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道路旅客運輸安全,進一步加強道路客運招呼站管理,規範大巴上下客站點的營運,《深圳市交通運輸局道路客運招呼站管理規範》於近日印發。規範自2020年12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什麼是道路客運招呼站(以下簡稱招呼站)
即在公路和城市道路沿線設立,設施和設備雖不符合便捷車站配置要求,但具有等候標誌和候車設施,能夠為道路客運車輛提供旅客上落服務的車站。
哪些地方可以設置招呼站
管理規範中提到,班車客運企業、客運站可根據旅客出行需要和本規範設置招呼站。設置應當結合客運站點布局,遵循客流聚集、交通便利、客運站周邊不設點、依線設點、站點共享、不影響交通安全與擁堵等原則,並滿足城市規劃、市容環境、社會治安等綜合整治方面要求。招呼站的選址原則上在具備停靠條件的公交站點,以及具備停靠條件的機場、口岸、火車(高鐵)站、地鐵站周邊、酒店、購物中心(廣場)、工業園區、旅遊景區、大專院校用地紅線範圍內設置。
同時,招呼站的設置應當具備如下條件:擁有至少1個客車停車位,且設置明顯標識;配備與生產經營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及必要的安檢、消防、反恐、視頻監控等設備設施; 有健全的業務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服務規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責任制、違禁品查堵、車輛出站檢查、設施設備管理、消防安全、應急反恐保障等制度。
若申請設置同一招呼站的企業數達到3個及以上的,需通過服務質量招投標的方式實施許可。擬申請設置的招呼站直線距離不超過1.5公裡的,視為在同一地點申請設置招呼站。
運營方面
招呼站的運營管理採取「人等車」運營模式,進站道路客運車輛在站內停留時間原則上不超過5分鐘,上車乘客100%實名制管理,行李實行100%安檢,不得接納未經備案或非營運客車進站上下客。
此外,規定中提到,15座及以下(含本數)且依法依規提前售票的小型道路客運車輛在不違反道路臨時停車規定、不影響城市交通和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且對上車乘客實行了100%實名制管理,以及對乘客和行李實行了100%安檢,杜絕了違禁品上車的,可為旅客提供就近上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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