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鑼灣書店的簡單故事該消費夠了
香港反對派18日下午發起聲援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的遊行,抗議內地強力部門所謂「跨境執法」,並宣稱要對「強權」說不。反對派聲稱有6000人參加了示威,香港警方統計示威者共約1800人。
林榮基去年10月在深圳因非法經營罪被拘留,上周取保候審回到香港。周四他在香港舉行記者會,猛烈抨擊內地警方對他的拘捕,並且斷言銅鑼灣書店股東李波是被「跨境執法」從香港捕往內地的。他還指自己在內地的電視認罪「有導演有臺詞」。他所謂「中央政府逼到香港人無路可退」的說法被港媒和外媒廣泛引述。
然而不利於林榮基的信息迅速隨之而出。書店總經理呂波公開談話,表示他和林榮基等人為了經濟目的涉嫌從事違反內地法律的事情而被帶走調查,此外呂波進一步透露他是在深圳一個小飯館裡被抓的。林在內地幫其非法寄售政治八卦書的「女朋友」胡某也站出來指林撒謊。由於林尚在保釋期間,他在香港所作所為有可能涉嫌進一步違法,有人分析,林或許是害怕所謂「報復」,從而甘願跳出來給反對派做了炮彈,讓輿論做自己的盾牌。
法律的事看來只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如今林榮基的事情已在香港滿城風雨,輿論監督可謂密不透風。林是否在撒謊,如果他撒謊是否要承擔進一步法律責任,相信都將在全透明的情況下處理。
一些香港激進人士和媒體宣稱「一國兩制」遭到破壞,這種指控的誇張荒謬恐怕他們自己也很清楚。香港確實處在與內地不同的制度之下,香港的獨立司法也是充分有效的,否則林榮基怎麼敢以這樣的方式對抗內地警方?林榮基自己說他不擔心自己的安全,他的這種信心如果沒有香港的獨立司法支撐,又從何而來?
香港反對派這兩年使用了包括街頭政治在內的西式體制下的各種流行鬥爭方式,他們顯然也對陸港的「兩制」現實看得一清二楚。正像很多人指出,香港激進反對派要的不是「一國兩制」,而是「純兩制」,這才是矛盾的真正所在。
又有「一國」,又有「兩制」,這個全世界的新東西肯定需要實踐中的磨合。現在的情況是,內地和中央對這種磨合很有耐心,處理問題願以大局為重,而香港激進反對派用鬥爭思維和進攻性姿態面對一切問題。當內地社會非常謹慎於不要幹涉香港內部治理的事務時,香港激進反對派卻強調他們幹預內地政治生態的權利,甚至主張在陸港交叉領域危害國家安全的法律正當性。
把銅鑼灣書店的政治八卦書向內地做商業性寄售也是合法的嗎?幹這種事情的人內地警方不能在深圳進行抓捕嗎?相信常識就能幫人們得出正確答案。香港激進反對派千萬不要誤導廣大市民,煽動對立。在這樣的問題上走極端決不會是香港社會的福祉。
林榮基害了自己在內地的「女朋友」,還要拉李波等人為自己在取保候審期間的拙劣表現站臺。他不惜讓已漸平息的銅鑼灣書店事件再起波瀾,用犧牲香港社會的穩定為自己的私利埋單。此人的誠實和其講述的真實性值得懷疑,至少如果他說什麼就信什麼是有些輕率的。
圍繞銅鑼灣書店風波,香港輿論所表達的焦慮內地社會都聽到看到了,這種焦慮受到的重視和引發的思考也都是真實的。內地拒絕香港一些力量搞政治和意識形態滲透的態度也應受到香港反對派的重視,後者做事須有底線。無論在內地還是在香港,對這件事情的總結都應積極認真,那樣的話,這半年多的掰扯就沒白費,「一國兩制」將會在這個案例之後變得更加清晰、明確。
銅鑼灣店長「翻供」的實質內容不多
香港銅鑼灣書店「失蹤」的店長林榮基本周返回香港後,於16日召開記者會,做出了一個有似「翻供」的姿態,在香港輿論中激起軒然大波。
