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端午小長假還有不到20天的時間,節日期間的火車票目前已經開始預售,但是遍布於北京的火車票代售點早已沒有了往年繁忙的景象。電話和網絡購票的便捷以及代售點預售期的延後使得越來越多的旅客告別了這種傳統的購票方式。雖然旅客通過網絡或電話訂票後,可以在代售點交5元錢取票,但代售點每收5元就要上繳2.7元服務費,扣除各種成本之後,有代售點老闆直言:「取一張票還不如賣瓶飲料掙錢。」
曾有火車票代售點做過測算,每天賣出一百張票才能夠實現盈利,然而參加過鐵路局每月組織的代售點會議的老闆們說,目前全市一千三百多家火車票代售點中,大約有三分之一日均售票量不到100張。」
現狀
電話網絡訂票普及 代售點售票降三成
日均售票量從往年的一百七八十張到今年的一百二三十張,年售票量從往年的六七萬張到如今的不到四萬張。在鐵路全面推行網絡和電話訂票之後,老張位於海澱區的火車票代售點的經營狀況反映了全市1300多家代售點的目前處境。
火車票代售點是1998年開始出現的,當時鐵道部也是為了解決火車票一票難求的問題。在社會上註冊的公司,滿足了鐵道部關於代售點的相關要求後,跟當地鐵路局的所屬車站籤訂協議,就成為了正式的代售點,作為車站的售票出口,收入也將納入車站的考核標準。發展到今天,北京的代售點就有一千三百多家,幾乎北京城的每個角落都有代售點的身影,根據2011年北京站和北京西站統計的數據,代售點所售出的票額和張數佔到總票額和張數的五六成。
海澱區一家代售點的經理老張回憶說,自己的代售點是2004年開的,如今也有八九年了,最近這兩年的售票情況是一年不如一年。2007、2008年是火車票代售點收入最好的時候。「我的代售點售票量算是一般的,平均每天一百七八十張,一年下來就是六七萬張,每張票收5元錢,收入還是很可觀的。」
2011年6月12日,京津城際高鐵開始試行網絡售票;2011年6月25日,北京鐵路局正式開通電話訂票業務;2012年年底,全國鐵路已經全面推行網絡售票。電話和網絡的便捷毋庸置疑,所以來代售點買票的人就越來越少了。「跟去年同期相比,幾乎所有的代售點售票量都減少了。原來每天能賣兩百張的,現在就賣一百二三十張。原來賣一百張的,現在就賣五六十張。還有些點已經虧本了,一天只賣三四十張,可能賣不了多久就得關門了。」老張說,去年他這個點全年總計賣了不到四萬張票,「票量下降得太快了!」
豐臺區的老劉處境一樣艱難,他用「慘澹」兩字來形容現在的售票量。「以前賣個200張也是正常,我現在一天也就一百二三十張,現在趕上節日了,其實我這根本就沒什麼票,緊俏的票都被電話和網絡搶走了。不是節日的時候,機子裡倒是有票,但是又沒人買。」多家代售點的負責人說,代售點的售票量和往年相比下降了約三成。
根據鐵道部的規定,代售點必須及時、準確、規範核算並上繳客票銷售收入,也就是說火車票上的票面金額需要上交。但眾所周知,旅客在代售點買票需要交納5元的手續費,全名叫做「鐵路客票銷售服務費」。「我們代售點實際上賺的就是這5塊錢的手續費,票面金額一分錢都不允許截留。」通州一家代售點的經理老李解釋。「這5元的收入就作為我們的經營費用,支付房租、員工工資、水電、售票專用通道光纖費用。」
老李的代售點售票量屬於排名比較靠前的,在2011年老李對代售點的成本和利潤做過一次系統的測算,日均售票量達到100張以上才能賺到錢。老李說:「如果日均售票量達到200張以上,一張票的成本為2塊7到3塊2;如果售票量在150到200張之間,那麼成本就是在3塊5到3塊8左右;如果銷售100到150張,就是收支平衡;如果低於100張,那就是賠本。」但這次測算是根據2011年的物價水平。老張說,北京鐵路局客運處給各代售點開會時統計過,目前全市有三分之一的代售點日均售票量不到100張,只能勉強挺著。
