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江蘇政壇人事變動不少,朱曉明履新江蘇省發改委黨組書記,江蘇省紀委派駐的多個省級機關紀檢組長也有所調整。
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官方網站「領導介紹」欄目上周更新,據最新名單顯示,朱曉明已任江蘇省發改委黨組書記。
原任江蘇省發改委黨組書記的是陳震寧,1958年10月出生,2012年1月任江蘇省發改委主任、黨組書記。去年12月,陳震寧被任命為江蘇省副省長。
「接棒」陳震寧的朱曉明於1960年10月出生,在出任江蘇省發改委黨組書記之前,曾任鎮江市市長,時長近五年。今年1月6日,張葉飛出任鎮江市委副書記、代市長,朱曉明辭去市長職務。
同時,這是朱曉明時隔近六年後,重新回到江蘇省發改委工作。
1986年大學畢業後,朱曉明進入江蘇省計經委工作。2000年,朱曉明轉任江蘇省發改委規劃處(區域經濟處)處長,2004年升任江蘇省發改委副主任、黨組成員,直到2011年卸去江蘇省發改委副主任職務。在江蘇省發改委工作期間,她還兼任過江蘇沿海地區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江蘇省統計局局長、黨組書記等職。
2012年2月,朱曉明卸去江蘇省統計局局長、黨組書記一職,赴鎮江任鎮江市委副書記、代市長,並於4個月後轉正。在鎮江工作期間,發改委系統出身的朱曉明力推「低碳鎮江」的發展模式。
2012年11月26日,國家發改委確定並公布全國第二批低碳試點省區和城市,鎮江名列其中。不久後,鎮江按照國家低碳城市試點要求,一攬子推出涉及產業、能源、建築、交通和生活方式等的低碳「九大行動」。
在2013年,鎮江在全國42個低碳試點城市中率先提出2020年左右實現碳排放峰值,目標比全國提前了10年。圍繞「率先達峰」目標,鎮江展開一系列制度創新。如以縣域為單位,實施碳排放總量和強度的雙控考核,形成明確的低碳發展「指揮棒」。
作為低碳「九大行動」的重要配套,2014年初,鎮江編制了《鎮江市主體功能區規劃》,制定產業準入、環境準入、財政扶持等6個配套政策,將全市劃分為優化開發、重點開發、適度開發、生態平衡四類區域,劃定總面積近860平方公裡的省級及市級生態紅線區域71個,力爭2020年將全市的建設空間控制在30%左右。所有產業和項目,都要按照主體功能區定位進行布局,合理配置生態空間與建設空間。
去年11月,由鎮江市人民政府主辦的首屆鎮江國際低碳技術產品交易展示會召開。「低交會」以「技術創新,共享低碳」為主題,圍繞低碳工業、低碳能源等方面,探索城市低碳化發展模式。
鎮江「低交會」是國內首個由地方政府主辦的國際性低碳技術產品交易展示會。時任鎮江市市長朱曉明說,舉辦鎮江「低交會」,是鎮江努力引領國際低碳發展潮流,為全國低碳建設探路徑、做示範的一次創新實踐。
此次重新回到江蘇省發改委任職,56歲的朱曉明將對面臨經濟轉型的江蘇發展有何思考,備受外界關注。
除了江蘇省發改委有重大人事任命外,本月以來,江蘇省紀委派駐的多個省級機關的紀檢組長也有所調整,新任到位的不少都是「紀檢老將」。
1959年1月出生的韓虹,履新江蘇省紀委派駐省財政廳紀檢組組長。韓虹此前長期在文化系統工作,曾擔任過江蘇省文化廳黨組成員、人事處處長,2012年起轉型紀檢幹部,任江蘇省紀委派駐省統計局紀檢組組長。
1958年7月出生的孫鈞,履新江蘇省紀委派駐省民政廳紀檢組組長。孫鈞一直在紀檢系統工作,曾任江蘇省紀委第八紀檢監察室副主任、主任(副廳級)。
1960年8月出生的王金泉,履新江蘇省紀委派駐省環保廳紀檢組組長。王金泉曾任江蘇省戒毒管理局副局長、黨委委員兼省東海強制隔離戒毒所所長、黨委書記。2015年任江蘇省紀委派駐省民防局紀檢組組長。
1961年12月出生的陳良靈,履新江蘇省紀委駐省人力資源廳紀檢組長。陳良靈曾任連雲港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察局局長。2012年起任江蘇省預防腐敗局局長,去年任江蘇省委巡視辦副主任。
涉案:
淮安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淮安市洪澤區原副區長王兆龍(副處級)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
揚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揚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施橋鎮人民政府副鎮長李明亮以涉嫌貪汙罪、受賄罪立案偵查,並對其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無錫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宜興市國土資源局張渚分局局長韓俊(副科級)以涉嫌受賄罪、貪汙罪決定逮捕。
無錫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宜興市張渚鎮黨委會副書記呂國民(副科級)以涉嫌貪汙罪、受賄罪決定逮捕。
無錫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宜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蔣俊傑(正科級)以涉嫌受賄罪決定逮捕。
南通市崇川區檢察院依法對南通市崇川觀音山自來水廠原副廠長陳守兵以涉嫌受賄罪、貪汙罪立案偵查。
無錫市人民檢察院經審查依法對江陰市高新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陳耀才(正處級),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通報:
南京市雨花經濟開發區西寇社區原黨總支副書記、拆遷安置部副部長吳軍違規收受被拆遷人錢款問題。吳軍利用職務便利,先後收受4名被拆遷戶現金共計14萬元,並為請託人謀取利益,被追究刑事責任。2016年7月,吳軍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新沂市新店鎮胡莊村會計陸敬涵違規侵佔低保戶低保金問題。陸敬涵利用職務便利,擅自拿本村一低保人員身份證複印件辦理「一折通」帳戶,並先後4次從該帳戶領取低保金共計8000元,用於個人開支。2016年12月,陸敬涵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鎮江國控集團經濟運行部原副主任田志堅違規私車公養問題。2014年10月至2016年3月,田志堅在擔任鎮江市誠信擔保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期間,將本人私家車相關費用共計1.395萬元在公司帳上報銷。田志堅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全額退交相關費用。
揚州市江都區人社局就業管理處副主任趙從良(主持工作)、邵伯鎮勞動保障所所長徐懷榮違規用公款支付應由個人負擔吃喝費用問題。2016年5月14日中午,趙從良利用職務便利,讓徐懷榮在邵伯鎮宴請自己同學及其客戶等一行13人,餐費及酒水共計花費6090元。此外,徐懷榮還存在將應由個人支付餐費在勞保所帳上報支問題。組織調查後,2人支付或退交相關費用,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泗洪縣界集鎮公路站站長楊軍華違規收受節禮問題。2016年2月,楊軍華利用職務便利,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某工程老闆贈送一箱白酒,並答應在工程款撥付等方面為其提供幫助。楊軍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審判:
徐州鐵路運輸檢察院辦理的上海鐵路局合肥車輛段董金峰、蔡敦良等3人與2名供應商內外勾結共同貪汙一案,經過徐州鐵路運輸法院公開審理作出有罪判決,以貪汙罪判處被告人董金峰、梅建來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蔡敦良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祝瑞俊有期徒刑三年,谷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同時5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罰金二十萬元。
徐州市檢察院起訴的山西省運城市原市委書記王茂設受賄案,經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王茂設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五百萬元。王茂設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無錫市原副市長嵇克儉受賄、濫用職權案,對被告人嵇克儉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交國庫。
交匯點記者 王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