林榮基講述了他去年10月24日經羅湖回深圳後被拘留,後坐火車轉到寧波「監視居住」的細節。他斷言銅鑼灣書店李波是被內地執法人員「跨境執法」從香港捉拿帶走的,這與李波本人的說法不同。他還說自己「電視認罪」時「有導演有臺詞」,自己被迫配合。
林說「中央政府逼到香港人無路可退」,又說「港人向強權說不」,這兩句話被廣泛引用,情緒味很濃。
在香港的輿論氛圍中,林榮基這番話顯然提供了全面質疑銅鑼灣書店「失蹤五子」案件的最新炮彈,讓內地執法部門看上去有些被動。這樣的印象在昨天顯得相當突出。
但是仔細看林榮基的講述,實質內容並不多。首先,林榮基本人承認,他是在過了羅湖海關後,在深圳一側被抓的。這一點非常關鍵,因為如果林的行為觸犯了內地法律,內地警方在轄區內依法對其採取強制行動是符合法治原則的。
林雖然一口咬定李波是被「跨境執法」從香港抓走的,但他沒有提供任何證據。李波的情況到底是怎麼回事,林榮基並非當事人亦不了解。迄今為止,李波表示他是自願前往內地配合調查的。
此外林的記者會至少證實了他在內地沒有受到虐待和刑訊逼供,這與一些人憑空想像的內地執法人員會粗暴對待林榮基等被抓者的情景顯然不一樣。
林一回到香港就開這個記者會,並且不擔心自己的安全,這從一個側面也證明了香港的自由。香港一些輿論宣稱銅鑼灣書店案使得「一國兩制」從此「不復存在」,他們在做此批評時應當悠著點。
林說他「電視認罪」時「有導演有臺詞」,這雖然是他單方面的說法,但很容易被一部分人信以為真。因此林的此項指控可能引發對其他4人「電視認罪」真實性的追問,是否會有更嚴重後果,將取決於新一輪追問會否引出我們所不了解的關鍵證據。當然,「電視認罪」的形式出現幾年以來,在內地也引發了一些爭議,它們的輿論效果是見仁見智的。但是,「電視認罪」的做法是否妥當,與有關方面對林榮基採取的措施是否合法是兩回事。
銅鑼灣書店風波從發生到現在已經過去近9個月,它帶來了諸多思考,幫助人們把一些事情看得更清楚了。比如,香港各種力量都要尊重內地的政治體制,不可採取破壞國家安全和內地政治穩定的行動。內地則要更嚴格地尊重香港獨立司法權,了解香港輿論在這方面的高度敏感。
「一國兩制」是需要在實踐中不斷磨合、完善的,有關方面一直在為消除香港輿論的多慮不懈努力,只要不懷偏見,就不難看到來自中央和內地長期堅持「一國兩制」的誠意。由於香港輿論機制是西式的,內地體制與之難以充分對接,從香港輿論的角度很容易主動出擊,令內地某些方面的回應顯得被動,但這在很多時候並不意味著簡單的對錯關係。
香港輿論不宜發展對內地的「鬥爭思維」,通過鬥爭來實現香港的利益決非「一國兩制」的真諦。溝通和協商更加重要,它更符合中華文明的內在邏輯,也更適應香港在中國主權之下實行高度自治的法律制度和政治現實。
林榮基手寫認罪悔過書文本曝光
香港銅鑼灣書店股東李波16日反駁該書店店長林榮基關於他遭到「跨境執法」的說法。林榮基於本周從內地返回香港,並於16日召開記者會,講述了他去年10月24日經羅湖回深圳後被拘留,後坐火車轉到寧波「監視居住」等細節。林在記者會上斷言李波是被內地執法人員「跨境執法」從香港捉拿帶走的。
李波於16日當晚對林榮基記者會上的說法進行了反駁,他將自己的聲明發在了個人社交網絡上。對於林榮基所言,李波表示「完全是謊言」。他表示自己並沒有使用過書店的電腦,也沒跟林榮基說過「被人非自願帶回內地」,更沒有聽說過所謂的「中央專案組」。李波還表示「希望大家能給我和我的家庭一點安寧和隱私」。
香港媒體人凌德在接受《環球時報》採訪時表示,李波的回應是最有力的,因為他是漩渦中最核心的那個人。凌德還提到,林榮基是因為非法經營被抓的,「他的這種集團式的以牟利為目的的經營,跟普通老百姓帶一本書回去的性質不一樣」。
