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消息(記者 王丹)5月15日,記者從成都海關獲悉,5月12日上午成都海關所屬雙流機場海關關員在從法蘭克福到成都的某航班入境旅客隨身攜帶的行李中截獲大量魚翅和花膠,毛重共計約30千克,其中魚翅約重5.16千克,花膠約重24.84千克,在空港口岸查獲如此大批次的魚翅及花膠對成都海關來說尚屬首例。
經現場關員調查,該旅客既不能說明攜帶大量魚翅和花膠的用途,也不能提供任何檢驗檢疫證明,目前依法對該批魚翅和花膠進行了暫扣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和其他檢疫物名錄》的規定,魚翅、花膠、燕窩、硨磲、幹海馬等動植物及其產品均屬於禁止攜帶進境物品。未經檢疫的動植物產品可能攜帶疫病疫情和寄生有害生物、病毒、病菌,存在嚴重的食品和生態安全隱患,一旦進入我國境內,很可能會對我國的生態環境以及居民的身體健康造成不可估量的傷害。
因此海關提醒,魚翅和花膠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和其他檢疫物名錄》第一大項中第二小項的水生動物產品,從旅檢渠道攜帶進境屬於違規行為,各位旅客出行前應認真了解相關法律法規,檢查隨身攜帶行李,避免攜帶違禁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