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始於對檢察工作的「愛」。2008年1月,王瑋通過選調考試進入溫州市檢察院公訴部門。從檢以來,她一直奮戰在業務一線,對待違法犯罪,她有著俠之大義,嫉惡如仇,曾成功追訴漏犯3人,其中追訴漏犯判處12年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各1人。
2013年,溫州市檢察院設立未檢部門。全新的部門,全新的實踐。王瑋作為「創業元老」,與同事一道摸索,參與犯罪記錄封存、合適成年人參與、社會調查等未成年人檢察制度機制的起草工作。
作為一名10歲孩子的母親,王瑋更深知每一個未成年人案件的背後關乎一個孩子的人生甚至是一整個家庭的幸福。因此,對待每個案件,她都告訴自己,「要仔細、仔細再仔細,最大限度地保護和挽救未成年人。」
在一起強姦10歲幼女的惡性案件中,由於被害人母親作了不利於被害人的證言,法院一審僅判處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四年。在二審抗訴階段,王瑋重新設計問題詢問被害人母親,並向鑑定人員進一步核實相關專業問題,取得了關鍵性證據。最終,何某被法院改判有期徒刑八年。「小女孩被侵害,心理受到的創傷很大。」從被害小女孩慌亂空洞的眼神中,王瑋懂得了她的心有餘悸——積極為她申請提供心理幹預、疏導,最大程度地降低小女孩的心理創傷。
2015年9月18日,王瑋接手承辦轟動一時的章某某等35人拐賣兒童案。該案參與犯罪人數、事實眾多,涉及跨多省犯罪,販賣嬰兒層級廣、數量大。多少個日夜,多少次閱卷,王瑋全身心撲在案件的辦理上。後來,庭審歷時三天,她憑藉紮實的庭前準備,沉著應對31名辯護律師,取得了良好指控效果。
但這個案件對王瑋來說,並沒有終結。安撫收買人家庭情緒、藉助媒體尋親、督促妥善安置被拐賣嬰兒、剖析案件背後社會問題、發布辦案手記、在案後對被拐賣嬰兒跟進回訪……和同事一道,她們用檢察特有的「溫情」積極做好辦案的「後半篇文章」。2018年3月,該案獲評全國第二屆「依法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十大案例」。
2018年4月,王瑋轉崗到了民事行政檢察部。從零開始,對王瑋來說已不是第一次。她心底的那股子「韌勁」又上來了——幾乎每天下班後都會給自己留出一部分時間在辦公室學習理論知識。「民事行政訴訟監督是當事人合法權益救濟的最後一道司法程序。要走近當事人,行使好調查核實權,確保監督有成效,這才是對老百姓最好的『交代』。」王瑋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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