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7日,信陽市公安交警支隊平橋勤務大隊的執勤民警在平橋區麗寶商場門前路口執勤時,發現一女子(陳某某,女,33歲,信陽市溮河區董家河人)駕駛一輛電動車在機動車道內逆行,執勤民警迅速將電動車攔停後進告知其違法行為,並要求電動車駕駛員陳某某接受交通安全教育,陳某某稱自己沒時間,也不願意接受教育並拒不配合交警工作,還對執勤交警進行推搡要求其讓開,執勤交警只能依法將其車輛查扣。
此時陳某某打電話叫來自己的婆婆(屈某,女,59歲,信陽市平橋區平橋鎮人。 二人在麗寶警亭內外分別對執勤民警進行了推搡和毆打,其中陳某某在警亭內踢了執勤交警兩腳,屈某在警亭外對交警扇了一巴掌,期間屈某還拉住一80餘歲過往無辜群眾,不讓該群眾離開而蓄意擾亂交通,同時屈某在警亭外高呼:「警察打人」等話語,依此混淆視聽,博取同情,當執勤交警要求其放開無辜群眾時,該屈某稱自己有心臟病,隨時會暈倒,以此要挾不要執勤民警靠近。此時,麗寶廣場警亭外大量群眾圍觀,影響極其惡劣。
交警支隊案件偵辦大隊辦案民警接報後立即行動,介入調查,走訪群眾,固定證據,迅速查明陳某某和屈某阻礙執行職務的違法事實,並依法對陳某某行政拘留15日,屈某行政拘留10日,切實保障交警的合法權益,樹立信陽交警執法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