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國家憲法宣傳日」要來啦!
今年12月4日是第七個國家憲法宣傳日。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了增強全社會的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2014年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 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
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
我們有幸生活在一個偉大的新時代,在這個新時代,憲法的精神不斷發揚,將全面依法治國提升到一個新高度,我們充分享受民主與法治的陽光,都要做弘揚憲法精神,維護憲法權威,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憲法是什麼?
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它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是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社會穩定的基礎,是公民權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實現我國社會主義法制統一的基礎,是依法治國的基本依據,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開展法制宣傳教育,首要的任務就是要進行憲法知識的宣傳教育,了解憲法、掌握憲法,增強憲法觀念,樹立憲法權威。
憲法的重要意義有哪些?
在不少人的頭腦中有一種觀念,認為刑法、民法是比較嚴厲的法律,違反這些法律要受到制裁。但憲法好像是很「寬容」的,違反憲法可以不追究法律責任。這種「違法可怕,違憲不可怕」的觀念相當普遍。其實,違憲,是最嚴重的違法。這首先是由憲法與其他法律的關係決定的。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凌駕於所有法律之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從內容上來講,憲法是人民權利憲章,最大程度集中了全國人民的共同意志、追求和信念,具有至高無上的地位。
憲法賦予我們哪些基本權利與義務?
【基本權利】
平等權
政治權利和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
人身自由
監督權和獲得賠償權
社會經濟權利
文化教育權利
【基本義務】
維護國家統一與民族團結
遵守憲法和法律
維護祖國安全、榮譽和利益
保衛祖國和依法服兵役
依法納稅
【歷年主題】
2014年:弘揚憲法精神,建設法治中國。
2015年:弘揚憲法精神,推動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
2016年:大力弘揚法治精神,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
2017年: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維護憲法權威。
2018年: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
2019年:弘揚憲法精神,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2020年: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揚憲法精神
來源:法治西安訂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