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檔案局關於收費公路通行...

2020-12-10 嶽陽市人民政府

    為進一步規範收費公路通行費電子票據開具,便利ETC客戶和受票單位電子票據財務處理,推進物流業降本增效,現將收費公路通行費電子票據開具匯總等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通行費電子票據開具對象

    通行費電子票據的開具對象為辦理ETC卡的客戶。ETC卡的具體辦理流程和相關要求,請諮詢各省(區、市)ETC客戶服務機構。未辦理ETC卡的客戶,仍按原有方式在收費站現場交納車輛通行費和獲取票據。

    二、通行費電子票據分類

    (一)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以下簡稱「通行費電子發票」)。通行費電子發票包括左上角標識「通行費」字樣且稅率欄次顯示適用稅率或徵收率的通行費電子發票(以下簡稱「徵稅發票」)以及左上角無「通行費」字樣,且稅率欄次顯示「不徵稅」的通行費電子發票(以下簡稱「不徵稅發票」)。客戶通行經營性收費公路,由經營管理者開具徵稅發票,可按規定用於增值稅進項抵扣;客戶採取充值方式預存通行費,可由ETC客戶服務機構開具不徵稅發票,不可用於增值稅進項抵扣。

    (二)收費公路通行費財政票據(電子)(以下簡稱「通行費財政電子票據」)。客戶通行政府還貸公路,由經營管理者開具財政部門統一監製的通行費財政電子票據。通行費財政電子票據先行選擇部分地區進行試點。試點期間,非試點地區暫時開具不徵稅發票。試點完成後,在全國範圍內全面實行通行費財政電子票據。

    通行費電子發票、通行費財政電子票據統稱為通行費電子票據。針對收費公路分段建設、經營管理者多元等特性,為便利通行費電子票據財務處理,根據客戶需求,通行費電子票據服務平臺(以下簡稱「服務平臺」)可按一次或多次行程為單位,在匯總通行費電子發票和通行費財政電子票據信息基礎上,統一生成收費公路通行費電子票據匯總單(以下簡稱「電子匯總單」),作為已開具通行費電子票據的匯總信息證明材料。電子匯總單的匯總信息發生變更的,應重新開具電子匯總單,原電子匯總單自動作廢失效,電子匯總單可通過服務平臺查詢。

    三、通行費電子票據編碼規則

    (一)通行費電子發票編碼規則。

    通行費電子發票的發票代碼為12位,編碼規則:第1位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為12。發票號碼為8位,按年度、分批次編制。通行費電子發票票樣見附件1

    (二)通行費財政電子票據編碼規則。

    通行費財政電子票據的票據代碼為8位,編碼規則:第12位代表通行費財政電子票據監管機構行政區劃編碼,第34位代表通行費財政電子票據分類編碼,第56位代表通行費財政電子票據種類編碼,第78位代表通行費財政電子票據年度編碼。票據號碼為10位,採用順序號,用於反映通行費財政電子票據賦碼順序。通行費財政電子票據票樣見附件2

    (三)電子匯總單編碼規則。

    電子匯總單的單號為16位,編碼規則:第12位為ETC用戶所屬發行機構的省份編碼,第36位代表年度,第78位代表月份,第916位採用順序號。電子匯總單式樣見附件3

    四、通行費電子票據開具流程

    (一)服務平臺帳戶註冊。客戶登錄服務平臺網站www.txffp.com或「票根」APP,憑手機號碼、手機驗證碼免費註冊,並按要求設置購買方信息。客戶如需變更購買方信息,應當於發生充值或通行交易前變更,確保開票信息真實準確。

    (二)綁定客戶ETC卡。客戶登錄服務平臺,填寫ETC卡辦理時的預留信息(開戶人名稱、證件類型、證件號碼、手機號碼等),經校驗無誤後,完成ETC卡綁定。

    (三)票據和匯總單開具。客戶登錄服務平臺,選取需要開具票據的充值或通行交易記錄,申請生成通行費電子發票、通行費財政電子票據和電子匯總單(充值交易無電子匯總單)。其中,電子匯總單可按用戶需求匯總多筆通行交易信息,包括對應的行程信息、通行費電子發票和通行費財政電子票據信息、交易金額合計等。電子匯總單與其匯總的通行費電子發票、通行費財政電子票據通過編碼相互進行綁定,可通過服務平臺查詢關聯性。服務平臺免費向客戶提供通行費電子發票、通行費財政電子票據、電子匯總單查詢、預覽、下載、轉發等服務。

