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30 02:15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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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三峽壩區人民法院
關於恢復開放訴訟服務和信訪接待場所等相關事項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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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維護當事人訴訟權利,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確保疫情防控與訴訟服務工作同步開展,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做好恢復開放訴訟服務和信訪接待場所相關工作的通知》,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等要求,現就我院恢復開放訴訟服務和信訪接待場所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開放時間
自2020年4月27日起,宜昌市三峽壩區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有序恢復開放,辦理立案登記、材料收轉、訴訟費收取、開庭應訴等訴訟事務。
二、辦理業務方式
1.倡導線上立案。鑑於目前仍處於疫情防控期間,為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降低傳播風險,倡導優先選擇湖北移動微法院、湖北省宜昌市法院網立案系統等線上申請網上立案,或通過郵寄方式向本院提交,郵寄地址為:「宜昌市港窯路60號」,收件人為「宜昌市三峽壩區人民法院立案庭」,郵編:443000,並請在郵件封皮上註明「立案材料」等事項。有其他訴訟服務需求的,可撥打12368訴訟服務電話聯繫。
2.預約現場立案、檔案查詢。確需到法院訴訟服務中心辦理立案、檔案查詢等事項的,鼓勵電話預約辦理相關業務。預約辦理時間分別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兩個時間段,立案預約電話:6342810,查檔預約電話:6370231。預約人員需按預約時間段前往法院辦理業務。
3.預約接待信訪。為防止人員聚集,原院領導定時集中接待信訪人員的工作方式繼續暫停,建議郵寄信訪材料,因特殊情況需要到院信訪的,實行預約接待,預約電話:6370371。
4.為減少當事人出行領取訴訟文書,建議當事人及訴訟代理人在接到法院電話時同意適用電子送達,配合法院確認送達地址,以便法院通過傳真、電子郵件、移動通信等電子送達及郵寄送達的方式送達各種訴訟文書。
5.疫情期間,法官、書記員將主動聯繫訴訟參與人,就案件辦理方式、延期與否、如何提交訴訟材料等事項進行溝通;如確定通過線上方式進行審理的,請訴訟參與人予以配合,及時認證身份進入線上平臺參與訴訟活動。
6.執行案件中,涉及財產查控措施的,我院將繼續通過網絡查控進行,部分案件線下財產查控、處置等措施可能會受到疫情防控影響延期,敬請諒解。
三、注意事項
1.所有來院辦理訴訟事務的人員應自覺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應全程佩戴口罩,出示綠碼,接受體溫檢測。如健康碼異常、未佩戴口罩或有體溫高於37.2℃、咳嗽症狀的人員不得進入法院。
2.請自覺與工作人員保持適當距離,人與人間隔不得小於1.5米,訴訟服務事項辦理完畢後,請及時離開,不得逗留或聚集。
3.訴訟參與人應嚴格自覺遵守我院開展疫情防控的各項規定,積極配合、服從工作人員指引,不喧譁、不吵鬧。對拒不服從相關規定的,工作人員有權禁止其進入。
4.疫情防控期間相關措施帶來的不便,敬請訴訟參與人諒解。
特此公告
2020年4月26日
原標題:《宜昌市三峽壩區人民法院關於恢復開放訴訟服務和信訪接待場所等相關事項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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