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製品藏在行李箱拉杆內。 趙蕾 攝
中新網青島10月9日電 (記者 胡耀傑)青島海關9日發布消息稱,日前,青島流亭機場海關查獲兩名中國籍旅客走私黃金出境案,現場查扣夾藏在行李箱拉杆內的條狀黃金製品42根,重7900餘克,案值約210餘萬元人民幣。這是青島海關近年來查獲的最大一起黃金走私案。
當日中午12時左右,青島至日本東京航班旅客出境現場,兩名中國籍女性旅客間隔幾分鐘前後進入海關查驗區,選擇無申報通道通關,未向海關申報任何物品。海關關員在對其託運行李進行X光機檢查時,發現4個託運行李箱中有高密度金屬製品,複查時仍發現圖像異常,遂對兩名旅客及其所有行李物品進行人工查驗。
青島海關查獲黃金出境走私案件。 趙蕾 攝
經檢查,兩人手提行李無異常,託運行李內有大量饅頭及泡麵等食品,但清空行李箱內物品後再次空箱進行X光機檢查時,發現4個行李箱的拉杆一側均疑似夾藏高密度金屬製品。隨後,流亭機場海關關員與緝私警察對拉杆箱進行開拆,發現藏匿在拉杆內用塑料包裹的條狀黃色金屬42根。海關緝私警察立即開展取證、稱重、訊問等工作,經訊問,兩名犯罪嫌疑人供認了欲乘坐航班攜帶黃金製品走私至日本的犯罪事實。
海關關員進行查驗。 陳星華 攝
經調查,兩人互不相識,受他人指使將條狀黃金藏匿於拉杆箱的拉杆中,試圖逃避海關監管走私出境。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青島海關提醒進出境旅客,黃金及其製品屬於國家限制進出境物品,旅客攜帶黃金及其製品進出境,超過50克需向海關進行書面申報。超出自用、合理數量攜帶進出境的黃金及其製品,視同進出口貨物,須以貨物進出口方式報關。《中華人民共和國金銀管理條例》規定,攜帶或者復帶金銀出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憑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證明或者原入境時的申報單登記的數量查驗放行,不能提供證明的或者超過原入境時申報登記數量的,不許出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