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棗強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8歲小學生騎自行車突然轉彎橫穿馬路,不幸被一輛同向行駛的汽車撞飛。就此事,我市交警部門發布中小學生暑期交通安全預警,提醒家長、駕駛員共同關注兒童交通安全。
事發當日11時10分許,棗強交警大隊指揮中心接到報警稱,在棗強縣勝利路平原街交叉口北300米處,發生了一起轎車與自行車相撞的交通事故,一名8歲兒童受傷。接警後,棗強交警立即趕往事發地點。在現場,交警見到一輛黑色轎車停在道路中間,在其北側約16米處倒放著一輛自行車,騎自行車的男孩兒已被送往醫院。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交警勘查現場,並提取了附近的監控視頻。畫面顯示,事發時,轎車駕駛人李某正沿勝利路由南向北行駛,至某小區門口路段時,騎著自行車同向行駛的8歲男童小田突然左轉到李某所在車道,李某躲閃不及,將小田撞飛。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之規定,自行車駕駛人小田負此次事故主要責任;轎車駕駛人李某負此次事故次要責任。
交通事故是造成學生傷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如何才能讓孩子們「知危險」、「會避險」,從而減少傷害呢?為此,我市交警部門認真梳理總結了十大常見兒童交通安全隱患:過馬路時,突然橫穿猛跑、忽然加速或中途折返;從路側停放的車輛中間或後方橫穿馬路;在小區道路、停車場、路側停車區域玩耍逗留;乘車時頭、手或身體其他部位伸出窗外;未滿12周歲騎車上路;騎車帶孩子離大貨車過近;將孩子單獨留在車內;乘車時懷抱孩子或讓孩子坐副駕駛座;讓孩子坐在自行車車筐中;過馬路時放任孩子隨意跑動。
兒童交通安全意識比較薄弱,很容易受到交通意外的傷害,因此,交警部門提醒家長,平時應注意培養孩子的自我保護意識,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規則,讓孩子們從小樹立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識。要經常告誡孩子,橫過馬路要走斑馬線,切勿翻越隔離護欄;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時要左右觀望,確認安全後通過;要教育孩子不要在公路上玩耍、嬉戲和打鬧,以免發生交通意外。另外,汽車周圍存在多處視覺盲區,家長要叮囑小孩,不要在停止的車輛周圍玩耍;夏季氣溫高,暴曬之下車內溫度會迅速上升,兒童體溫調節能力相對較弱,家長不要將小孩獨自留在車內。
家長不要騎摩託搭乘小朋友,更加不能騎摩託和電動車時把小孩放在車頭位置。外出騎行的中小學生,建議佩戴頭盔等安全防護裝備,騎行中應在自行車道內行駛,禁止在道路上騎車帶人、相互追逐,杜絕雙手離把或手中持物接打手機等危險行為的發生。同時也要提醒孩子不滿12周歲不得騎自行車上路、不滿16周歲不得騎電動自行車,更不可以無證駕駛摩託車。
同時,交警部門也提醒廣大駕駛員,駕車時對兒童突然跑出或改變行走軌跡要有充分的預見性,要注意和遵守交通標誌,特別是前方有村莊等指示標誌時,一定要減速慢行。
來源:衡水日報 記者 朱微 編輯 楊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