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昆明9月15日消息(通訊員張一群 王佳純)在普達措國家公園體制試點工作中,雲南通過抓試點任務落地、抓實踐經驗總結、抓完成情況督查,不折不扣落實試點任務,為試點區順利通過驗收、正式設園夯實基礎。
在雲南,專門成立了由常務副省長任組長,分管副省長任副組長,13個部門(單位)負責人組成的領導小組,統籌推進普達措國家公園全體制試點工作。全省上下形成了積極培養國家公園文化、傳播國家公園理念的濃厚氛圍,和齊抓共管、合力推進國家公園體制試點的工作格局。
通過整合機構、整體保護、自然資源資產確權登記,有效解決保護地交叉管理、範圍重疊和重要生態系統孤島化、破碎化等問題,著力解決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權不到位、監管權交叉分散等問題;通過將生態保護與少數民族傳統智慧有機融合,形成自然生態系統保護的新模式。另一方面,通過特許經營,合理利用國家公園資源,並以資源利用收益為支撐,建立社區發展長效機制,有效發揮了公眾遊憩、生態體驗、自然教育、社區發展等功能,在嚴格保護的前提下,實現了綜合效益的顯著提升。
同時將試點區上劃省管,明確了試點區管理機構對國家公園範圍內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世界自然遺產地、國際重要溼地、國有林場,以及各類自然資源資產的統一管理職責。形成「管理局—管理所—管理站」3級管理體系,實現了分級統一管理,建立了統一規範高效的管理體制。
通過徵收、協議保護、租賃等方式實現了試點區集體資源的國有化管理和全域自然資源的統一管理,完成了勘界立標。在自然資源部的統一指導下,完成了試點區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的主體性工作,同步制定了《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自然資源產權管理制度》《自然資源監管評估辦法》,為實現對試點區各類自然資源的有效監管,科學評估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落實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是一個生命共同體」,認真貫徹落實山水林田湖草的整體保護與綜合治理,合理劃定核心保護區與一般控制區,並制定了核心保護區不斷擴大的動態發展目標。在碧塔海省級自然保護區141平方公裡的基礎上,將保護面積擴大到602平方公裡,把更大範圍的森林、溼地、草甸、野生動植物棲息地、地質遺蹟、傳統民族村落等納入保護區域。
堅持「輸血」與「造血」相結合,著力培養社區居民的自我發展能力,讓國家公園建設給地方和群眾帶來更多實惠。旅遊收益直接反哺機制。出臺了《普達措國家公園旅遊反哺社區發展實施方案》,每年從旅遊收益中拿出1690餘萬元,專項用於3696名社區居民的直接經濟補償和教育資助。產業發展扶持機制。迪慶州人民政府、國家公園經營企業出資,社區居民提供土地,3方共同建設訪客接待設施,社區居民不僅可以參與服務接待、提供生態農牧產品,每戶每年還可以獲得不低於2萬元的收益分紅。優先就業扶持機制。制定了優先聘用社區居民參與巡護、環衛、交通、解說等服務的政策,經營企業為社區居民提供就業崗位約100個,社區員工佔企業員工總數的1/3。社區特許經營機制。將屬都湖碧塔海片區入口區的土特產售賣服務、尼汝片區的馬匹租賃和生態體驗嚮導服務分別特許給相應社區,極大增強了生態補償的造血功能和社區居民的自養能力。
從法律法規、技術標準、管理政策3大方面構建了完善的制度保障體系。頒布實施了中國大陸第一部國家公園地方法規——《雲南省國家公園管理條例》,實現了大陸首例「一園一法」——《雲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香格裡拉普達措國家公園保護管理條例》,率先發布了基本條件、資源調查與評價、總體規劃、建設規範、巡護、監測、管理評估、解說等10項國家公園技術標準,建立了專家委員會、第三方評估等科學決策諮詢機制,出臺了巡護、監測、社區反哺、管理評估、自然資源監管、生態補償、高山牧場管理、訪客管控等制度,為國家公園體制建設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撐和可靠保障。
充分發揮試點區極其重要的科學和研究價值,與國內知名科研院所共同打造科研平臺,努力補齊科研與監測短板。完成了鳥類資源本底調查,出版《普達措國家公園觀鳥手冊》。啟動試點區全域綜合科學考察,組織60餘名專家完成了10餘個專題研究,補充了多項資源調查空白。
切實堅持政府主導。依託中央資金,新建了巡護道路48.4公裡、界碑8塊、界樁317個、宣傳解說牌354塊。規範開展特許經營。發布實施《普達措國家公園特許經營項目管理辦法》,吸引並規範社會企業在限定區域內開展科普教育、遊憩體驗設施建設與經營服務。
廣泛宣傳國家公園體制試點新舉措、新行動和新成效。據不完全統計,國家、省級主流媒體先後刊載了近2000篇(條)雲南國家公園新聞。聯合省政協開展「關注美麗家園——走進國家公園」系列活動,積極培養國家公園文化,廣泛傳播國家公園理念,推動形成國家公園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