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動Ⅱ級應急響應!河北10市最新通知來了!

2020-12-16 澎湃新聞

最新消息!石家莊、保定、秦皇島、唐山、滄州、衡水、邢臺、邯鄲、廊坊、雄安新區、定州等11地發布通知,將啟動重汙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

石家莊

石家莊市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關於發布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循環化工園區管委會,市直各相關部門:

經省生態環境應急與重汙染天氣預警中心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省環境氣象中心聯合會商,預計11月9日起,受地面南風、逆溫等影響,擴散條件逐漸轉差,汙染物緩慢積累;其中12日以後地面溼度逐漸增大,風力減弱,我省中南部地區可能出現 PM2.5中度至重度汙染過程。

為減輕重汙染天氣對公眾健康的影響,根據《關於啟動區域一和區域二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和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冀氣領辦〔2020〕153 號),報市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批准,現向全市發布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定於11月9日8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石家莊市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020 年11月7日

保定

我市大氣汙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通知,決定11月9日8時啟動重汙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措施,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通知指出,根據省大氣辦《關於啟動區域一和區域二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和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要求,預計11月9日起,大氣擴散條件逐漸轉差,汙染物緩慢積累,保定市可能出現中度至重度汙染天氣過程。經市政府批准,11月9日8時啟動重汙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措施,解除時間另行通知。通知要求,各縣(市、區)要按照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和實施方案Ⅱ級響應措施立即開展工作,並傳達到各企業、施工工地,全面落實應急響應減排措施。

工業企業管控措施

按照《保定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要求,依據各縣(市、區)2019年新修訂的應急減排清單,嚴格落實應急減排措施。納入環境監管正面清單的企業、疫情防控保障企業及建設項目,在確保汙染防治設施有效運行、嚴格落實汙染防治措施的情況下正常生產。

移動源管控措施

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應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礦山、洗煤廠、物流( 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日常車輛進出量超過10輛)的單位應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

面源控制措施

加強施工工地和交通揚塵控制。砂石料場、石材廠、石板廠停止露天作業;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產及應急搶險任務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包括:停止土石方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混凝土澆築等作業,停止建築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禁止室外建築拆除、噴塗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車輛禁止上路。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城市主要幹道增加機掃、吸掃和灑水頻次。

網格化管理

以鄉鎮(街道)、村(社區)為單元,組建巡查隊伍,堅持24小時不間斷巡查,堅決杜絕焚燒垃圾、秸稈、廢舊物品等汙染大氣環境的行為和現象。生態環境部門和有關部門聯合行動,加強對餐飲業油煙淨化設施運行的監管。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重汙染天氣預警期間,全市行政區域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公安系統要加大巡查力度,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通知強調,啟動重汙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措施後,各縣(市、區)政府和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辦公室成員,要加強督導檢查工作,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應急響應期間,對納入環境監管正面清單、疫情防控保障企業及建設項目,在確保汙染防治設施有效運行、汙染物達標排放的情況下,不限產、不停產、少檢查、少打擾,鼓勵企業自主減排,堅決反對「一刀切」的停產方式。

秦皇島

關於發布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和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

經省生態環境應急與重汙染天氣預警中心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省環境氣象中心聯合會商,結合我市氣象條件,預計11月9日起,受地面西南風、逆溫等影響,擴散條件轉差,汙染物緩慢積累,我市可能出現以pm2.5為首要汙染物的重汙染天氣過程。為減輕重汙染天氣對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影響,市政府研究決定,發布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自9日8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請廣大公眾特別是兒童、老年人及慢性疾病患者和室外工作者做好必要的個人防護,並儘量綠色出行。

秦皇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1月8日

唐山

關於啟動重汙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經省環境應急與重汙染天氣預警中心和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省環境氣象中心聯合會商,預測從11月9日起,氣溫升高,溼度增大,逆溫嚴重,擴散條件轉差,我市將出現中至重度汙染過程,達到橙色預警水平。市重汙染天氣應對指揮部決定,自2020年11月9日8時全市啟動重汙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實應急響應減排措施

