,武漢市交通委員會副主任鄧萬想通知蘭到交通委會議室與中航集團的人談判,蘭未理會,當天下午又一次被抓。2月15日蘭準備出差,在前往機場的高速公路上遭警察攔截和抓捕,警察說,如不答應與中航的合作,便不讓蘭離開武漢……
終於,情況急轉直下。蘭世立在一份材料中記錄了當時發生的細節2009年3月13日,彭俊、鄧萬想、周智餘(武漢市政府東星航空工作組編者注)等再次帶著一批人來到東星航空,逼著我停止售票、停航,我堅決拒絕。我說:「你們憑什麼讓我停止售票、停航,這實質上是逼我自殺,對我實施強姦,我是不可能按你們的要求辦的。我這個人寧可玉碎,也不會求瓦全。」武漢市維穩辦副主任強漢生對我說:「現在我們根據上面的要求,派幾個人來對你進行24小時貼身保護,直至你籤字為止。」我氣憤之極,拿起電話打給中航集團專門負責這次與東星航空重組的副總裁曹劍雄,我說:「你們作為一個央企,還號稱世界上最大市值的航空公司,採用如此卑劣的手段來收購一個民營航空,是不是太齷齪了,你們現在把我軟禁,逼我與你們合作,這是你一個大公司,一個央企的做法嗎?」
當天,東星航空宣布與中航集團談判破裂。
2009年3月14日,武漢市政府辦公廳給民航中南局發出《武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停飛東星航空公司航班的函》,文件稱「因為中航與東星航空的重組工作遇到人為障礙」。之後,民航中南局以明傳電報的方式下達了《關於暫停東星航空公司飛行的通知》。3月15日,東星航空停航。
對民航中南局的停航決定,東星航空向中國民用航空局提出《行政複議申請書》,被拒絕受理。
原東星的律師告訴本刊記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相關規定,對企業停產停業的行政處罰決定,要進行告知、調查和證據的收集,並讓「行政相對人有陳述、申辯的權力」。《行政處罰法》第三條第二款更為明確:沒有法定依據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處罰無效。
那麼,作為地方政府的武漢市人民政府,對航空公司並不具備「法定職權範圍」,武漢市政府的文函有效嗎?而民航中南局在接到函件後,未經任何調查核實,未履行任何相關的法定程序,便下發了暫停東星航空飛行的通知,直接導致了東星航空的「被破產」,這是不是違法?
據報導,武漢市政府宣布東星航空停航的理由是,東星航空存在安全隱患,累計欠債5億元,資不抵債。
當時東星航空的真實狀況到底怎樣?2008年12月12日中國民航局東星航空安全審計組的安全審計報告顯示,總共639項安全審計項目中,東星航空的符合率為94.6%。結論是:通過安全審查,基本符合要求。
本刊記者拿到一份經過公證的東星航空資產負債表顯示,東星航空淨資產1.57億元人民幣,總資產8.03億元人民幣,其中未包括航空公司最核心的資產:飛行員價值、航線和航行、公司經營許可、市場網絡增值、9架飛機。
在武漢採訪時,民航中南局航安處的工作人員告訴本刊記者,張耀海已經調走,當時他負責給東星航空下發停飛明傳電報,建議去聯繫值班室。值班室工作人員提供了負責宣傳的黨委辦公室白小姐的電話。但民航中南分局黨委辦公室的電話一直無人接聽,中南局副局長秦喜生的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本刊記者還想採訪武漢市交委發言人覃詩章,但他的手機一直處於呼叫轉移狀態,座機亦無人接聽;武漢市交通委主任彭俊的電話無人接聽。
北京飛機維修工程有限公司執行部長朱曉曾參與東星航空重組,他告訴本刊記者,東星航空生殺權力實際上是在武漢市政府手裡,而東星航空最後一年的經營安全情況很不好,政府有責任管理這個事。具體到行政執法合不合法,不是很清楚。
朱曉說,中航集團重組時他去了解東星航空財務和運營情況,當時有第一手資料,如果披露出來,對很多人都不利。民航這個行業比較特殊,不是你有錢就可以做,民航對企業專業性的要求非常高,是人命關天的事情。當初想接手東星航空的公司,大部分是手裡有資金,想涉足航空領域,借東星這個牌子進來。通用和我們有很多業務聯繫,他們的飛機租賃非常成功。至於中航集團是否去做通用的工作提請東星航空破產這個事情,我沒有聽說。
「即使砍了雙手 我也不籤字」
2009年3月14日,星期六,蘭世立在珠海被抓。
武漢市公安局經偵處四大隊出具的《抓獲經過》詳細描述了抓捕過程:「2009年3月14日上午11時35分,蘭世立企圖從廣東省珠海市橫琴口岸出境,被邊檢部門攔下,根據上級領導的指示精神,專班民警範軍、葛偉、謝江松趕赴廣東,在有關單位的配合下,於3月15日凌晨將犯罪嫌疑人蘭世立抓獲回漢。」由武漢市黃陂區地稅局出具的《稅務稽查報告》顯示:「根據市局稽查局工作安排,我局於2009年3月14日對東星航空有限公司2006年元月至2009年元月履行納稅義務情況進行了專案稽查。」
在3月14日上午,武漢市地稅局開始專案稽查,取得「犯罪證據」,移交公安局報案,當日上午公安局立案,並在珠海將蘭世立抓獲。所有這些工作都是在一個上午完成的,其中還包括從武漢飛往珠海的飛行時間約1小時45分鐘你信嗎?
