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2日,廣州市的4歲小女孩珍珍(化名)永遠地離開了這個世界,以一種極慘的方式……
當日上午8時許,爺爺有事外出,便將珍珍託付給相熟的街坊芳姨代為照顧片刻。
芳姨家開著個小店,既要售賣東西,還得做一些其他活計,沒能看管好珍珍。待9時左右,爺爺回家看不見孫女,問芳姨也不知道,四處找了個遍,依然沒有發現。
到了中午11時,珍珍奶奶下班回家,得知她失蹤,逐一到各個街坊家中詢問,不僅問大人,也問平時常和珍珍一起玩耍的孩子。結果,大人說沒見過珍珍,小孩子也說當天沒有跟珍珍玩過。
坐在巷口的阿婆表示,她整個上午都在巷口,沒見珍珍出去。這話讓珍珍奶奶寬了心,如此說來,珍珍應該還在巷內某處。巷子裡有幾家常年無人居住的房屋,既然街坊都說沒看到珍珍,她或許是不小心跑進了空房子。
奶奶萬不會想到珍珍會被殺害,她帶著期望,挨著把那些空房屋檢查了一次,邊檢查邊喚著珍珍,然而,還是沒得到半點回應。
這下家人著急了,趕緊報了警。中午12時許,警察趕到現場,與家屬一起,逐一對巷內有人居住的房屋進行了搜查,同樣沒發現珍珍的下落。
不過,通過走訪,警方留意到一個叫「阿良」的男子,有居民反映,阿良精神有些問題,時而說些瘋話。
警方認為,阿良具備攻擊人的潛質。進一步了解得知,阿良整天都沒有踏出其所租住的34號房,相當可疑。
下午4時許,珍珍奶奶及一位相熟的同鄉帶著警方再次來到阿良門前。鐵門半掩,眾人慾推門而入,阿良聽到聲音後,跑出來用手在門後抵住。
阿良的行為表現出了更大可疑,眾人便用力地將門推開。
門開後,阿良面無表情地看著他們,民警看到門邊有塊溼地毯,疑惑地上前用手摸了下,是紅色的液體,疑似人血。
同鄉看罷,對珍珍奶奶說:「你孫女怕是沒救了。」
民警立即控制了阿良,並對房間展開搜查。房內擺放凌亂,尤如垃圾場,只有燈、電飯鍋和冰箱幾樣電器。
床底和大堆的衣物下都沒有發現珍珍的蹤影,最後,民警把目光放到了門邊那個單層的冰箱上,乍一看去,它並不能容納一個四歲女童的身體。可當冰箱門被拉開時,出現在眼前的是被分割成幾塊的屍體,頭顱也被砍了下來。
頭顱證實了珍珍的身份,經鑑定,她被砍碎成了八塊,冰箱裡只找到六塊。事後阿良交待,另兩塊已被他切成肉片當作「人肉火鍋」燙熟蘸醬油吃下,這六塊放在冰箱裡準備日後食用。
消息傳出,有兩個街坊不約而同地提到,「他應該是心理有點變態的,有一晚在巷口看電視,播放到打仗死人時,他就說過『其實人肉很好吃'。」
當時大家都當他是「發神經」,案發後才驚覺,近年有多名租戶的孩子失蹤,或許都與他有關。
阿良是外地人,時年三十五歲,性格孤僻,幾乎不與跟人交流。因而,除了他的房東,巷子裡的居民沒人知道他的名字。大家只知道他以前在附近一家製衣廠打工,後來從廠裡出來了,自己在家做些製衣的散工維生。
阿良被捕時,很多街坊將他團團圍住,罵他是魔鬼、變態,他表現得十分鎮定,沒顯露任何恐慌,更沒有激動情緒反應,一直木訥不語。
有街坊透露,阿良喜歡穿女人衣服。他曾穿著連衣裙、甚至女內衣招搖過市。
隔壁33號房的鄰居說,「他總喜歡收集一些女人的衣褲回家,不知道是撿來的還是偷來的。」
有年輕的女街坊稱,「平日照面時,他喜歡呆呆地盯著我看,但沒有進一步的冒犯行為。」
珍珍出事後,她爺爺非常自責,終日以淚洗面,見著相熟的人就啜泣道:「她被砍得血肉模糊,頭顱上兩顆小眼睛都還沒關上,死不瞑目啊……」
說到傷心處,一家人相擁痛哭。
本案中,我們首先要譴責的毫無疑問是兇手「阿良」,放在古代,此人完全夠得上凌遲至死這種酷刑;4歲的珍珍很可憐,她的家人也可憐,但是,我不得不說,作為監護人,她的家人嚴重失職失責,是造成珍珍遇害的間接「兇手」,同樣可恨!
前幾天,我寫過一篇15歲少年姦殺7歲女童,再看今年4月份,河南新鄉4名5至11歲兒童被活埋。這些案件的發生,都有個共同點,就是受害人是在「無監護」狀態下陷入險境的。
監護人,是指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一切合法權益負有監護職責的人。
我們看到,監護的內容裡面,「人身」排在首位。可現實生活中的監護人呢,到底有沒有盡到這份職責?顯然,在上面的三起案件中,受害者的監護人都失職了。
所以,請不要在孩子需要監護的時候,讓ta脫離你的視線。工作再重要、生意再重要,都沒有孩子的人身安全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