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西,遊客在鳳凰古城內遊玩時租當地特色服裝,租完後卻被告之不允許自己拍照,只能讓商家拍照。對此遊客質疑稱這是霸王條款,遊客租衣服就是為了自己拍照的。而商家稱遊客的相機不行,自己的相機一萬三。在本案中,商家禁止遊客自己拍照,必須讓商家拍照的行為如何定性?該如何處罰?
【律師點評】
本案涉及到消費者自主選擇權的保護問題。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有權自主決定是否購買商品,是否接受服務。
商品銷售者或者服務提供者不得強制消費者購買商品或者服務。商品銷售者或者服務提供者侵害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強制消費者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有權拒絕。
在本案中,遊客在商家處租了民族特色服裝,在遊客向商家支付了租金後,就享有服裝的使用權,遊客要穿著租來的民族服裝自己拍照,屬於遊客的正當權利,商家無權幹涉。
商家也無權要求遊客必須由商家給其拍照,這種強制消費者接受拍照服務的行為,是一種強制交易行為,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遊客應當義正言辭地說不!
對於商家的這種違法行為,遊客可以向當地的消費者協會投訴,也可以向當地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投訴,依法追究涉事商家的法律責任。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對於商家這種侵害消費者自主選擇權的違法行為,有關部門可以責令涉事商家停業整頓,並進行罰款。遊客也可以要求涉事商家賠禮道歉!
旅遊景區宰客的新聞已不是什麼新鮮新聞,每年都有不少無良商家被依法處理。當地的有關部門對於這種現象,必須出現一起,嚴懲一起,否則對當地旅遊業將會造成惡劣影響。
誠信經營,童叟無欺,才能客源不斷。像本案中的涉事商家,目光短淺,把任何生意都按照一錘子買賣來做,註定走不長遠。對此您怎麼看?