(一)工業源減排措施。

嚴格按照《重汙染天氣應急工業源汙染物減排清單》中「橙色預警減排措施」執行,鋼鐵企業同時執行以下減排措施。

1、承擔供暖任務的經安鋼鐵、東華(含凱恆)鋼鐵、瑞豐鋼鐵、港陸鋼鐵、德龍鋼鐵、天柱鋼鐵、國義鋼鐵、東海鋼鐵、東海特鋼、津西鋼鐵、九江線材燒結機減排措施按照《唐山市2020-2021年秋冬季空氣品質強化保障方案》(唐政辦字〔2020〕107號)執行。

2、古冶區。春興特鋼1臺105m2燒結機停產;唐鋼不鏽鋼132m2燒結機停產、256m2燒結機壓30%風門生產。

3、豐潤區。新寶泰鋼鐵1臺 210m2燒結機壓30%風門生產。

4、豐南區。縱橫鋼鐵1臺426.6m2燒結機停產、2臺426.6m2燒結機壓30%風門生產。

5、灤州市。金馬鋼鐵1臺180m2燒結機停產

6、遷安市。軋一鋼鐵2臺90m2燒結機停產;榮信鋼鐵1臺100m2燒結機、1臺200m2燒結機停產;松汀鋼鐵1臺198m2燒結機停產,1臺300m2燒結機壓30%風門生產;燕山鋼鐵1臺90m2燒結機、1臺132m2燒結機和1臺300m2燒結機停產;鑫達鋼鐵2臺160m2燒結機停產、其餘3臺160m2燒結機壓30%風門生產。

7、灤南縣。華西鋼鐵1臺92.4m2燒結機停產,2臺92.4m2燒結機壓30%風門生產;榮程鋼鐵1臺132m2燒結機壓30%風門生產。

8、遵化市。建龍特鋼200m2燒結機壓30%風門生產。

9、樂亭縣。中厚板1臺240m2燒結機停產、2臺210m2燒結機壓30%風門生產。

10、曹妃甸區。文豐輪轂1臺180m2燒結機停產。

註:涉及區域輪停企業,本輪重汙染天氣二級應急響應期間橙色預警措施標註A組的企業生產,標註B組的企業停產。

(二)移動源限行措施。

1、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

2、市中心城區環城路以內以及各縣(市)區城區,禁止大型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通行,禁止建築垃圾和渣土運輸車、砂石運輸車輛上路行駛;非營運小(輕、微)型汽車繼續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實行機動車限行的通告》(唐政通字〔2020〕6號)執行限行措施;加大公共運輸運力。

3、礦山、洗煤廠、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日常車輛進出量超過10輛)的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險化學品車輛等除外)。

4、工業企業移動源限行措施執行《關於印送〈重汙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0年修訂版)〉的函》(環辦大氣函〔2020〕340號)相關條款。

5、11月9日8時至14日8時港口集疏運車輛禁止進出港區,運輸民生保障物資或特殊需求產品,以及為外貿貨物、進出境旅客提供港口集輸運服務的國V及以上排放標準的車輛除外。

(三)面源控制措施。

1、完成「雙代」的區域嚴禁銷售、使用各類民用燃煤。

2、礦山、沙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業、建築拆除、噴塗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停止上路。

3、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城市主要幹道增加機掃、吸掃等清潔頻次;主幹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應增加機掃頻次。

4、城市主城區、縣(市、區)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露天燒烤。

二、工作要求

1、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要嚴格按照《唐山市重汙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及本通知要求執行,充分應用企業在線、視頻監控、門禁系統和無人機等手段加強督導檢查,確保各項管控要求落實到位。

