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為保障港珠澳大橋安全、防止撞船事故發生而建造的防撞平臺意外地成了「海釣勝地」。
    近日,珠海市公安局水域治安管理支隊與港珠澳大橋海事局開展聯合執法,在港珠澳大橋廣東水域查獲11名橋墩垂釣者,以及駕駛快艇運送海釣者前往橋墩的黃某某(男,45歲)。
    
    從港珠澳大橋橋墩防撞平臺伸出的魚竿
    從警方披露的案情來看,在港珠澳大橋「橋墩垂釣」儼然成了一條生意鏈,因為看中防撞平臺垂釣環境佳、位置安全,一些海釣愛好者竟然擅自乘坐船艇前往平臺進行垂釣;同時,一些船主則依靠接送垂釣者前往防撞平臺賺取過路費。
    
    不過,警方表示,海釣者駕駛或租用船艇靠泊橋墩以及在橋墩上進行海釣、鏟蠔等行為都是違法行為。按照廣東省政府頒布的《港珠澳大橋廣東水域通航安全管理辦法》,大橋廣東水域設置兩級通航安全警戒線,一級警戒線位於橋軸線兩側各1000米處。未經海事管理機構批准,船舶不得進入一級警戒線內的橋梁航道和隧道區以外水域。同時,禁止在一級警戒線內從事捕撈、水產養殖等影響水上交通安全的行為。
    
    警方同時提醒,船艇靠泊橋墩、以及在橋墩鏟蠔,容易破壞橋墩表面防腐層,從而損壞橋墩結構。而船舶擅自進入、停靠國家禁止、限制進入的水域或者島嶼的,對船舶負責人及有關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南都記者楊亮 實習生丁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