    五、通行費電子票據開具規定

    (一)ETC後付費客戶索取通行費電子票據的,通過經營性公路的部分,在服務平臺取得由經營管理者開具的徵稅發票;通過政府還貸公路的部分,在服務平臺取得由經營管理者開具的通行費財政電子票據。

    (二)ETC預付費客戶可以自行選擇在充值後索取不徵稅發票或待實際發生通行交易後索取通行費電子票據。

    客戶在充值後索取不徵稅發票的,在服務平臺取得由ETC客戶服務機構全額開具的不徵稅發票;實際發生通行交易後,ETC客戶服務機構和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均不再向其開具通行費電子票據。

    客戶在充值後未索取不徵稅發票,在實際發生通行交易後索取電子票據的,參照本條第(一)項ETC後付費客戶執行。

    (三)客戶使用ETC卡通行收費公路並交納通行費的,可以在實際發生通行交易後第7個自然日起,登錄服務平臺,選擇相應通行記錄取得通行費電子票據和電子匯總單;ETC預付費客戶可以在充值後實時登錄服務平臺,選擇相應充值記錄取得不徵稅發票。

    (四)服務平臺應當將通行費電子票據、電子匯總單以及對應的通行明細記錄歸檔備查。

    六、通行費電子票據其他規定

    (一)通行費電子票據作為電子會計憑證具有與紙質會計憑證同等法律效力,是單位財務收支和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在滿足相關條件基礎上,單位可以僅使用通行費電子票據進行報銷入帳歸檔,不再列印紙質件。具體報銷入帳和歸檔管理按照《財政部國家檔案局關於規範電子會計憑證報銷入帳歸檔的通知》(財會〔20206號)執行。

    (二)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進項抵扣事項按照現行增值稅政策有關規定執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報抵扣的通行費電子發票進項稅額,在納稅申報時應當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中「認證相符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相關欄次中。

    (三)納稅人取得通行費電子發票後,應當登錄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確認發票用途。稅務總局通過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為納稅人提供通行費電子發票批量選擇確認服務。

    (四)單位和個人可以登錄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對通行費電子發票信息進行查驗。單位和個人可以登錄全國財政電子票據查驗平臺(http://pjcy.mof.gov.cn),對通行費財政電子票據信息進行查驗。

    七、業務諮詢

    使用ETC卡交納的通行費,以及ETC卡充值費開具通行費電子票據,不再開具紙質票據。客戶可以撥打熱線電話進行業務諮詢與投訴。通行費電子發票的開票問題可撥打發票服務平臺熱線95022;各省(區、市)ETC客戶服務機構熱線電話可以登錄發票服務平臺查詢;通行費電子發票的查驗和抵扣等稅務問題可撥打納稅服務熱線12366

    本公告自202056日起施行。《交通運輸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開具等有關事項的公告》(交通運輸部公告2020年第17號)同時廢止。

    

    附件:1.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票樣

    2.收費公路通行費財政票據(電子)票樣

    3.收費公路通行費電子票據匯總單示例

    

