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租公租房,福康苑近百承租人被約談

2020-12-16 千龍網·中國首都網

根據《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轉借、轉租公共租賃住房、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內居住等行為,一旦被查處,租賃合同將終止。記者昨天從南京市住房和保障局獲悉,由多部門組成的調查小組日前在對馬群的一廉租房小區進行突擊檢查時發現:疑似轉借轉租的有近百戶。目前,相關部門正對相關「違規」申請人進行約談整改。「杜絕公租房轉租的『暗流』,僅靠政府部門巡查、約談整改遠遠不夠,必須有相關法規讓承租人答好『誠信』這道考題。」一位業內人士表示。

南京福康苑小區是我市純廉租住房小區,於2011年交付,小區內有8幢樓932套房,全部提供給符合申請廉租房條件的市民居住。按照相關規定,這類房源用於解決困難群體的住房問題,房屋所有權歸政府或公共機構,承租人只能用於自住,不得出借、轉租或閒置。但我市多個部門及當地社區、轄區派出所聯合進行的入戶核查登記發現,該小區轉租、空置現象較為嚴重。市住房和保障局網站發布的信息顯示,疑似轉借轉租共98戶,入戶無人的共200多戶。

「我們當時分成6個小隊,從下午4點開始挨家挨戶敲門巡查,對房屋租住人士的租賃證、身份證等信息進行核查。」參與核查登記的相關人士昨天告訴記者,入戶核查結束後立即進行相關整改工作,市房改辦除了在小區單元樓幢張貼《告知書》,還對疑似轉借轉租戶及無人戶通過掛號信寄了一份《告知書》,告知內容包括:承租人前往指定地點進行實際居住情況覆核和住房資格年審;退出房屋的具體情形;續約須符合的條件等。

300多封掛號信寄出後,疑似轉租轉借的98戶承租戶中,共有43戶前往指定地點「約談」,另外的55戶一直避而不見。

負責約談的一位負責人介紹,有一對老夫妻意識到轉租違規後,帶了現金到現場準備接受處罰。一位轉租人為表達整改誠意,先後3次前來約談地點與工作人員反覆確定整改到位的時間。

記者了解到,轉租轉借行為中,一部分人是因工作或上學地點距離小區較遠,將承租房租出後再重新租賃,另外一部分人則是利益驅使。

據悉,目前我市四大保障房片區公租房基準標準為16元/平方米·月,各類人群享受租金減免的標準不一,其中,低保、低收入家庭分別按照標準租金的10%、20%交納。「相對四大片區,福康苑、攝山新城等小區的租金繳納標準更低,一套房子每月租金只有20多元,而轉手出租,每月租金超過1000元。差價懸殊,讓很多人動了轉租的念頭。」業內人士介紹。

記者昨天在某網站提供的租賃信息中看到,福康苑小區仍有房源掛網出租。不過,記者撥通所留電話時,中介公司人員表示最近查得比較緊,建議等一段時間再說。

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雖然我市有明確的公租房退出機制,但在執行過程中面臨取證難、清退難等多重難題,「僅靠某個部門的規章來處理這一系列難題顯得相當力不從心,保障房管理的立法迫在眉睫,有望在今年啟動相關立法調研,通過法律約束他們嚴格履行租賃合同。」這位負責人表示,在立法之前,他們將通過改變分配方式的辦法減少轉租行為的發生,「對於高價轉租承租房再到別處低價租住的生活確實困難群體,將通過公租房的貨幣化方式直接給他們發放租金補貼;對於完全不符合條件的住戶,通過民事訴訟等路徑讓其堅決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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