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
參與範圍:僅限活動期間收到「
浦發銀行信用卡」微信公眾號推送的定向邀請消息或
浦發銀行信用卡中心發送的定向邀請簡訊,並於活動期間成功註冊
浦發信用卡「合伙人」的上海浦東發展
銀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以下簡稱「推薦人」)參與。
活動內容:活動期間,每位推薦人每推薦1名符合活動要求的新客戶,即可在5月浦發
信用卡「合伙人」推薦
辦卡活動獎勵基礎上疊加獲贈10元刷卡金,刷卡金上不封頂。
*符合活動要求的新客戶:指在活動期間提交申請並成功獲批浦發銀行信用卡並在核卡後30天內(且在2019年6月30日前)使用該卡發生一筆任意金額合格消費的新客戶。
*滿足活動要求的推薦人所獲贈的刷卡金獎勵將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以人民幣為入帳幣種發放至推薦人的浦發銀行信用卡帳戶,刷卡金有效期自入帳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含),逾期失效,不得兌現、轉讓,刷卡金不影響卡片的
信用額度、可用
額度、帳戶餘額等,且僅用於新增抵扣交易本金(僅用於消費抵扣,不含取現和
分期交易),不得用於抵扣銀行費用(包括但不限於
年費、利息、手續費、逾期
還款違約金等)和已到期應還款額。刷卡金餘額及抵扣明細查詢請登錄
浦發信用卡中心網站在線帳戶服務或浦大喜奔APP在線查詢。如推薦人的信用卡帳戶在返還刷卡金或返現時點處於失效、逾期、銷戶、凍結及其他非正常狀態,則推薦人自動喪失獲獎資格,浦發銀行
信用卡中心不再另行通知且不予補發本活動獎勵。
其他條款:1、新客戶指從未持有浦發銀行信用卡主卡的客戶。
2、如推薦人本人名下的浦發信用卡出現逾期、凍結或銷戶等非正常狀態,則無法參加本次活動。
3、本次活動「被推薦人」定義為活動期間直接經由推薦人推薦辦卡的新客戶,被推薦人僅限通過以下渠道成功申請浦發銀行信用卡才能被計入推薦人的推薦人數:通過掃描推薦人的專屬二維碼、通過推薦人的專屬連結(同二維碼),進入指定頁面填寫資料完成申請。
4、本次活動的「被推薦人」亦特指受推薦人直接推薦的被推薦人,即每一位被推薦人只對應一位推薦人,以該被推薦人申請浦發信用卡時對應的推薦人手機號碼為準。
5、被推薦人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不計為新客戶,不計入推薦人有效推薦數量,不計發推薦人獎勵:
(1)被推薦人在申請日前已持有浦發信用卡或曾註銷浦發信用卡的;
(2)被推薦人名下浦發信用卡出現逾期、凍結或銷戶等非正常狀態的;
(3)推薦人與被推薦人身份信息或手機號碼相同的;
(4)被推薦人利用浦發信用卡從事違反法律法規的交易活動的;
(5)被推薦人在2019年5月31日之後提交
信用卡申請的;
(6)被推薦人批核時的卡片額度不滿一千元的;
(7)被推薦人申請或獲批的信用卡產品為校園版浦發銀行信用卡或吉利信用卡;
(8)被推薦人未在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合格消費的。
6、被推薦人在活動期間由相同或不同推薦人推薦,申請了兩張或以上浦發信用卡的,以被推薦人在活動期間成功通過審核的第一張信用卡及其所對應的推薦人信息為準,其他信用卡不參加本活動。
7、已註冊浦發信用卡「合伙人」前期活動的客戶,無需重複註冊,可使用已獲取的二維碼繼續參加本期活動。
8、本活動中的合格消費指有
積分的消費,包括一般籤帳消費,但不包括房地產類、汽車銷售類、批發類、醫院類、學校類、慈善機構類、代扣代繳類、公共事業費、船隻銷售類、法庭費用類、政府機構類、大型企業批發類、菸草配送類、保險銷售類、保險業和保險金類、直銷類、當鋪類、縣鄉優惠-房產汽車類、縣鄉優惠-批發類、縣鄉優惠-超市加油類、三農
