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氏家族所創「耳光餛飩」門面。 澎湃新聞記者 宋蔣萱 攝
近日,上海網紅小吃「耳光餛飩」創始人之一潘南雲向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反映,一公司疑惡意搶註「耳光餛飩」字樣商標,號稱與同名網紅小吃創始人潘氏家族合作,藉此對外招商加盟。
「很多人聯繫到我問我這件事,我都回答他們,那是假的『耳光餛飩』,他們用我的故事去招商,騙人家的錢。」 潘南雲說。
耳光餛飩成立於1997年,由江蘇宜興人潘國仙、潘南雲在上海肇周路小弄堂一手創立,憑藉號稱「打耳光都不放過」的薺菜鮮肉餛飩和炸豬排走紅網絡。
澎湃新聞調查發現,2018年5月以來,「上海再高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再高公司)在網上發布大量「耳光餛飩」招商廣告,並設立「官網」,以肇周路「耳光餛飩」的名義,對外以10萬元加盟費招商。
再高公司一名王姓經理告訴澎湃新聞,其上級公司為香港美亞投資管理公司,「(已)拿到耳光餛飩商標,說白了,大家都是衝著這個品牌的網紅效應來的。」
上海博歐律師事務所王喆律師認為,再高公司員工在招加盟者時,稱自身即「上海肇周路的耳光餛飩」,「搭便車」的意圖明顯,誤導消費者,有虛假宣傳之嫌。
再高公司共和新路「耳光餛飩」門面。 澎湃新聞記者 宋蔣萱 攝
一公司以網紅小吃之名招加盟者,創始人「闢謠」
據潘南雲反映,再高公司謊稱已將原肇周路「耳光餛飩」收購,開放招商加盟。
張揚(化名)差點上當。他告訴澎湃新聞,2018年7月初,他在頭條號上看到一則「耳光餛飩」招商廣告,遂與對方聯繫,得到的答覆是只需要交10萬元即可加盟,「(對方說)上海開放20個加盟名額,和我說已經收購了上海肇周路的『耳光餛飩』,二者屬於合作關係,但沒有給我看任何的書面材料。」
張揚出于謹慎,通過肇周路「耳光餛飩」外賣包裝印製的電話號碼,聯繫到該品牌創始人潘國仙和潘南雲,才得知耳光餛飩並未在上海開啟招商。
隨著向潘南雲詢問加盟的人越來越多,不得已,潘南雲在「耳光餛飩」微信公眾號中發布聲明,稱耳光餛飩成立於1997年,並於2016年開始連鎖化經營,「為了保證產品品質,堅守傳統味道,耳光目前沒有開放加盟授權,也並未在抖音、頭條號等平臺發布任何相關信息,請廣大投資者明鑑。」
澎湃新聞登陸百度以「加盟耳光餛飩」為關鍵詞搜索,搜索結果排名第一的是名為「耳光餛飩官網」的網頁,潘南雲向澎湃新聞確認,該官網並非他們運營。
點擊進入「官網」後,在顯著位置寫有加盟信息,品牌為「耳光餛飩」,並標註有「上海網紅麻醬餛飩」字樣,公司信息則顯示為「上海再高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澎湃新聞撥打頁面顯示的「加盟熱線」,一名自稱王經理的男子接通了電話,其對澎湃新聞稱,再高公司的上級公司美亞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目前已將上海肇周路「耳光餛飩」品牌收購,並獨家授權再高使用該商標,加盟費10萬元,並開放區域代理。澎湃新聞詢問其與潘南雲所創立「耳光餛飩」有何關係,對方回答:「我就和你這麼說,我們是他們(肇周路耳光餛飩)的合伙人。」
再高公司所稱「收購耳光餛飩」的說法,被潘南雲否認。
潘南雲告訴澎湃新聞,再高公司負責人曾找他,「說他們已經註冊了『耳光餛飩』的商標,要和我合作,還要500萬收購我的店,我說不可能的。」
再高公司的招商宣傳頁面,用肇州路耳光餛飩宣傳語「好吃到打耳光都不放手」。 網頁截圖
「經理」改口稱未與網紅「耳光餛飩」合作,律師:涉虛假宣傳
澎湃新聞多次採訪上述再高公司王姓經理,他透露,美亞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下稱美亞投資)是其上級公司,「已經獨家授權我們公司使用『耳光餛飩』這個商標了。」根據工商信息,再高公司執行董事名叫王偉,而香港公司註冊處信息顯示,美亞投資登記董事同樣名叫王偉。
澎湃新聞登陸中國商標網,以「耳光」為關鍵詞檢索發現,2012年至2018年的6年間,美亞投資曾在6年間6次註冊不同分類的「耳光」、「耳光餛飩」及「肇周路」字樣商標。如2018年1月31日,申請註冊「耳光餛飩」圖樣商標;2018年6月21日申請註冊「肇周路」字樣商標,國際分類43(提供食物和飲料服務,臨時住宿)。
王姓經理稱,美亞投資此前註冊的「耳光餛飩」圖樣,已投入使用於再高公司在上海共和新路2088弄5號開設的一家「耳光餛飩」實體店中。
澎湃新聞前往探訪發現,該店面設於街邊,上部掛著「再高ZAIGAO餐飲創業孵化基地」的廣告牌,下方掛有白色「耳光餛飩」招牌,並標註「上海網紅麻醬餛飩」,商標字樣和圖形與美亞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註冊的商標相同。
進入店裡,點餐服務臺同時售賣包括「耳光餛飩」在內的多種小吃,如「包大祥」上海生煎和「飛機俠」便當、「許願茶」。在收銀臺顯著位置擺著一個「授權證書」,上標有「耳光餛飩」商標圖樣,寫著「茲授權使用上海再高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耳光餛飩』品牌」。
「除了我們這家店以外,所有的『耳光餛飩』店面都是假的!」王姓經理稱。
對此,肇周路「耳光餛飩」創始人潘南雲則稱,耳光餛飩於2016 年11 月開始連鎖經營,在上海有黃家闕路店(原肇周路店)、安遠路店、大沽路店、五角場悠邁廣場店、雲南路淮海國際店、新天地店(即將開業)、虹口店(即將開業),而再高公司開設共和新路店純屬「山寨」。
當澎湃新聞向王姓經理說明該店經營的並不是經潘氏家族授權的「耳光餛飩」,其說法與澎湃新聞詢問招商加盟事宜時截然相反。
王姓經理承認並未與肇周路「耳光餛飩」合作,「目前我們拿到了這個品牌的商標,餛飩大家都會做,我們自己會升級產品,說白了,大家都是衝著這個品牌的網紅效應來的,對吧。」
上海博歐律師事務所王喆律師認為,再高公司員工在招加盟者時,反覆強調擁有實體店鋪,並一再主張自身即「上海肇周路的耳光餛飩」,「搭便車」的意圖明顯,誤導消費者,有虛假宣傳和不正當競爭之嫌;且根據現有資料,再高公司與受誤導加盟者籤訂的所謂「加盟協議」,也有「空手套白狼」之嫌,法律上存在欺詐的可能性。
「他們空有『耳光』兩個字,沒有我們的核心、我們的味道,說到底還是拿我的故事去騙錢!」潘南雲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