2、對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資的生產企業要開闢綠色通道,全力保障生產和運輸;對納入河北省第一批和第二批「正面清單」的企業、項目,在確保汙染防治設施有效運行、嚴格落實汙染防治措施的情況下,應充分保障正常生產,鼓勵企業自主減排,堅決防止「一刀切」。

3、市直有關部門要組成督查組對全市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開展全面督查,對發現問題立即督辦整改。各級各部門對不按要求落實應急響應措施的行為要按照《唐山市大氣汙染防治若干規定》依法查處,嚴格做到「處罰、移交、行拘、問責、曝光」五個到位。

4、各新聞媒體要通過電臺廣播、電視新聞、電視滾動字幕和網際網路等方式,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積極宣傳公眾防護措施和倡議性汙染減排措施,倡導全社會共同做好重汙染天氣應對工作。

各縣(市)區、市直有關部門要於每日8時前,將本地本單位前一日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和督導檢查情況報市環保指揮中心(郵箱:zwryd2019@163.com)。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8日

滄州

滄州市大氣汙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發布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

滄氣領辦〔2020〕131號

經省生態環境應急與重汙染天氣預警中心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省環境氣象中心聯合會商,預計11月9日,受地面南風、逆溫等影響,擴散條件轉差,汙染物緩慢積累,我市將可能出現重汙染天氣過程。為減輕重汙染過程,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結合我市實際,經市政府研究決定,我市於11月9日8時發布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啟動Ⅱ級應急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一、健康防護引導措施

1.提示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儘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儘量減少開窗通風時間;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

2.提示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室外工作、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可以採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3.已安裝空氣淨化裝置的企事業單位,及時開啟空氣淨化裝置。

4.停止舉辦大型群眾性戶外活動。

二、倡議性汙染減排措施

1.倡導公眾綠色生活,節能減排,可適當將空調調低1-2℃。

2.倡導公眾綠色出行,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自覺停駛國四及以下燃油機動車。

3.倡導公眾綠色消費,單位和公眾儘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塗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4.倡導企事業單位可根據重汙染天氣實際、應急強制響應措施,採取調休、錯峰上下班、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制。

三、強制性減排措施

1.工業企業管控措施。按照2020年重汙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上報版),工業企業嚴格落實橙色預警減排措施。

2.移動源管控措施。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應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工業企業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等除外),有特殊要求的嚴格按照減排清單車輛管控要求落實。原則上,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中心城區、縣(市、區)城區內禁止重型和中型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類)、料場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的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等除外)。本市及外埠牌照中型重型載貨汽車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高速公路除外)實施繞行措施,不得進入中心城區的高速合圍區(保證安全生產運行,運輸民生保障物資或特殊需求產品,承擔急救、搶險等任務,掛新能源牌照及本市未更換新能源牌照的新能源汽車除外)。

3.面源管控措施。加強施工工地和交通揚塵控制。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產及應急搶險任務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包括:停止土石方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等作業,停止建築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禁止室外建築拆除、噴塗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煤炭、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禁止上路。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主要幹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增加機掃、吸掃和灑水等清潔頻次。

4.中心城區、縣(市、區)城區、開發區和工業園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露天燒烤。

滄州市大氣汙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11月8日

衡水

經省生態環境應急與重汙染天氣預警中心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省環境氣象中心聯合會商,預計11月9日起,受地面南風、逆溫等影響,大氣擴散條件逐漸轉差,汙染物緩慢積累;其中12日以後,地面溼度逐漸增大,風力減弱,我市可能出現以PM2.5為主的中、重度汙染過程。按省大氣辦《關於啟動區域一和區域二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和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冀氣領辦〔2020〕153號)的相關要求,經市大氣汙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批准,現向全市發布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定於2020年11月9日8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本次應急響應期間,共有90家A、B級及引領性重汙染天氣重點行業企業不採取強制性減排措施或按要求適當減排;針對404家正面清單企業(其中包括43個正面清單重點工程),在確保大氣汙染防治設施有效運行,嚴格落實汙染防治措施的情況下,不限產、不停產、不檢查、不打擾,鼓勵企業自主減排,堅決防止「一刀切」。