商戶類、金融機構類消費,以及第三方
支付帳戶付款消費;不包括預借現金、「萬用金」分期還款、銀行費用(包括
信用卡年費、
信用卡利息、預借現金手續費、逾期還款違約金等)、其他各類依《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信用卡(個人卡)章程》及《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信用卡(個人卡)領用合約》約定的費用以及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信用卡中心規定的其他項目。合格消費僅限被推薦人使用其本次活動中申請的浦發信用卡發生的單卡交易金額,同一帳戶下其他信用卡交易金額不計入本活動項下的合格消費,分期交易的金額(含本金、息費等)不計入本活動項下的合格消費。消費後如發生退貨、衝正、爭議、虛假、退稅或撤銷等交易,將不計入本活動所指的合格消費。
9、推薦人註冊成為浦發信用卡「合伙人」時,需正確填寫手機號碼。同一手機號只能註冊一個浦發信用卡「合伙人」資格,若發生因不同推薦人在我行預留了相同手機號碼而導致無法確定獎勵兌換的,我行將暫不予兌換獎勵,並在活動持續期間或結束後以發送簡訊或其他方式通知推薦人,無論是否接獲該等通知,推薦人均應及時與我行客服中心聯繫,確認獎勵資格後方可獲得獎勵兌換。但因錯誤填寫註冊手機號或註冊手機號與我行預留手機號碼不一致導致獎勵無法兌現的,我行不承擔相關損失,亦不再補發。
10、如參與本活動的推薦人存在任何利用系統漏洞、外掛軟體、插件等手段或工具套取活動獎勵、損害活動規則、違背活動公平原則、違背誠信原則的行為的,浦發銀行信用卡中心有權取消該推薦人參與本活動及獲得本活動獎勵的資格,並有權取消或收回已發放的活動獎勵。浦發銀行信用卡中心有權對活動中的惡意套利行為進行鑑定。
11、如參與本活動的推薦人存在將推薦辦卡連結投放在多級分銷類平臺、養卡
套現類平臺、中介交流平臺等非正規及/或非法渠道的行為,浦發銀行信用卡中心有權取消該推薦人參與本活動及獲得本活動獎勵的資格,並有權取消或收回已發放的活動獎勵。浦發銀行信用卡中心有權對活動中的惡意套利行為進行鑑定,並保留法律追責權利。
12、推薦人惡意註冊、利用本次活動優惠進行非法牟利、炒作、套現、轉售、虛假交易的,浦發銀行信用卡中心有權取消其享受本活動優惠的資格並取消或收回其因參加本活動所獲商品、權益或其他獎勵。
13、出現所持信用卡過期、被停用、管制、推薦人自行註銷信用卡、對所欠信用卡和浦發銀行債務不償還、違反《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信用卡(個人卡)章程》及相關領用合約或本活動及其他相關規定的,浦發銀行信用卡中心有權取消該推薦人參加本活動及獲得本活動獎勵的資格。
14、因本活動產生的個人所得稅由浦發銀行信用卡中心承擔,稅款由浦發銀行信用卡中心代扣代繳。
15、浦發銀行各分行行員及信用卡部營銷推廣人員不參加本活動。
16、在法律法規許可範圍內,浦發銀行信用卡中心保留隨時變更、調整、終止本活動及變更、調整本活動條款和細則的權利,前述調整於相關渠道公布後生效。活動相關問題請諮詢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信用卡中心在線客服或致電客服熱線:400-820-8788。
17、本活動及其未盡事宜,仍同時受《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信用卡(個人卡)章程》及相關領用合約等文件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