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下午5點過,「警察同志,我的車被前面一個車擦掛了,車牌是xxx……」渝中區兩路口轉盤處,女駕駛員張某某一看到執勤民警,就立即停車,反映情況。
然而,張某某下車時,忘了拉手剎。「事後我們發現,她的車還掛在前進擋的」,進而導致該車順坡下滑。
危急時刻,同車下車的後排男乘客迅速追上前去,踩住剎車,在車輛即將撞上對向車輛時將車停穩,避免了一次重大交通意外。
現場監控視頻顯示,當天17時許,這輛寶馬牌小客車由兩路口轉盤往長江路方向行駛,當行至長江路進兩路口轉盤掉頭處時,駕乘人員準備下車向執勤的交巡警求助,在道路中間將車剎住。
駕駛員(張某某,女)左腳剛踏上道路,右腳還沒跨出,車輛就緩緩向前行進。張某某一下慌了神,胡亂地抓住方向盤和車門,行進的車輛一下將她帶倒,並繼續前行,眼見女司機要被捲入車底發生重大意外。
危急時刻,與女司機同時下車的後排男子迅速衝上前,將腿伸進駕駛室,在車輛即將撞上對向車輛時,踩住剎車將車停穩。
民警介紹,事故僅造成張某某受輕度驚嚇和輕微傷,沒有其他車輛損失。 「太驚險了!不幸中的萬幸」。民警對張某某的疏忽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告訴其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同時還宣傳了《安全駕駛行為規範》,要求張某某今後停車時一定要檢查好相關制動後再離開,自覺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和安全意識。
上遊新聞·重慶晨報記者 張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