    交通運輸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檔案局

    2020427

    原載於《中國檔案報》202057   總第3521   第二版

相關焦點

  • 交通運輸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為了推進物流業降本增效、進一步提升收費公路服務水平,現將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以下簡稱通行費電子發票)開具等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通行費電子發票編碼規則通行費電子發票的發票代碼為12位,編碼規則:第1位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
  • 實務|通行費電子發票增值稅抵扣時如何認證和填寫增值稅申報表?
    相關問答通行費電子發票增值稅抵扣時如何認證和填寫增值稅申報表?答:根據《交通運輸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檔案局關於收費公路通行費電子票據開具匯總等有關事項的公告》(交通運輸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檔案局2020年第24號)文件第六條第二項規定,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進項抵扣事項按照現行增值稅政策有關規定執行。
  • 通行費電子發票增值稅抵扣時如何認證和填寫增值稅申報表?
    相關問答通行費電子發票增值稅抵扣時如何認證和填寫增值稅申報表?答:根據《交通運輸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檔案局關於收費公路通行費電子票據開具匯總等有關事項的公告》(交通運輸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檔案局2020年第24號)文件第六條第二項規定,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進項抵扣事項按照現行增值稅政策有關規定執行。
  • 交通運輸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
    交通運輸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平臺經濟規範健康發展的決策部署,規範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運輸費用扣除率的通知[失效...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運輸費用扣除率的通知[失效](2009.2.26) 財稅字[1998]114號 頒布時間:1998-06-12  發文單位: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經國務院批准,從1998年7月1日起,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或銷售應稅貨物支付的運輸費用的扣除率由
  • 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地方稅務局轉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
    各市、地、縣財政局、地方稅務局(不發寧波),省地方稅務局直屬一分局、直屬二分局,稽查分局,省級各有關單位,省國家稅務局外稅分局:  現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必須嚴格執行稅法統一規定不得擅自對行政事業單位收費減免營業稅的通知》轉發給你們,並對有關問題補充通知如下,請一併貫徹執行。
  • 財政部、國家經貿委、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於對部分進口商品...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包括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各直屬進出口稅收管理處、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各省、自治 、直轄市(包括計劃單列市)分金庫,輕工總會: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口糧棉油糖和化肥農藥等商品政策問題的通知》(國辦函[1994]13號)和《關於進口糧食複合肥農膜原料稅收政策的通知》(國辦函[1994]23號)以及去年計劃內進口結轉今年到貨的糧食增值稅徵收後全部返還的有關政策
  • 高速通行熱點答疑② | 通行費電子票據一次匯總,不用列印,直接報銷
    2020-05-02 15:59 |浙江交通
  • 財政部 國家檔案局有關負責人就印發《關於規範電子會計憑證報銷...
    近日,財政部、國家檔案局聯合制定發布了《關於規範電子會計憑證報銷入帳歸檔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財政部、國家檔案局有關負責人就《通知》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問:印發《通知》的主要考慮是什麼?答:會計憑證是單位進行會計核算的重要依據。
  •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8號(國際運輸船舶申請退稅)學習筆記
    2020年12月2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發布<國際運輸船舶增值稅退稅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8號,以下簡稱18號文件 ),我在研究這則公告時,發現在一個大大的烏龍事件,該公告的依據是《財政部交通運輸部稅務總局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國際運輸船舶有關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 甘肅省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發票開具系統工程施工圖設計
    2.項目概況與招標服務範圍2.1建設規模:根據《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於印發<完善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發票開具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交辦公路〔2017〕98號)和《省交通運輸廳省財政廳 省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甘肅省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發票開具工作實施方案>的報告》(甘交發〔2017〕61號)等文件要求和工作安排,按照國家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改革的新要求
  • 來自國家稅務總局的十個關鍵問答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取消增值稅扣稅憑證認證確認期限等增值稅徵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5號)規定:「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後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取消認證確認、稽核比對、申報抵扣的期限。
  • ETC用戶通行費電子票據如何開具?一起來了解!
    (一)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以下簡稱通行費電子發票)左上角無「通行費」字樣,且稅率欄次顯示「不徵稅」的通行費電子發票(以下簡稱不徵稅發票)。客戶通行經營性收費公路,由經營管理者開具徵稅發票,可按規定用於增值稅進項抵扣;客戶採取充值方式預存通行費,可由ETC客戶服務機構開具不徵稅發票,不可用於增值稅進項抵扣。
  • 收藏必看:物流運輸(網絡貨運)行業稅收政策匯總
    (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 2019年第 39號)規定, 17%、 11%稅率分別調整為 13%、 9%) 1、交通運輸服務,是指利用運輸工具將貨物或者旅客送達目的地,使其空間位置得到轉移的業務活動
  • 國家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以下簡稱《車輛購置稅法》)、《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車輛免徵車輛購置稅有關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35號),現就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車輛(以下簡稱「專用車輛」)免徵車輛購置稅有關管理事項公告如下:一、 申請列入《免徵車輛購置稅的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車輛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