在16日的記者會上,林榮基聲稱自己在深圳被帶走審判是「違反了『一國兩制』」,自己要站出來「向強權說不」。香港資深評論員劉乃強認為,林榮基在偷換概念,想讓香港市民聯想成被「跨境執法」,其實他在深圳被捕,說這是破壞「一國兩制」,事實根本不是這樣。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支振鋒告訴《環球時報》,首先,內地警方在深圳依法抓捕林榮基,不違反「一國兩制」。此外,通常情況下內地警方在內地依法抓捕香港居民應及時通報香港警方。支振鋒同時表示,「但如果涉及到國家安全等一些特殊的情況,晚通報也是可以的」。
據媒體之前的報導,2004年8月,香港巨流傳媒有限公司老闆桂敏海曾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原籍寧波的桂敏海於2015年10月回到中國內地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在收監期間,他被發現另涉非法經營罪的線索,被公安機關解回再審。《環球時報》從有關部門得知,林榮基就是桂敏海案的涉案人員之一,因此林榮基才被寧波市公安機關調查。
16日的記者會上,林榮基說自己「只售賣書籍」,「不明白違反了何種法律」。《環球時報》從相關途徑得到一份林榮基於2月份親筆寫下的認罪悔過書文本複印件,在這份親筆文本中,林榮基表示「完全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行為」,明確表明自己是犯下了「協助經營非法書刊罪」,還表示自己已經認識到錯誤行為,願接受法律處罰。「鑑於我年事已高,身體不好,心率長期不正常,希望執法機關能給予一次機會,從輕發落。」
對於林榮基的違法犯罪活動細節,寧波市公安局一名負責該案的民警透露,林榮基等人明知違反內地法律,長期向內地非法銷售大量未經有關部門許可的書籍(2012年9月,林因攜帶非法書籍入境被羅湖海關行政處罰),涉非法經營罪。
該民警說,2015年10月24日,林榮基入境羅湖口岸會見其非法經營案涉案人員胡某(林的「女朋友」)時,被公安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對於林榮基在記者會上表示「有人遞上一張紙要他籤名,紙上有兩個條款,包括『答允放棄通知家人』及『不聘請律師』。自己『孤零零一個人,唯有籤字』」的細節,辦案民警表示,林榮基和胡某是因自身原因,主動書寫了不聘請律師、不會見家人的聲明。
該民警表示,經調查,林在2013年10月至2015年10月間,採取偽裝封面等手段,以直郵或由內地涉案人員胡某等人轉寄的方式,將書籍銷售給內地購書人,並通過在內地申辦銀行卡收取書款。
《環球時報》了解到,林到案後,對涉嫌非法經營罪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寫了認罪悔過書。鑑於林榮基認罪態度較好、考慮其年歲較大,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將對林榮基的強制措施改為取保候審。
該民警表示,近日根據林的申請,公安同意其返港處理個人相關事宜。鑑於林目前的情況,辦案部門將適時提請啟動與香港警方的相關工作機制。
支振鋒表示,取保候審期間,林榮基的行蹤要向公安機關申請並得到批准。「雖然法律並沒有規定不允許他開新聞發布會,但如果他的新聞發布會對案情有影響,比如洩露了案件的偵查秘密,對案件有影響的話,辦案部門可以提請啟動與香港警方的相關工作機制,對他進行處理。」
「取保候審的結束取決於公安機關」,支振鋒告訴《環球時報》,如果林榮基人在香港,內地警方將其重新歸案只能通過香港警方配合。評論員劉乃強認為,林榮基跑到內地之外的地方開記者會,可能是認為內地執法機關「拿他沒轍」,想鑽個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