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質量安全監管,切實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威海市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堅定不移落實「四個最嚴」,堅決打擊市場監管領域各類違法行為,對違法行為堅持「零容忍」,做到露頭就打、重拳出擊,依法從嚴從快從重查處違法案件。現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 威海經濟技術開發區龍城碼頭火鍋店經營外包裝標籤不符合規定的預包裝食品案
2020年10月26日,威海市市場監管局對威海經濟技術開發區龍城碼頭火鍋店實施監督檢查,查明當事人經營外包裝標籤不符合規定的五穀雜糧。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沒收外包裝標籤不符合規定的五穀雜糧10袋,沒收違法所得242元,罰款18000元。
案例二: 威海樂天遊樂園有限公司使用未取得相應資格的人員從事大型遊樂設施操作案
2020年10月2日,威海市市場監管局對威海樂天遊樂園有限公司進行大型遊樂設施安全監督檢查,查明旋轉鞦韆、戰鬥機操作人員未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威海市市場監管局當場下達監察指令,責令當事人立即整改;10月5日,再次對當事人進行檢查,當事人仍未整改。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十四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六條第(二)項的規定,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罰款15000元。
案例三: 山東新康威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生產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的移動電源案
2020年8月31日,威海市市場監管局收到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移送的抽檢不合格報告,山東新康威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生產的企鵝款-18W快充版移動電源,經抽樣檢驗,被判定為不合格。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沒收違法所得82元,罰款4292元。
案例四: 威海經濟技術開發區吳德旺診所未建立真實完整的藥品購進驗收記錄案
2020年10月21日,威海市市場監管局在開展醫療機構使用藥械專項執法行動中,查明威海經濟技術開發區吳德旺診所自2018年10月23日至2020年10月22日購進使用藥品,沒有真實、完整的購進驗收記錄。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山東省藥品使用條例》第九條的規定,依據《山東省藥品使用條例》第三十六條的規定,罰款2200元。
威海市市場監管局提醒廣大企業和市民,如發現市場監管領域違法行為,請撥打12345(12315)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