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工作開展以來,安丘警方嚴厲打擊涉疫情違法犯罪行為,對拒不配合或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檢疫、強制隔離、隔離治療等防控措施,幹擾疫情防控的違法犯罪行為,從嚴從快打擊處理。近日,安丘市公安局依法查處三起妨礙疫情防控案件。案例一2月9日,安丘市凌河鎮華夏家園居民小區劉某,因對疫情防控工作人員阻止到小區串門的劉某父母等多人進入小區不滿,執意讓其父母等人進入小區,並在小區門口辱罵工作人員,擾亂了防疫工作秩序。民警到場後,果斷控制劉某並將其傳喚至公安機關進行調查。鑑於劉某真心悔過,並當面向防疫工作人員道歉,公安機關給予劉某罰款二百元的行政處罰。案例二2月10日,安丘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興安街道城北鎮前巷某旅館負責人鞠某未經公安機關許可擅自經營旅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公安機關依法給予鞠某罰款伍佰元的行政處罰,並對經營的旅館予以取締。案例三2月12日,在安丘市御景園小區西門處,鍾某、仕某因為無出入證明問題被小區疫情防控人員拒絕進入小區。後鍾、仕二人拒不服從管理並撕打疫情防控人員,擾亂了防疫工作秩序。經公安機關工作,違法人員鍾某、仕某承認錯誤,並向疫情防控人員賠禮道歉,取得諒解。公安機關對兩名違法人員分別給予罰款伍佰元的行政處罰。警方提示疫情防控期間,廣大市民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如發現違法犯罪行為或線索要積極主動向公安機關舉報。對涉疫情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堅持「零容忍」態度,依法嚴厲打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