變化
代售點設取票業務 上繳信息費引不滿
網絡和電話訂票推行以來,火車票代售點傳統的代售業務量的下降是不言而喻的,而購票者訂票後可以去代售點交5元錢取票似乎讓代售點有了新的機遇。按照規定,代售點每收取5元錢的「取票費」,要上繳2.7元的信息服務使用費。
「現在不僅物價上漲,我們的成本變高了,而且我們賺的這5元錢還得交給『首鐵在線』兩塊七。」一家火車票代售點的負責人說。
公開資料顯示,北京首鐵在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成立於2000年7月,是北京鐵路局認定的唯一地處北京、面向全國,基於網際網路進行服務、宣傳的電子商務公司。在2011年5月,電話和網絡售票開通之前,首鐵在線與全市的代售點籤訂了《信息數據和技術服務協議書》。協議中提到首鐵在線為代售點開通鐵路客票訂購票系統的信息和數據傳遞和交換功能並交互傳遞相關信息和數據以及上述功能的維護,此服務簡稱為信息服務。每一張鐵路客票訂購票記錄作為一個信息數據單元,首鐵在線每提供一個數據單元,代售點需要支付2.7元。
老李對此做了解釋,協議的意思就是首鐵在線向代售點開通電話和網絡訂票取票的功能,那麼每取出這樣一張票就需要向首鐵在線支付2.7元。不僅如此,協議中還規定,信息服務使用費每旬為一個結算期,每月的2、12、22日代售點向首鐵在線支付上一旬的信息服務使用費。如果逾期未交,每過一天需要交應付費用的千分之三作為滯納金;超過20天,首鐵在線就可以取消該代售點電話和網絡取票的功能。
據老李稱,一開始很多代售點都反對籤這個協議,但如果不籤,就少了一項取票的業務,代售點也將少了一部分收入,於是代售點都籤了協議。「我們每個點向首鐵在線先一次性交了兩千塊錢的押金,讓他們慢慢扣著。」
這份協議的有效期為一年,第二年需要重籤。多家代售點的負責人透露,今年很多代售點都拒絕再籤。「他們倒是沒有停我們取票的功能,但是總是隔三差五地給我們打電話讓我們去交錢、籤協議,看大家都不籤,他們又提出減點,減成一塊五。有幾個代售點經不住,還是籤了協議。」
「扣了這兩塊七,我們真是太難生存了。」老張說,5元錢收入扣掉2.7元,再扣掉稅、發票工本費,就剩1.8元了,這還得支付員工的工資、房費、水電等等。「這麼算算,如果是取票的,一張票我們能賺的錢還不如賣一瓶飲料賺的多呢。」
記者查閱鐵道部文件發現,鐵道部早有文件規定任何單位是不允許轉移這部分收入的。原國家計委、鐵道部2000年發布的《關於規範鐵路客票銷售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明確規定,利用鐵路訂票系統(包括微機網絡、電話等訂票系統)訂票,在代售點出票時,代售點可收取「鐵路客票銷售服務費」。銷售服務費應全額作為代理售票點的營業收入,鐵路運輸企業不得以任何名義參與收入分成。而在鐵道部2007年4月發布的《關於規範鐵路多元經營客票銷售代理店經營管理的規定》的11條也提到,鐵路客票銷售服務費應全額作為客票代售點的營業收入,不得違反規定將鐵路客票銷售服務收入轉移給鐵路局有關部門、單位或其他經濟實體。
記者詢問了多家代售點,對於2.7元的信息服務使用費,大家的繳納情況不一,有的代售點表示將堅決拒交,有的仍然在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