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件是對我們身份的認證,也是我們可以合法做某件事的證明,就拿身份證來說,它是我們合法公民身份的一個證明,代表了我們個人,所以對每個人來說都很重要,不可丟失。
不過,有時候因為著急或者其它原因一些人會忘帶身份證,這在需要用到身份證的時候就會很麻煩,好在有些地方也不是強制性的,只需要有身份證複印件或者報出身份證號就可以。
而這也讓很多人形成了慣性思維,認為很多地方即使沒帶證件的原件,只要有複印件就行,就比如說忘帶駕駛證,遇到交警檢查時向交警出示駕駛證複印件,那麼向交警出示駕駛證複印件到底有沒有效呢,咱來看一個真實案例。
前不久,長春交警發現一輛存在違法行為的小轎車,於是當即便對該車進行了攔停,而當交警看到該車司機出示的駕駛證後,便發現這個駕駛證與正常的駕駛證不一樣,因為他所持的這個駕駛證是駕駛證複印件。在發現這一點後,交警又對司機進行了詳細的詢問,眼看兜不住了司機便只好坦白,這背後的原因也讓交警很是意外。
(圖片與文章無關)
原來,這位司機並不是因為駕駛證丟失等原因才做了這個複印版的駕駛證,相反他的駕駛證沒壞沒丟還好好的,而他之所以用複印版駕駛證,是因為他害怕自己的駕駛證丟失或損壞後補辦太麻煩,於是便自己用印表機將駕駛證複印了一份,然後貼上照片後用塑料薄膜封了起來,這一用就是三年,直到這次被查才被發現。
正常情況下,如果要補辦駕駛證,只需帶上你的身份證、身份證複印件和兩張一寸白底免冠照片去車管所填張申請表,材料都遞交完以後基本當天就能拿到新的駕駛證,有的甚至不到半天就能拿到新的駕駛證,而這整個流程下來也只需繳納10元工本費即可,當然需要郵寄的運費就得另算了。覺得駕駛證出問題後補辦很麻煩所以才複印了一份,不得不說這位司機的想法也相當清奇了。
未隨身攜帶駕駛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無論駕駛人行駛中違法與否,均不允許駕駛人再駕駛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駕駛人提供駕駛證。如果駕駛人提供了駕駛證,在行駛時也無其他違法行為,則給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及時退還機動車。而除了未攜帶駕駛證外,這位司機自己做了個駕駛證,同樣也觸犯了相關法律條例。最終,這位司機被處以罰款5000元、駕駛證記12分及15日行政拘留的處罰。
最後,小編提醒各位司機朋友切勿以身試法,一定要遵法守法,不要因為嫌麻煩就不遵守規定,這樣既是對他人負責也是對自己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