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年09月09日 12:31:47 中財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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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之內容概不
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佈
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
任。
委任執行董事
及獨立非執行董事
本公司董事會欣然公佈洪先生已獲委任為本公司之執行董事,而謝先生已
獲委任為本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均自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起生效。
Chuang’s Consortium International Limited(莊士機構國際有限公司)(「本公司」,與其
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公佈,洪定豪先生(「洪先生」)已
獲委任為本公司之執行董事,而謝偉銓先生,銅紫荊星章,(「謝先生」)已獲委任
為本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均自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起生效。
以下為洪先生及謝先生之簡歷資料:
洪先生,62歲,於企業發展及行政管理方面積逾三十八年經驗。自二零零七年
起,彼一直擔任Midas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勤達集團國際有限公司)(「勤
達」,本集團之附屬公司,其股份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上市)
之主席及執行董事。彼亦為CNT Group Limited(北海集團有限公司)(其股份在聯
交所上市)之非執行董事,並為莊紹綏先生(本公司之主席及控權股東)擁有之
若干私人公司之董事。洪先生為香港會計師公會資深會員及香港特許秘書公
會會員。
洪先生並無與本公司訂有任何服務合約,亦無訂立任何特定或建議之服務年期。
洪先生每年之董事袍金為30,000港元,乃參考本公司於過往年度支付之有關
金額釐定。根據與勤達訂立之聘用合約,洪先生就擔任勤達董事每年收取之
酬金現為2,004,000港元。
謝先生,61歲,於公營及私營機構積逾四十年之物業投資及發展經驗。彼為香
港測量師學會資深會員。謝先生現為公務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委員、
香港貿易發展局基建服務諮詢委員會主席、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副
主席及嶺南大學諮議會成員。彼亦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上海徐匯區委員
會委員及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第九屆委員。彼曾任第五屆立法會議員,並曾於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至二零一四年九月三十日期間擔任名軒(中國)控股
有限公司(現稱北方
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其股份在聯交所上市)之獨立非執
行董事。除上文所述者外,過去三年內,謝先生並無於香港或海外任何其他
上市公司擔任董事。
謝先生與本公司訂有為期三年之服務合約,惟須重選連任。謝先生之董事袍
金現為每年150,000港元,乃按其職責及經驗和參考本公司支付之有關金額釐定。
根據本公司之公司細則,洪先生及謝先生之任期將於彼等獲委任後本公司之
第一個股東大會舉行時屆滿,屆時彼等將符合資格在該大會上重選連任。此外,
根據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所載之企業管治守則(附錄十四)及本
公司之公司細則,洪先生及謝先生均須每三年至少退任及重選一次。
於本公佈日期,洪先生及謝先生並無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須予披
露之本公司或其聯繫公司股份權益。除上文所述者外,洪先生及謝先生與
本公司任何董事、高層管理人員或主要或控權股東概無任何關係。此外,
洪先生及謝先生均已確認概無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h)至(v)條之任何規定
須予披露之其他資料,亦無任何其他事項需予提呈本公司股東關注。
董事會謹藉此機會歡迎洪先生及謝先生。
承董事會命
Chuang’s Consortium International Limited
(莊士機構國際有限公司)
聯席董事總經理
莊家彬
香港,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
於本公佈日期,莊紹綏先生、莊家彬先生、莊家豐先生、羅莊家蕙女士、
洪定豪先生、黃頌偉先生及陳俊文先生為本公司之執行董事,而石禮謙先生、
方承光先生、邱智明先生、朱幼麟先生及謝偉銓先生為本公司之獨立非執行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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