具體減排措施如下

一、公眾防護措施

(一)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儘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儘量減少開窗通風時間;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

(二)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室外工作、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可以採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三)已安裝空氣淨化裝置的幼兒園、中小學和企事業單位等,及時開啟空氣淨化裝置。市及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指導中小學、幼兒園可採取彈性教學,停止室外課程及活動。停止舉辦大型群眾性戶外活動。

二、倡議性汙染減排措施

(一)倡導公眾綠色生活,節能減排,冬天可適當將空調調低1-2℃。

(二)倡導公眾綠色出行,儘量乘坐公共運輸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三)倡導企事業單位可根據重汙染天氣實際情況、應急強制響應措施,採取調休、錯峰上下班、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制。

(四)倡導公眾綠色消費,單位和公眾儘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塗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五)自覺停駛國四及以下燃油機動車。

三、強制性汙染減排措施

(一)工業企業減排措施

工業企業嚴格執行《關於印發〈2020-2021年衡水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企業減排措施清單〉(2020年11月)的請示》(衡氣領辦〔2020〕456號)的清單中橙色預警減排措施。正面清單企業(項目)除外。

(二)移動源汙染減排措施施工工地、廠區和工業園區內禁止使用國二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除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不達標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建築垃圾和渣土運輸車、砂石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主城區外環線(起始點自勝利東路京九地道橋—勝利東路—京衡大街—南外環—東湖大道—滏陽一路—前進大街—南環西路—西外環—北外環—至勝利東路交匯處)以內(含)區域、縣(市、區)主城區(各縣(市、區)自定範圍)內全天禁止重型和中型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皮卡車除外)和拖拉機通行;營運小型貨車(藍牌)要遵守交管部門貨車限行規定,辦理市區通行證,按照規定時間路線行駛;以柴油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機械停止使用。

按照生態環境部《關於加強重汙染天氣應對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要求工業企業、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日常車輛進出量超過10輛)的單位應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等除外)。

以下車輛不受限行措施限制:軍隊、警務、消防、急救、搶險、郵政(快遞)、保險勘驗救援、環衛作業車輛、執法車輛、市政設施維護、新能源汽車(純電動車輛、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相關部門認定的民生保障及其他特定車輛。

(三)揚塵源汙染減排措施除應急搶險外,建成區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包括:停止土石方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改造、建築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等作業)、建築拆除、噴塗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

加強對重要國道、省道、市道、縣道清掃作業,對建成區主次幹道在日常道路保潔頻次的基礎上,增加4次灑水、噴霧等防治揚塵作業(非冰凍期)。

所有企業嚴格執行《煤場、料場、渣場揚塵汙染控制技術規範》(DB13/T2352-2016)相關要求,露天堆放的散裝物料全部苫蓋,廠區增加保潔頻次。

具備人工增雨(雪)的氣象條件時,氣象部門實施人工增雨(雪)作業。

(四)其他汙染源減排措施全市區域嚴格落實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市建成區、縣(市、區)建成區嚴格落實禁止露天燒烤。

四、正面清單應急管理要求

按照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做好生態環境監管正面幫扶和監管工作的通知》(冀環辦字函[2020]332號)中相關要求,正面清單企業(項目)在落實汙染管控措施,汙染物達標排放的基礎上,不停產,不限產。充分運用在線監測、分表計電、視頻監控、遠程執法等非現場手段對企業進行監管,堅持少檢查、少打擾,保障企業良好生產建設環境。

