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發揮交通違法記分制度教育引導、鼓勵守法的正向激勵作用,加強機動車駕駛人交通安全教育,推動提升機動車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按照公安部統一部署,3月1日起,重慶、四川、廣東深圳正式開展接受教育減免交通違法記分試點工作。
網通社從公安部了解到,試點首日,三地共有1.4萬名駕駛人通過網際網路學法減分系統申請網上學習,其中有4,000多名駕駛人完成了學習考試,減免了交通違法記分。
試點地區將全面試點網上學習和考試方式,同時根據試點情況,開通現場學習和考試、交通安全公益活動方式。機動車駕駛人接受教育方式包括網上學習和考試、現場學習和考試、交通安全公益活動,每個記分周期累計最高減免6分。另外,本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滿分記錄或者累計記分已達到12分等7種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申請。
機動車駕駛人接受教育減分應當由本人參加學習和考試,對於存在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等情形的,公安交管部門將進行調查處理,情況屬實的,當事機動車駕駛人將納入黑名單記錄。同時,本記分周期及隨後2個記分周期內不再允許該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法減分。
一、網上學習和考試
機動車駕駛人網上提出申請,公安交管部門將審核是否符合減分條件,審核結果將通過簡訊、APP消息告知機動車駕駛人。申請成功後,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3日內完成學習。
網上學習內容可以採用視頻、文檔課件等方式,連續學習滿5分鐘的,計入累計學習時間。3日內累計學習滿30分鐘為一次。採用實人認證、人臉識別比對等技術,確保機動車駕駛人本人參加網上學習。
網上學習完成後,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完成學習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參加考試。系統將隨機從題庫中抽取20題,題型包括判斷題、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考試時間20分鐘,每題答題時間最長60秒。答錯或者未答題目累計達3題的,系統自動判定考試不合格並退出考試。
考試不合格的,可以在24小時內申請補考。申請補考次數最多2次;考試合格的,減免1分。
二、現場學習和考試
參加現場學習時,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通過系統進行籤到和籤退,現場學習每次不得少於1小時。學習過程中,將通過隨機抓拍照片、全程音視頻監控等方式,核對機動車駕駛人本人持續參加現場學習。1小時內累計出場達到5分鐘的,本次現場學習無效。
現場學習完成後,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當日參加現場考試。系統將隨機從題庫中抽取20題,題型為判斷題、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考試時間為20分鐘,每題答題時間最長60秒。答錯或者未答題目累計達3題的,系統自動判定考試不合格並退出考試。
考試不合格的,可以當日補考2次;補考不合格或者未參加考試的,本次現場學習記錄作廢。考試合格的,減免2分。
三、交通安全公益活動
機動車駕駛人參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動時,應當通過系統進行籤到和籤退。參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動每次1小時。完成交通安全公益活動後,系統將進行為期2日的活動記錄公示。公示無異議的,減免1分。
附:公安部交管局相關負責人解讀三地試點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交通違法記分
問:學法減分的規則是什麼?
答:參加網上學習(3日內累計學滿30分鐘)且經考試合格的,一次減免1分。參加現場學習(每次不得少於1小時)且經考試合格的,一次減免2分。參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動的(每次1小時),一次減免1分。
問:參加學法減分有次數限制嗎?
答:沒有次數限制。但是,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減免記分分值達到6分後將不能繼續參加學法減分。
問:哪些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參加學法減分?
答: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的機動車駕駛人,不區分駕駛證準駕車型,也不區分是否為營運車輛駕駛人,都可以參加學法減分,並按照其最高準駕車型參加相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考試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動。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請學法減分:
一是在本記分周期內,機動車駕駛人有二次以上滿分記錄,或者累計記分達到十二分的;
二是在上一個記分周期,機動車駕駛人有二次以上滿分記錄的;
三是在最近三個記分周期內,機動車駕駛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或者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或者買分賣分受到過處罰的;
四是機動車駕駛證在實習期內,或者機動車駕駛證逾期未審驗,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扣留、暫扣期間的;
五是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為記錄的;
六是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安全技術檢驗超過有效期或者未按規定辦理註銷登記的機動車;
七是機動車駕駛人參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或者機動車駕駛人違法記分滿分教育和審驗教育學習考試時存在弄虛作假、冒名頂替情形的。
問:每個記分周期可以減6分,是否可以理解為每個記分周期的分值提高到了18分?
答:不是。「駕駛證的記分提高到18分」是對「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交通違法行為記分」改革措施的誤讀。減免記分是在機動車駕駛人現有累計記分分值中扣減,不是在處理交通違法時作不記分處理,更不能通過學法減分預存分值,不能將「每個記分周期可以減6分」理解為將記分周期內的滿分分值提高到了18分。
問:哪裡的公安交管部門將開展學法減分?
答:3月1日起,重慶、四川、廣東深圳公安交管部門將開通網上學習考試方式學法減分平臺。
在3地公安交管部門申領機動車駕駛證且符合規定條件的駕駛人,可以在當地網上學習考試平臺申請參加學法減分。
問:完成一次學習後,任何時間均可申請參加考試嗎?
答:不可以。必須在完成學習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申請參加考試。
問:申請學法減分期間,駕駛人記分達到12分,是否可以繼續申請學法減分?
答:不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對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達到12分的,由公安交管部門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需要按照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並接受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圖/文 網通社 奚筱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