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阮成峰在8月3日下午舉行的胡志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導委員會會議上強調,自8月5日在越南胡志明市公共場所不佩戴口罩者被處罰。
阮成峰表示,越南胡志明市目前仍在注重對出現確診病例的地區進行處理,同時為該市生產經營活動正常運作創造條件。
除了提高人民群眾的防疫意識,阮成峰要求各有關機關應加大對組織違法入境活動、利用疫情哄抬物價、忽視防疫措施等行為的處理力度。
阮成峰強調,自8月5日,胡志明市將從嚴處罰在公共場所不佩戴口罩者。根據第176/2013號議定第11條第一款規定,在公共場所不佩戴口罩者將被罰款10-30萬越盾。
此外,阮成峰要求各級部門機關應強化防疫責任,提高警惕,保持冷靜。在疫情防控阻擊戰中,每個人都是戰士,每個村寨、街區都是城堡,齊心協力打贏疫情防控這場硬仗等。
來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