邢臺

邯鄲

關於發布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的緊急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冀南新區、邯鄲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根據河北省大氣汙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啟動區域一和區域二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和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冀氣領辦〔2020〕153號),市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決定11月9日8時起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在確保安全生產的前提下,全市域嚴格按照應急減排有關要求落實各項應急減排措施。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一、建議兒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儘量留在室內;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幼兒園、中小學校停止戶外活動;室外作業人員減少室外作業時間,加強自我防護;醫療機構適當增加急診、門診醫務人員數量。倡導公眾綠色出行,廣大人民群眾要自覺減少駕駛機動車出行。

二、工業企業合理調控生產計劃,在確保安全生產和民生保障的前提下,按照《邯鄲市2020-2021年重汙染天氣應急減排工業源清單(修訂版)》橙色預警(Ⅱ級)差異化減排措施執行到位。火電企業加大脫硫脫硝劑用量,最大限度減少汙染物排放。市政府對工業企業有相關管控要求的,結合預警通知要求從嚴執行。

《邯鄲市2020-2021年重汙染天氣應急減排工業源清單(修訂版)》電子版從郵箱hdzwryingjijianpai@163.com自行下載,密碼1234.abcd。

三、除應急搶險施工外,原則上,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築拆除、噴塗粉刷等作業。礦山、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

四、疫情防控物資運輸車輛開通綠色通道,正常運輸;其他運輸環節,根據實際情況最大限度減少運力。禁止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除城市運行(含電力企業生產用煤、粉煤灰渣運輸,企業環保設施正常運行所需石膏、尿素、石灰石、酸鹼及保證安全生產運行物資運輸、民生保障物資或特殊需求產品運輸)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原則上市主城區、縣(市、區)建成區內禁止重型和中型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

五、根據氣溫、溼度和天氣情況,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城市主要幹道增加機掃、吸掃等清潔頻次,但應避開早、晚城市交通高峰期;主幹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應增加機掃和灑水頻次。

六、全市域範圍內,全時段禁止燃放任何種類的煙花爆竹和露天焚燒。

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和各行業主管部門,全面開展督導檢查,促進各項措施有效落實。

邯鄲市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部

2020年11月8日

廊坊

廊坊市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溫馨提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河北省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廊坊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和《廊坊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補充說明》等相關規定,為減緩汙染程度,實現AQI指數削峰減頻,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採取提前預警、提前響應措施,按照河北省通知要求,廊坊市於11月9日8時發布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並啟動Ⅱ級應急響應,預警解除時間另行通知。在此,提醒兒童、老年人等易感人群減少戶外運動,建議市民乘坐公交或低碳交通工具出行。

Ⅱ級應急響應措施應急響應內容包括公眾防護措施、倡議性汙染減排措施和強制性汙染減排措施。

A.公眾防護措施

①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儘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儘量減少開窗通風時間;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②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室外工作、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可以採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③市、縣兩級教育主管部門指導中小學、幼兒園可採取彈性教學,停止室外課程及活動。停止舉辦大型群眾性戶外活動。

B.倡議性汙染減排措施

①倡導公眾綠色生活,節能減排,夏天可適當將空調調高1-2℃,冬天可適當將空調調低1-2℃。②倡導公眾綠色出行,儘量乘坐公共運輸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自覺停駛國四及以下燃油機動車。③倡導公眾綠色消費,儘量減少對含揮發性有機物、產生異味及油煙等產品的使用。④倡導工業企業可根據重汙染天氣實際,採取調休、錯峰上下班、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制。

C.強制性減排措施

①工業企業管控措施。按照本預案,依據工業企業應急減排清單,嚴格落實重汙染天氣應急操作方案「一廠一策」等各項應急減排措施。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顆粒物(PM)、揮發性有機物(VOCs),減排比例應分別達到全社會佔比的20%以上。SO2和NOx減排比例可互為調整,二者比例之和不低於上述總體要求。②移動源管控措施。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市、縣主城區內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日常車輛進出量超過10輛)的單位應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除外)。③面源管控措施。加強施工工地和交通揚塵控制。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除應急搶險外,原則上,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業、建築拆除、噴塗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禁止上路;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城市主要幹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增加溼掃和灑水頻次(冰凍期除外),但應避開早、中、晚城市交通高峰期。④市、縣主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露天燒烤、露天焚燒。

