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澎湃新聞
原標題:國家發改委:海南省將出臺旅遊業振興計劃,降低疫情影響
3月1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官方微信號發布消息稱,海南省將從短期、中期、長期三個階段制定好海南旅遊業疫後恢復重振計劃,出臺《海南省旅遊產業振興計劃(2020-2023)》《海南省旅遊市場推廣促銷實施方案》。
此前的3月2日下午,海南省省長沈曉明主持召開七屆海南省政府第44次常務會議,研究海南省旅遊業振興計劃、建立海上環衛制度等事宜。會議研究《海南省旅遊業振興計劃(2020—2023年,送審稿)》。
國家發改委消息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對海南旅遊業衝擊較大。面對複雜嚴峻形勢,海南省上下聯動、多措並舉,努力降低疫情對旅遊消費的影響,錨定國際旅遊消費中心的長遠目標持續推進。
待疫情穩定後,全面開展國際旅遊消費年系列活動,積極吸引國內外遊客,並針對全國醫務人員等群體開展特定優惠,實施海南人遊海南計劃,充分釋放本地消費,恢復國外包機航線,視情恢復和開闢入境旅遊市場。
此前的2月9日,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海南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支持海南旅遊企業共渡難關六條措施》(以下簡稱《措施》),針對海南省旅遊企業制定了實施援企穩崗、延長辦理社保業務期限、減免房租租金、降低運營成本、減免或延期繳納相關稅費、強化財政金融支持等6條措施。
《措施》所指的旅遊企業包括在海南註冊的旅行社、景點景區、賓館酒店、旅遊演藝、高爾夫旅遊5類企業。
根據《措施》,在支持企業穩定經營方面,海南省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旅遊企業,返還單位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
金融扶持方面,海南省將對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的旅遊企業2020年新增貸款,省級財政按照貸款合同籤訂日貸款基礎利率的30%給予貼息。
在企業運營成本方面,海南省對旅遊企業生產經營所需的用電、用水、用氣,經相關主管部門認定後,可緩繳3個月費用,緩繳期間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並免收滯納金。此外,旅行社企業可申請使用旅行社質量保證金,最高不超過總額的80%。2020年1月至疫情解除當月期間的參保登記、繳費基數申報和保險費繳納等業務辦理期限延長至疫情結束後3個月。
減免稅費方面,海南省對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經營困難的旅遊企業2020年一季度應繳納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予以減免。對承租國有(含集體)資產類經營用房的旅遊企業減免2020年一季度租金;對承租其他經營用房的,地方政府鼓勵業主(房東)為旅遊企業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三亞市旅遊企業可申請減免旅遊用海海域使用金。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的消息,如三亞市政府通過就業補助資金、職業技能提升資金支持旅遊企業對職工開展技能培訓,確保旅遊企業職工穩定就業。鼓勵旅遊企業在疫情期間對其經營場所進行改造升級,政府提供規劃、施工許可等政策支持。
與此同時,三亞市財政安排1億元專項用於穩定三亞旅遊市場;為資金周轉困難的重點旅遊企業提供低息貸款;已有貸款還款困難的旅遊企業,金融機構不抽貸,適當展期;貸款困難的中小旅遊企業由市融資擔保公司提供擔保。
另一方面,在創新支持政策方面,海南入島遊客均可免費獲得一份「海南遊、疫安心」旅遊綜合保險,因感染新冠肺炎等流行傳染病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人身傷亡或產生醫療費用的可獲得賠付。
當前,三亞市正研究設立法定機構——三亞市旅遊推廣局,著力開發境內外客源市場,促進對外交流與合作,探索開放型旅遊推廣新機制、新模式、新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