武漢市公安局也不信,於是又出現了另外的多個版本的辦案時間。武漢市公安局經偵處在《破案報告》中表述:「2009年3月13日,武漢市地稅局稽查局以東星航空有限公司涉嫌逃避追繳欠稅罪向我處移送此案,並於3月14日出具詳細稽查報告,認定該公司涉嫌逃避追繳欠稅罪,認定該公司涉嫌隱匿資金、逃避追繳欠稅共計5000餘萬元。經過審查,我處於3月14日依法對該案立案偵查。」
在一份由武漢市地稅局主辦的《江城稅目》刊物上發表過一篇題為《東星航空破產欠稅追繳記》的文章,詳細記錄了當天發生的情況:「2009年3月13日,星期六。市地稅局會議室內座無虛席,市局主要領導、分管局長、稽查局局長等全部出席。市局稽查局局長徐海林下達稽查任務:我們收到有關信息,東星航空公司擁有人蘭世立因負債潛逃被抓,公司資不抵債,即將進入破產清算程序,為了確保國家稅款不流失,你們務必在最短的時間內徹底查清追繳欠稅的情況,以利稅款追繳入庫。」
在這篇文章中,武漢市地稅局把稽查時間定格在星期六,但3月13日並不是星期六,而是星期五。一位司法界人士告訴本刊記者,這麼多不同的辦案時間版本,可能是因為操作者是先刑拘抓人,再找其罪。誰還找不到點毛病呀。
「蘭世立在哪裡?」
蘭世立失蹤後,覃詩章回應媒體說:「蘭世立到哪裡去了我們也不知道。」武漢市公安局給媒體的答覆是:「武漢市公安局沒有對蘭世立採取任何強制措施。」
本刊記者看到的司法文書顯示,在東星航空破產的全過程中,蘭世立一直被武漢市公安局監視居住。
蘭世立的監視居住地點位於武漢市漢口洞庭街經緯酒店,是一間臨時改造設立的套房,門窗上都裝上不鏽鋼的柵欄,後來被轉移至武漢市公安局斜對面的盤龍城賓館及武漢市公安局對面的軍安賓館。
本刊記者看到,在這份由武漢市公安局籤發的《監視居住決定書》中,執行機關、監視居住地點、罪名等欄目均是空白。據相關規定,監視居住只是對被監視人在其固定住處進行監視,而不應限制其人身自由。
在本刊記者獲得的一份材料中,蘭世立寫道:他們將我囚禁後,利用所謂的合法形式將東星航空贈送給了中航。中航集團湖北分公司不僅無償使用了東星航空的飛機、飛行員、空姐及所有的資產、設施、設備、辦公用具,連他們使用的辦公用紙和一次性水杯都是東星航空的。
雖然東星航空已不受蘭世立控制,但在法律上,東星集團的所有權仍是蘭世立的。「此時,他們才想起來仍需要認可,便派人到囚禁地點找我,希望我按他們的意圖交出航空公司。我氣憤不已,破口大罵你們這是公然的綁架、搶劫、強姦,我決不會屈服你們的淫威……你們讓我籤字同意,你們來強姦我,那是痴心妄想,你們即使砍了我的雙手,我也決不會給你們籤字。」蘭世立寫到。
在本刊記者拿到的一份材料上,記錄了東星航空的破產邏輯在一次會議上,中航集團的律師說:「政府現在接管東星航空在法律上沒有依據,但如果東星航空破產,政府就有權接管,因為破產企業的管理人由法院指定,可以指定中介機構,也可以指定政府部門。只要有債權人提出申請,法院便可裁定,現在東星航空已停航,我們找債權人一個一個做工作,是有可能的。」 本刊記者多方求證驗證這份會議紀錄未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