雄安新區

河北雄安新區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下發關於啟動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和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經省環境應急與重汙染天氣預警中心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省環境氣象中心聯合會商,預計11月9日起,受地面南風、逆溫等影響,擴散條件逐漸轉差,汙染物緩慢積累;其中12日以後,地面溼度逐漸增大,風力減弱,可能出現PM2.5中度至重度汙染過程,區城一(含雄安新區)和區域二將達到橙色預警水平。

根據省大氣辦《關於啟動區域一和區城二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和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冀氣領辦[2020]153號)要求,新區決定於2020年11月9日8時發布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啟動Ⅱ級應急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公眾防護措施

1.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儘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儘量減少開窗通風時間;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

2.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室外工作、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可以採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3.各縣教育主管部門指導中小學、幼兒園可採取彈性教學,停止室外課程及活動。停止舉辦大型群眾性戶外活動。

定州

定州市大氣汙染防治工作指揮部辦公室關於啟動重汙染天氣Ⅱ級(橙色)應急響應的通知

各鄉鎮(街道)、市政府有關單位:

經省環境應急與重汙染天氣預警中心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省環境氣象中心聯合會商,預計11月9日起,受地面南風、逆溫等影響,擴散條件逐漸較差,汙染物緩慢積累;其中12日以後,地面溼度逐漸增大,風力減弱,我市可能出現PM2.5中度至重度汙染過程,將達到橙色預警水平。經市政府研究決定,我市於2020年11月9日8時發布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啟動Ⅱ級應急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一、公眾防護措施

(一)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儘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儘量減少開窗通風時間;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

(二)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室外工作、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可以採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三)市教育局指導中小學、幼兒園可採取彈性教學,停止室外課程及活動。停止舉辦大型群眾性戶外活動。

二、倡議性汙染減排措施

(一)倡導公眾綠色生活,節能減排。

(二)倡導公眾綠色出行,儘量乘坐公共運輸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自覺停駛國四及以下燃油機動車。

(三)倡導公眾綠色消費,單位和公眾儘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塗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四)倡導企事業單位可根據重汙染天氣實際、應急強制響應措施,採取調休、錯峰上下班、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制。

三、強制性減排措施

(一)工業企業管控措施。工業企業嚴格按照「工業源減排清單」,依法落實各項應急減排措施,嚴格落實差異化管控。應急響應期間,納入生態環境監管「正面清單」的企業和項目,應充分保障正常生產,在確保汙染防治設施有效運行、嚴格落實汙染防治措施的情況下,不限產、不停產、不檢查、不打擾,鼓勵企業自主減排,堅決防止「一刀切」。

(二)移動源管控措施。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禁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城區內禁止重型和中型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旭陽焦化重型載貨車輛沿107國道向北通行,禁止駛入主城區)。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日常車輛進出量超過10輛)的單位應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

(三)面源管控措施。加強施工工地和交通揚塵控制。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應停止露天作業;除應急搶險外,原則上,施工工地應禁止土石方作業、建築拆除、噴塗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應禁止上路;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城區主要幹道增加機掃、吸掃等清潔頻次,但應避開早、中、晚城市交通高峰期;主幹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應增加機掃和灑水頻次(冰凍期除外)。

(四)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露天燒烤和露天焚燒。

各鄉鎮(街道)及市政府相關單位要嚴格按照《定州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職責分工,迅速抓好各項措施落實。同時要加強督導檢查,確保各項應急響應措施落實到位。

2020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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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河北新聞網微信綜合自河北日報、保定日報、雄安發布、廊坊生態環境發布等

編輯|吳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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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啟動Ⅱ級應急響應!河北10市最新通知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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