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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聞記者 代睿
4月22日,封面新聞從生態環境部獲悉,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完成對吉林、浙江、山東、海南等8個省份的督察反饋,並同步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據介紹,8個相關省份已依紀依法追責問責,目前相關工作已全部完成。
在生態環境部公布的典型案例中,封面新聞記者注意到,浙江違法填海、三亞市政府違規幹預執法等被曝光。
關於浙江違法違規圍填海問題突出的情況,中央環保督察發現,近年來,寧波、溫州、舟山等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和相關區縣政府違法實施大量圍填海工程,生態環境保護亂作為問題突出。其中,寧波市相關區縣未經審批違法實施7個填海圍墾工程,違法圍填海1.03萬公頃;溫州市及相關區縣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權的情況下,違法實施5個灘涂圍墾項目,填海2300餘公頃;舟山市有23宗圍填海項目未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權,且未恢復海域原狀。2015年7月至督察期間,原浙江省海洋與漁業廳在重點河口海灣違規審批77宗圍填海項目,且各級海洋部門未按要求及時制止違法圍填海行為,監管明顯失職失職。
根據披露,浙江已問責33名幹部。其中,給予寧波市委常委、鄞州區委書記褚銀良(時任寧海縣委副書記、縣長),寧波市象山縣委書記葉劍鳴(時任象山縣委副書記、縣長),溫州市蒼南縣委書記黃榮定(時任蒼南縣委副書記、縣長)等3人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寧波市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林靜國(時任寧波市副市長),寧波市經信局黨組書記、局長張世方(時任寧波市發展改革委黨委副書記、副主任),舟山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張明(時任省海洋與漁業局副局長),溫州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任玉明(時任溫州市副市長),溫州市甌江口產業集聚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姜增堯,省自然資源廳海洋海島管理處調研員傅舒(時任省海洋與漁業局海域處處長),寧波市寧海縣副縣長範建軍,象山縣委常委、縣政府黨組成員幹維嶽(時任象山縣副縣長),溫州樂清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葉偉瓊(時任樂清市副市長)等9人政務警告處分;給予寧波興寧集團有限公司副董事長陳秀忠(時任寧波市海洋與漁業局黨委書記、局長)政務記過處分。此外,對負有責任的其他20名幹部分別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或進行誡勉。
有關海南三亞市政府違規幹預執法,致使違法建設行為長期未得以制止的問題,中央環保督察發現,2012年以來,三亞小洲島產權式度假酒店項目突破規劃許可,在三亞珊瑚礁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海岸帶200米範圍內違法建設,三亞市政府多次幹預市綜合執法局對該項目的執法活動,要求相關部門為違法項目完善手續。省海洋部門及三亞珊瑚礁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部門對自然保護區法定區域沒有實施有效保護,未及時制止和查處自然保護區內違法建設行為。
目前,海南已共問責19名幹部(其中2人與三亞珊瑚礁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違規建設項目整改不力問題合併問責)。其中,給予三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黎覺行,三亞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局長黃海雄(時任三亞市規劃局局長),三亞市政協農業和農村委員會主任王宏寧(時任三亞市綜合執法局局長),三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張利等4人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給予三亞珊瑚礁國家自然保護區管理處主任傅捷、三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高富宅(時任三亞市國土環境資源局副局長)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給予原三亞市海洋與漁業局局長章華忠(與三亞珊瑚礁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違規建設項目整改不力問題合併處理,已退休)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此外,對負有責任的其他12名幹部分別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或進行誡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