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校科員沉迷賭博,經常去澳門豪賭,前後輸掉六七百萬元。作為一普通科員,他根本沒那麼多錢可供豪賭,所以借著工作的便利挪用公款350餘萬元,到案發時仍有300餘萬公款未歸還給學校。走投無路之下他選擇了自首,最終因挪用公款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
父母雙雙「落馬」賭博調劑生活
1981年,陳清出生於蘇北某縣城一幹部家庭,父親曾任某局局長。優越的家庭環境、聰明的心智,陳清的成長和學習都很順利。從南京某大學畢業後,他順利地留校,在學校的科學研究院實驗室與平臺處工作,主管儀器採購信息通報、儀器設備款支付、學校科研基地購買加溫油料等。這個位置看似普通,其實重權在握,經手的錢款動輒幾十萬,一年累積下來就是幾百上千萬。
此時,年紀相仿的同齡人可能還在為生活打拼,畢業以後的陳清卻房子、車子、孩子一應俱全,生活可謂風調雨順、天遂人意。過於順利的生活讓陳清總覺得缺少些什麼,所以平時和三五朋友搞些「小來來」成為人生一大樂趣。特別是當陳清父母親因職務犯罪雙雙被處理之後,李清的生活狀態和個人心理狀態發生了大反轉,賭博已然成為了他調劑心情的唯一途徑,而他也愈發瘋狂。2011年,陳清因為賭博被公安機關行政處罰。
澳門賭博老輸錢魔爪伸向公款
按道理,此時的陳清如果懸崖勒馬,應該不會有如此糟糕的下場,可惜他更加地沉淪,對於賭博的「沉迷」已經讓他失去了理智。出入境記錄顯示,陳清經常往返澳門。其間,陳清委託博彩代理人張嵐幫他辦理在澳門賭博的手續和住宿等,每次陳清賭博時張嵐都陪同幫忙他買籌碼。在張嵐的印象中,陳清輸多贏少,陳清最後一次和自己聯繫是2014年7月,他輸了十幾萬元,也是電話委託自己投注的。
據陳清介紹,這些年參加賭博輸掉了六七百萬都不止。在入不敷出的情況下,他將手伸向了儀器購置經費。2013年7月,陳清挪用了一筆用於購買儀器設備款人民幣47萬餘元用於賭博, 2013年11月26日,提心弔膽了幾個月後陳清歸還了這筆挪用款。第一次挪用公款得逞,陳清發現操作相當方便,而且只要自己贏錢了,會很快將借款還掉。以這種方式陳清又操作了好幾次。
學校實驗室還記得,有一次陳清拿了一份借款單給自己籤核,借款是用於學校科研基地購買加溫油料,陳清將暫付款借款單填寫好了,說是用於購買加溫油料,所以自己就同意並在這份借款單上簽字。當時陳清申報請款事由是購買加溫油料。後才知道實際上陳清並沒有將這筆款項用於購買加溫油料,這筆費用都被陳清挪用了,所以這筆費用後來一直掛在學校帳上,無法報銷。
經統計,2013年7月至2014年7月,陳清在擔任科學研究院實驗室與平臺處基地科科員期間,先後7次將學校用於購買科研儀器設備的公款挪用以及虛列購買科研基地加溫油料的名義挪用公款,用於個人使用,進行賭博非法活動。一年期間,陳清總計挪用金額3507631元,到案發為止,仍有3029881元公款未歸還給學校。
這些公款,陳清多次挪用於償還因賭博而借別人欠款的本金、利息或繼續用於賭博活動。當借款人要求歸還借款時,他就用其他人的借款或學校的公款償還,再通過拆東牆補西牆的方式進行周轉。偵查機關在偵查時,在其辦公用品中還發現了「百家樂博牌卡片」30張,都是陳清在澳門賭博時記錄每局賭博開局結果的卡片。
走投無路自首最終被判11年
2014年7月19日,陳清在債務人紛紛圍堵、內外交困走投無路之下,主動向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檢察院投案自首,並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而就在陳清被刑拘期間,他的第二個孩子出生了,可惜陳清作為父親卻不能見上自己孩子一面,並將愧對子女一生。2015年2月,南京市玄武區法院判處陳清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
天作孽猶可恕,自作孽不可活。陳清作為一名普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務上僅是一名科員,卻利用職務之便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給國家給單位造成了如此大的損失,陳清之所以有今天,與他放任自己沉迷賭博不無關係,同時也折射出單位財務管理上面的漏洞,值得社會和個人警醒反思。(文中均為化名)。
通訊員玄檢 記者錢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